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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說還是沒有爭吵,但是默默不語,於是她的態度便越來越大膽了。「反叛與獨立」,就是這麼回事,不過,她還不善於表達罷了。是的,這個性格溫和的人,變得越來越大膽,越來越放肆了。您信不信呢,我在她的眼中變成了大壞蛋,這事我是作過深入的研究的。問題是她經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激情,大肆發作,這一點已經不容懷疑了。比方說,她剛剛擺脫骯髒與貧窮,不再擦洗地板,就突然對我們的貧困看不上眼了!您是看得清楚的,先生:這不是貧窮,而是節儉。應該有的東西,哪樣不多的是?比方說,要衣服有衣服,要整潔有整潔。我以前老是想,丈夫的整潔是會贏得妻子的歡心的。不過,她似乎不是嫌我貧窮,而是嫌我在開銷方面的過分吝嗇,她似乎在說:「人是有目標的,是要表現堅強的性格的。」她突然主動提出不上戲院。而且譏諷的神情表現得越來越強烈……我呢,也變得越來越不說話,越來越沉默。
不必進行辯護嗎?這裡最主要的是這個當鋪。對不起,先生:我知道,一個女人,而且還是個十六歲的女人,是不能不完全聽命于男人的。女人沒有獨特的見解,這是顯而易見的公理,即便現在對我來說,也是如此!那是什麼東西,躺在廳裡的是什麼呢?真理就是真理,就是穆勃①本人來,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的!可是一個愛着男人的女人,啊,一個愛着男人的女人,甚至對她所愛的人的罪過,甚至對他的惡行,也加以神化。她找到為他的罪惡行徑開脫的理由,他本人都未必能夠找到。這是心地寬宏,並不是獨特的見解。僅僅一個見解平平,就把一個女人給毀了。我再說一遍,您指着我看桌子上擺的是什麼,又有什麼意義呢?難道躺在桌子上就是獨特嗎?啊!
①約翰·斯圖爾特·穆勃(一八○六—一八七三)英國哲學家、經濟學家、邏輯學家,主要著作有《邏輯體系》、《政治經濟學原理》、《論自由》等。
請您聽著:對於她的愛情,我當時是相信的。因為她當時曾經撲到我身上,抱住過我的脖子。她愛過我,更確切點說,她希望愛。是的,事情正是如此:她想愛,想方設法尋找愛。您知道,主要是這裡沒有任何罪惡行徑,用不着她去尋求辯護。您說,當鋪掌柜,大家也這麼說。可是當鋪掌柜又算得了什麼呢?這就是說,既然一個心地極其寬宏的人居然當了當鋪掌柜,自然是有原因的。先生們,你們看吧,是有思想的……這也是說,你們看,如果把一些想法說出來,用語言把它表達出來,那結果會是很愚蠢的。會自己都覺得可恥的。為什麼呢?不為什麼。因為我們大家都是混蛋,承受不起真理,要麼,我就不知道了。我剛纔說我是「心地最最寬宏的人」,這是非常可笑的,然而事實又確實如此。因為這是真理,也就是最最真實的事實。是的,我有權使自己生活有保障,所以開設這家當鋪:「你們不理我,你們,也就是人們,用蔑視的沉默,將我趕走。對我的熱情,你們的回答是讓我委曲一輩子。所以,我現在完全有權砌一堵牆,來把我們隔開,讓我積攢起三萬盧布,然後用這三萬盧布買下一座莊園,讓我到南方海岸邊、克里米亞的某個地方,在叢林裡,在葡萄園裡,度過我的餘年。最主要的是讓我遠離大家。不過,我對你們並無怨恨,我是帶著理想、帶著內心喜愛的女人,帶著家小而去的,如果上帝允許的話,同時我也順便幫幫村裡的居民。」當然,現在我把自己的打算給自己說了,這是好的。要是我當時對她講出來,那就可能太愚蠢了。這就是為什麼她老是高傲地沉默,老是默默地坐著的原因。是因為她明白了什麼嗎?她才十六歲,剛剛進入青年時期,她怎麼能夠理解我的辯解,我的苦處呢?這裡有的只是頭腦的簡單、對生活的無知,年輕人廉價的信念、對「美好心靈」盲目的追求,而最主要的是看著那座當鋪,除此以外,就什麼也沒有了。(難道我是當鋪裡的壞蛋,難道她沒看出我的為人,難道我多拿了別人的錢財?)啊,世界上的真理有多麼可怕啊!這個美,這個性格溫和的女人,這塊天空,她簡直是折磨我的心靈的暴君,是折磨我的、令人無法忍受的人!如果我把這事說出來,那不是對我自己進行誣衊嗎?您以為我不曾愛過她?誰能說我沒愛過她呢?您看見了嗎,這是諷刺,這是命運和大自然辛辣的諷刺!我們確實該死,人們的生活總的說來,是該死的(特別是我的生活)!您知道,我現在才知道,我到底錯在哪裡。這裡總有點不大對頭。一切都是明明白白的、我的計劃也是像天空一樣清楚:「嚴肅、高傲,而且在精神方面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默默地承受着痛苦。」情況正是如此,我沒瞎說,我沒撒謊!「她自己會發現的,這是心地寬宏,不過她不善於發現它就是,將來一旦發現,她就會十倍尊敬我,然後跪在塵埃中,合掌祈禱的。」這就是我的計劃,但是這裡面我好像忘了點什麼,或者忽略了一點什麼。這裡面好像我有點什麼沒有辦好。不過,這已經夠了,足夠了。再說現在向誰請求寬恕呢?完了,就完了吧。你這人哪,放大膽一點,也要保持高傲!責任並不在你身上嘛!……
好吧,我一定把真相說出來,我不怕面對事實:錯的·是·她,錯的·是·她!
Ⅴ 性格溫和的女人造反了
爭吵是從她突然想按自己的想法給錢開始的。她把典當物品的價格訂得高出於它自身的價值,甚至兩次同我就這個題目展開爭論。我沒有同意。但這時恰恰碰上了這個上尉太太。
上尉太太是個老太婆,她帶來了一個頸飾,是她已故丈夫送的禮物,顯然是一個紀念品。我給了她三十盧布。她開始悲悲切切地抱怨,請求保留她的東西,當然我們答應保存下來。好啦,五天之後她來了,要用一個手鐲子把頸飾換回去,可那只鐲子最多不過值八個盧布,我理所當然地加以拒絶。一定是她從我妻子的眼神中,看出了點什麼,於是乘我不在場的時候,妻子讓她把頸飾換走了。
知道此事以後,我當天就同她談了,態度溫和,但口氣很堅決,而且合情合理。她坐在床上,望着地面,用右腳尖在地毯上弄出響聲(這是她的姿態),嘴唇上掛着難看的微笑。我當時根本沒有提高聲音,而是心平氣和地說,錢是我的,我有權用我的眼睛來看待生活。還說了,當初我請她進我家來的時候,我對她什麼也沒有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