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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我們把眾多的不同購買者集合在一起統稱為“組織市場”,所以有必要對其進行一下分類(圖
6-
1),以作進一步的分析與比較。
1、生產者市場
在某些場合,它亦可稱作產業市場或工業市場。它主要由這樣的一些個體和組織構成:它們采購商品和勞務的目的是為了加工生產出其他產品以供出售、出租,以從中謀利,而不是為了個人消費。這部分市場是我們本文中所稱的“組織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它主要由以下產業構成:(
1)農、林、牧、漁業;(
2)
采礦業;(
3)制造業;(
4)建築業;(
5)運輸業;(
6)通訊業;(
7)公用事業;(
8)銀行、金融、保險業;(
9)服務業。以生產者市場為服務目標的企業,必須深入研究這個市場的特點,並分析其購買行為,從而才能取得營銷成功。
2、中間商市場
亦稱轉賣者市場。它是由所有以營利為目的而從事轉賣或租賃業務的個體和組織構成,包括批發和零售兩大部分。在許多場合中,批發和零售往往作為營銷渠道的組成部分被提出來,而不作為組織市場的一部分被講述。其實,中間商市場和生產者市場有著許多相似之處,包括雙方的購買行為上,也有許多雷同的地方。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把它作為組織市場的第二主要組織部分提出來,而在具體分析的時候,並不涉及其作為渠道組成部門的特點。
3、非盈利性組織
也稱機構市場。主要是指一些由學校、醫院、療養院、監獄和其他為公眾提供商品和服務的部門所組成的市場,它們往往是以低預算和受到一定的控制為特征的,而且一般都是非營利性的。所以,這部分市場也有其獨特的特點,但為了全面起見,我們仍把它們也放入組織市場之個大概念中去。一起來討論它們的共性問題。
4、政府采購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