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王元年,初,武侯卒也,子與公中緩爭為太子。公孫頎自宋入趙,自趙入韓,謂韓懿侯曰:「魏與公中緩爭為太子,君亦聞之乎?今魏得王錯,挾上黨(1),固半國也。因而除之,破魏必矣,不可失也。」懿侯說(2),乃與趙成侯合軍並兵以伐魏,戰於濁澤,魏氏大敗,魏君圍(3)。趙謂韓曰:「除魏君,立公中緩,割地而退,我且利。」韓曰:「不可。殺魏君,人必曰暴;割地而退,人必曰貪。不如兩分之。魏分為兩,不強於宋、衛,則我終無魏之患矣。」趙不聽。韓不說,以其少卒夜去。惠王之所以身不死,國不分者,二家謀不和也。若從一家之謀,則魏必分矣。故曰「君終無適子(4),其國可破也」。
(1)挾:擁有。 (2)說:同「悅」。 (3)圍:這裡是被圍的意思。 (4)適:同「嫡」。
二年,魏敗韓於馬陵,敗趙於懷。三年,齊敗我觀。五年,與韓會宅陽。城武堵。為秦所敗。六年,伐取宋儀台。九年,伐敗韓於澮。與秦戰少梁,虜我將公孫痤,取龐。秦獻公卒,子孝公立。
十年,伐取趙皮牢。彗星見(1)。十二年,星晝墜,有聲。
十四年,與趙會鄗。十五年,魯、衛、宋、鄭君來朝(2)。十六年,與秦孝公會(社)[杜]平。侵宋黃池,宋復取之。
十七年,與秦戰元裡,秦取我少梁。圍趙邯鄲。十八年,拔邯鄲。趙請救於齊,齊使田忌、孫臏救趙,敗魏桂陵(3)。
十九年,諸侯圍我襄陵。築長城,塞固陽。
二十年,歸趙邯鄲,與盟漳水上。二十一年,與秦會彤。趙成侯卒。二十八年,齊威王卒。中山君相魏(4)。
(1)見:同「現」。 (2)鄭:即韓。韓哀侯滅鄭後,遷都於新鄭,所以韓也稱鄭。 (3)田忌、孫臏用圍魏救趙之計解救了趙國,並在桂陵大敗魏軍,這是古代著名戰例之一。詳見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和卷四十六《田敬仲完世家》。 (4)中山君:魏文侯攻滅中山國,命其子為中山君。《索隱》又說其弟為中山君。本句所說的中山君為何人,不詳。
三十年,魏伐趙,趙告急齊(1)。齊宣王用孫子計,救趙擊魏。魏遂大興師,使龐涓將,而令太子申為上將軍。過外黃,外黃徐子謂太子曰:「臣有百戰百勝之術。」太子曰:「可得聞乎?」客曰:「固願效之(2)。」曰:「太子自將攻齊,大勝並莒,則富不過有魏,貴不益為王(3)。若戰不勝齊,則萬世無魏矣。此臣之百戰百勝之術也。」太子曰:「諾,請必從公之言而還矣。」客曰:「太子雖欲還,不得矣。彼勸太子戰攻,欲啜汁者眾(4)。太子雖欲還,恐不得矣。」太子因欲還,其御曰(5):「將出而還,與北同(6)。」太子果與齊人戰,敗於馬陵(7)。齊虜魏太子申,殺將軍涓,軍遂大破。
(1)魏伐趙,趙告急齊:這兩句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作「魏與趙攻韓,韓告急於齊。」《正義》認為《世家》之文有誤。 (2)效:呈獻,進獻。 (3)益:增加,超過。 (4)啜汁:飲殘湯剩飯,比喻趁機得利。啜,嘗,飲;汁,湯。 (5)御:駕馭車馬的人。 (6)北:敗,敗逃。 (7)敗於馬陵:孫臏用計大敗魏軍於馬陵,魏將龐涓自殺。其事詳見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參見《田敬仲完世家》。
三十一年,秦、趙、齊共伐我,秦將商君詐我將軍公子卬而襲奪其軍(1),破之。秦用商君,東地至河,而齊、趙數破我,安邑近秦,於是徙治大梁,以公子赫為太子。
三十三年,秦孝公卒,商君亡秦歸魏(2),魏怒,不入(3)。三十五年,與齊宣王會平阿南。
惠王數被於軍旅(4),卑禮厚幣以招賢者(5)。鄒衍、淳於髡、孟軻皆至梁(6)。梁惠王曰:「寡人不佞(7),兵三折於外,太子虜,上將死,國以空虛,以羞先君宗廟社稷(8),寡人甚醜之(9)。叟不遠千里,辱幸至敝邑之廷十,將何以利吾國?」孟軻曰:「君不可以言利若是。夫君欲利則大夫欲利,大夫欲利則庶人欲利(
11),上下爭利,國則危矣。為人君,仁義而已矣,何以利為(
12)!」
三十六年,復與齊王會甄。是歲,惠王卒,子襄王立。
