張鑄,字司化,河南洛陽人。 性清介,不事生產。 曾祖居卿,祖裼,父文蔚,在唐俱舉進士。 裼至翰林學士承旨、天平軍節度、檢校吏部尚書。 文蔚,中書侍郎、平章事,《五代史》有傳。 鑄,梁貞明三年舉進士,補福昌衛、集賢校理,拜監察御史,遷殿侍御史。 仕後唐,歷起居郎、金部員外郎,賜緋,改右司員外郎。 明宗初,轉金部郎中,賜金紫。 嘗上言曰:「國家以務農為本,守令以勸課為先,廣闢田疇,用實倉廩。 竊見所在鄉村浮戶,方事墾闢,甫成生計,種田未至二頃,植木未及十年,縣司以定色役,民畏責斂,舍之而去,殊乖撫卹之方,徒設招攜之令。 望令諸州應有荒田縱民墾蒔,俟及五頃已上,三年外始聽差科。 」從之。 使兩浙還,遷考功郎中。 晉天福初,福州王延義奉表稱藩,遣鑄持節冊為閩國王。 少帝即位,改河南令。 開運二年,召為太常少卿,避曾祖諱不拜,改秘書少監、判太常寺事。 踰年,轉右庶子,分司西京。 周廣順初,入為左諫議大夫、給事中,使朗州。 顯德三年,授檢校禮部尚書、光祿卿,又以祖名請避,改秘書監、判光祿寺。 宋初,加檢校刑部尚書。 建隆四年,卒,年七十二。 鑄美姿儀,善筆札,老能燈下細書如蠅頭。 由晉以來,天地、宗廟及上徽號、封拜王公冊文,皆詔鑄書之。 及卒,身無兼衣,家人鬻其服馬、園圃,得錢十萬以葬。 邊歸讜,字安正,幽州薊人,父退思,檀州刺史。 歸讜弱冠以儒學名。 後唐末,客遊並、邠。 晉祖鎮太原,召置門下,表為河東節度推官、試秘書省校書郎,改太原府推官、試大理評事。 天福初,拜監察御史。 歷殿中侍御史、禮部員外郎,充戶部判官。 遷水部郎中,賜金紫,拜比部郎中、知制誥。 歷右諫議大夫、給事中。 嘗上言:「使臣經過州縣,券料外妄自徵需,以豐傔從,多索人驢,用遞行李。 挾命為勢,凌下作威,供億稍遲,即加鞭箠,吏民受辱,寧免怨嗟。 慾望察訪得情,嚴示懲戒。 」從之。 俄遷右散騎常侍。 漢初,歷禮部、刑部二侍郎。 時史弘肇怙權專殺,閭裡告訐成風。 歸讜言曰:「邇來有匿名書及言風聞事,構害善良,有傷風化,遂使貪吏得以報復私怨,讒夫得以肆其虛誕。 請明行條制,禁遏誣罔。 凡顯有披論,具陳姓名。 其匿名書及風聞事者並望止絶。 」論者韙之。 周廣順初,遷兵部、戶部二侍郎。 世宗聞其亮直,擢為尚書右丞、樞密直學士,以備顧問。 就轉左丞,世宗以累朝以來憲綱不振,命為御史中丞。 歸讜雖號廉直,而性剛介,言多忤物。 顯德三年冬,大宴廣德殿,歸讜酒酣,揚袂言曰:「至于一杯而已。 」世宗命黃門扶出之。 歸讜回顧曰:「陛下何不決殺趙守微。 」守微者,本村民,因獻策擢拾遺,有妻復娶,又言涉指斥,坐決杖配流,故歸讜語及之。 翌日,伏閣請罪,詔釋之,仍于閣門復飲數爵,以愧其心。 五年秋,歸讜與百官班廣德殿門外,忽厲聲聞于帝,詔奪一季奉。 宋初,遷刑部尚書。 建隆三年,告老,拜戶部尚書致仕。 乾德二年,卒,年五十七。 子定,雍熙二年進士及第。 劉溫叟,字永齡,河南洛陽人。 性重厚方正,動遵禮法。 唐武德功臣政會之後。 叔祖崇望,相昭宗。 父岳,後唐太常卿。 溫叟七歲能屬文,善楷隷。 岳時退居洛中,語家人曰:「吾兒風骨秀異,所未知者壽耳。 今世難未息,得與老夫皆為溫、洛之叟足矣。 」故名之溫叟。 以蔭補國子四門助教,河南府文學。 清泰中,為左拾遺、內供奉。 以母老乞歸就養,改監察御史,分司。 時台署廢弛,溫叟作新之。 未幾,召為右補闕。 晉初,王松權知青州,表為判官,加朝散階。 入為主客員外郎。 少帝領開封尹,奏為巡官,命典文翰,又改廣晉府巡官。 少帝即位,拜刑部郎中,賜金紫。 改都官郎中,充翰林學士。 