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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譯註 - 37 / 203
中國古代史類 / 劉知幾 / 本書目錄 || 記錄本頁面 我的閱讀標記

國語譯註

第37頁 / 共203頁。

【譯文】

二十三年,周景王為了鑄造無射樂鐘而打算先造個大的林鐘樂鐘。單穆公說:“不行啊。鑄造大錢已經奪去了民眾的資財,又要鑄大鐘來加重民眾的負擔。如果民眾的積蓄都被奪走,又加重他們的負擔,他們怎麼活下去?鍾不過是用來奏樂的,如果無射按大林鐘這樣的大鐘來造,耳朵無法聽到它的聲音。鐘聲是讓耳朵聽的,耳朵聽不見,就不算鐘聲了。猶如眼睛看不清楚的東西,不能硬讓眼睛去看。眼睛所能觀察的範圍,不過幾尺之間;其所能分辨的顏色,也不過一兩丈的距離。耳朵所能聽到的和聲在清音與濁音之間;其所能分辨的清、濁之音,不超過個人的能力所及。所以先王鑄造樂鐘,大小不超過樂音的標準,重量不超過一百二十斤。音律、長度、容量、重量都因此確定,錙銖分寸、斤兩丈尺的單位都由此產生。所以,聖人對此十分慎重。現在陛下所鑄造的鐘,耳朵無法聽到聲音,大小不符合規制,鐘聲中聽不出和聲,規格上不能成為標準,既無益於樂又浪費民眾財產,那有什麼用呢?“樂音不過是讓耳朵能聽見,美物不過是讓眼睛能看到。如果樂音聽起來震耳欲聾,美物看起來眼花繚亂,還有什麼比這更糟的呢。耳朵和眼睛是心靈的樞紐,所以必須聽和諧之音而看正當之物。所聽和諧才能耳聰,所看正當才能目明。耳聰才能言語動聽,目明才能德行磊落。言語動聽而德行磊落,才能思慮純正。用這些來對待民眾,民眾才心悅誠服地感恩戴德,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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