(1)商君:即商鞅。商鞅詐騙魏公子卬並襲奪魏軍事,詳見卷六十八《商君列傳》。 (2)亡秦:從秦國逃出。歸:歸順,投靠。 (3)入:接納,收留。 (4)被:遭受。 (5)幣:禮物。 (6)梁:魏國遷都大梁後又稱梁國。 (7)不佞:無能,不才,古人自謙之詞。佞,才能。 (8)宗廟:古代帝王或諸侯祭祀祖先之處。社稷(ji,計):帝王祭祀土神和谷神的祭壇。社,土神;稷,谷神。宗廟社稷是國家政權的象徵,因而常代指國家。 (9)丑:慚愧,羞恥。 十辱:屈尊。幸:親臨。「辱幸」是對人表示尊敬之詞。 (
11)庶人:平民。 (
12)為:表疑問的語氣助詞。以上梁惠王與孟子的談話與《孟子》書中所記略有出入,參見《孟子·梁惠王上》。
襄王元年,與諸侯會徐州,相王也,追尊父惠王為王(1)。
五年,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於雕陰,圍我焦、曲沃。予秦河西之地。
六年,與秦會應。秦取我汾陰、皮氏、焦。魏伐楚,敗之陘山。七年,魏盡入上郡於秦。秦降我蒲陽。八年,秦歸我焦、曲沃。
十二年,楚敗我襄陵。諸侯執政與秦相張儀會嚙桑。十三年,張儀相魏。魏有女子化為丈夫。秦取我曲沃、平周。
十六年,襄王卒,子哀王立(2)。張儀復歸秦。
(1)清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惠王生前已自稱王,死後無需追尊。 (2)關於惠王、襄王、哀王世系,《集解》引荀勖(xu,旭)據《竹書紀年》認為,惠王三十六年改元,改元後(按:史書通稱後元)十七年年惠王卒。又據《世本》說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索隱》也引《世本》說襄王生昭王,無哀王。但《索隱》又認為《魏世家》本文「紀事甚明,蓋無足疑」。而是《世本》和《竹書紀年》都把哀王一代遺漏了。
哀王元年,五國共攻秦(1),不勝而去。
二年,齊敗我觀津。五年,秦使樗裡子伐取我曲沃,走犀首岸門(2)。六年,秦(求)[來]立公子政為太子。與秦會臨晉。七年,攻齊。與秦伐燕。
八年,伐衛,拔列城二。衛君患之。如耳見衛君曰:「請罷魏兵,免成陵君可乎(3)?」衛君曰:「先生果能,孤請世世以衛事先生。」如耳見成陵君曰:「昔者魏伐趙,斷羊腸(4),拔閼與,約斬趙(5),趙分而為二,所以不亡者,魏為從主也(6)。今衛已迫亡,將西請事於秦。與其以秦衛(7)不如以魏衛,衛之德魏必終無窮。」成陵君曰:「諾。」如耳見魏王曰:「臣有謁於衛。衛故周室之別也(8),其稱小國,多寶器。今國迫於難而寶器不出者,其心以為攻衛衛不以王為主,故寶器雖出必不入於王也。臣竊料之,先言衛者必受衛者也(9)。」如耳出,成陵君入,以其言見魏王。魏王聽其說,罷其兵,免成陵君,終身不見。
(1)五國:指韓、魏、楚、趙、燕。五國攻秦事,參見卷五《秦本紀》。 (2)走:趕走。犀首:官名。當時公孫衍任此官。 (3)成陵君:魏國大臣。 (4)羊腸:地名,指太行山之羊腸阪。 (5)約:準備。斬:分割。 (6)從主:合縱盟約的盟主。從,同「縱」。舊讀陰平。 (7)(shi,式):通「釋」,解救。 (8)別:分支。 (9)受衛:指接受衛國的賄賂。
九年,與秦王會臨晉。張儀、魏章皆歸於魏。魏相田需死,楚害張儀、犀首、薛公(1)。楚相昭魚謂蘇代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代曰:「然相者欲誰而君便之?」昭魚曰:「吾欲太子之自相也。」代曰:「請為君北,必相之。」昭魚曰:「奈何?」對曰:「君其為梁王,代請說君(2)。」昭魚曰:「奈何?」對曰:「代也從楚來,昭魚甚憂,曰:『田需死,吾恐張儀、犀首、薛公有一人相魏者也。』代曰:『梁王,長主也(3),必不相張儀。張儀相,必右秦而左魏(4)。犀首相,必右韓而左魏。薛公相,必右齊而左魏。梁王,長主也,必不便也。』王曰:『然則寡人孰相?』代曰:『莫若太子之自相。太子之自相,是三人者皆以太子為非常相也,皆將務以其國事魏,欲得丞相璽也(5)。以魏之強,而三萬乘之國輔之(6),魏必安矣。故曰莫若太子之自相也。』」遂北見梁王,以此告之。太子果相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