初,岳仕後唐,嘗居內署,至是溫叟復居斯任,時人榮之。 溫叟既受命,歸為母壽,候立堂下。 須臾聞樂聲,兩青衣舉箱出庭,奉紫袍、兼衣,母命捲簾見溫叟曰:「此即爾父在禁中日內庫所賜者。 」溫叟拜受泣下,退開影堂列祭,以文告之。 母感愴累日,不忍見溫叟。 歲滿,加知制誥。 契丹入汴,溫叟懼,隨契丹北遷,與承旨張允共上表求解職。 契丹主怒,欲出允等為縣令。 趙延壽曰:「若學士才不稱職求解者,守本官可也,不可加貶出。 」遂得罷職出院。 漢祖南下,溫叟自洛從至鄭州,稱疾不行。 及入汴,溫叟久之方至,授駕部郎中。 周初,拜左諫議大夫,踰年,改中書舍人,加史館修撰,判館事。 顯德初,遷禮部侍郎、知貢舉,得進士十六人。 有譖于帝者,帝怒,黜十二人,左遷太子詹事。 溫叟實無私,後數年,其被黜者相繼登第。 溫叟與張昭同修漢隱帝及周祖實錄,恭帝即位,遷工部侍郎兼判國子祭酒事。 宋初,改刑部。 建隆九年,拜御史中丞。 丁內艱,退居西洛,旋複本官。 三年,兼判吏部銓。 因上言曰:「伏見兩京百司,漸乏舊人,多隳故事。 雖檢閲具存於往冊,而舉行須在於攸司。 蓋因年限得官,歸司者例與減選;冬集赴調,授任者尋又出京。 兼有裁滿初官,不還舊局,但稱前資,用圖免役。 又有嘗因停任,切欲歸司,而元敕不該,無由復職。 遂使在司者失于教習,歷事者難於追還。 伏望自今諸司職掌,除官勒留及歸司者,如理減外欠三選以下,仍須在司執行公事,及三十月即許赴集;如理選外欠三選以上,及在官不成資考者,即準元敕處分。 若在任停官及在司停職者,經恩後於刑部出給雪牒,卻勒歸司,如無闕員,即令守闕,余依敕格處分。 一日晚歸由闕前,太祖方與中黃門數人偶登明德門西闕,前騶者潛知之,以白溫叟。 溫叟令傳呼如常過闕。 翌日請對,具言:「人主非時登樓,則近制咸望恩宥,輦下諸軍亦希賞給。 臣所以呵導而過者,欲示眾以陛下非時不登樓也。 」太祖善之。 憲府舊例,月賞公用茶,中丞受錢一萬,公用不足則以臓罰物充。 溫叟惡其名不取。 任台丞十二年,屢求代。 太祖難其人,不允。 開寶四年被疾,太祖知其貧,就賜器幣,數月卒,年六十三。 溫叟事繼母以孝聞,雖盛暑非冠帶不敢見。 五代以來,言執禮者惟溫叟焉。 立朝有德望,精賞鑒,門生中尤器楊徽之、趙鄰幾,後皆為名士。 范杲幼時,嘗以文贄溫叟,大加稱獎,以女妻之。 太宗在晉邸,聞其清介,遣吏遺錢五百千,溫叟受之,貯廳西舍中,令府吏封署而去。 明年重午,又送角黍、執扇,所遣吏即送錢者,視西舍封識宛然,還以白太宗。 太宗曰:「我錢尚不用,況他人乎?昔日納之,是不欲拒我也;今周歲不啟封,其苦節愈見。 」命吏輦歸邸。 是秋,太宗侍宴後苑,因論當世名節士,具道溫叟前事,太祖再三賞嘆。 雍熙初,子炤罷徐州觀察推官待選,以貧詣登聞求注官。 及引對,太宗問誰氏子,炤以溫叟對。 太宗愀然,召宰相語其事,且言當今大臣罕有其比。 因問:「炤當得何官?」宰相言:「免選以為厚恩。 」帝曰:「其父有清操,錄其子登朝,庶足示勸。 」擢炤太子右贊善大夫,歷判三司理欠、憑由司,江南轉運司,入朝為司封郎中。 炳、燁併進士及第。 第19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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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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