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頁
初,拚至大名,時賈昌朝以故相守魏。拚欲案視府庫,昌朝遣其屬來告曰:「前此監司,未有案視吾藏者,公雖欲舉職,恐事無比,奈何?」拚曰:「舍大名,則列郡不服矣。」即往視之。昌朝初不說,及是官吏以募義勇不足,當坐者八百餘人,拚奏請寬之,坐者得免而募亦隨足,昌朝乃愧服。
丁丑,權御史中丞王疇上疏,請車駕行幸以安人心。於是執政及諫官相繼有請,帝曰:「當與太后議之。」韓琦以白太后,太后曰:「今素仗皆未具,更少須。」琦曰:「此細事,不難辦也。」乃詔有司擇日以聞。
先是司馬光言:「前代帝王升遐,後宮下陳者,盡放之出宮,還其親戚,所以遂物情,重人世,省浮費,遠嫌疑也。竊惟先帝恭儉寡慾,後宮侍左右、承寵渥者至少,而享國日久,則增月積,掖庭之間,冗食頗眾,陛下以哀恤之初,未忍散遣。今山陵祔廟,大禮俱畢,謂宜舉前代故事,應先帝后宮非禦幸有子及位號稍貴並職掌文事之人,其餘皆給與妝奩,放遣出外,各令歸其親戚,或使任便適人。書之史冊,亦聖朝一美事也。」癸未,放宮人百三十五人。
甲申,禦邇英閣,諭內侍任守忠曰:「方日永,講讀官久侍對未食,必勞倦。自今視事畢,不俟進食,即禦經筵。」故事,講讀畢,拜而退,帝命毋拜,後遂以為常。
帝自即位感疾,至是猶未全安,每不喜進藥。呂公着講《論語》「子之所慎齋、戰、疾」,因言:「有天下者,為天地、宗廟、社稷之主,其于齋戒祭祀必致誠盡恭;古之人君,一怒則伏屍流血,故于興師動眾不可不謹;至於人之疾病,常在乎飲食起居之間,眾人所忽,聖人所謹。況於人君,任大守重,固當節嗜欲,遠聲色,近醫藥,為宗廟自愛,不可不謹。」帝為之動容。後因輔臣奏事,語及公着,歐陽修曰:「公着為人恬靜而有文。」帝曰:「比于經筵講解甚善。」
司馬光言:「伏見權御史中丞王疇建言,乞陛下循真宗故事,幸諸寺觀祈雨,朝廷雖從其請,至今車駕未出。臣愚以為車駕暫出,近在京城之內,亦何必拘瞽史之言,選揀時日!伏望斷自聖心,于一兩日間,車駕早出,為民祈雨,以副中外之望。」丙午,祈雨于相國、大清寺、醴泉觀。帝久不豫,至是士庶瞻望,歡呼相慶。
五月,己亥,詔:「自今水旱,命官禱于九宮貴神。」從胡宿言也。
丁未,命天章閣待制呂公着同修起居注,邵必編集仁宗御製。
戊申,皇太后出手書付中書,還政。先是帝疾稍愈,自去年秋,即間日禦前後殿視朝聽政,兩府每退朝,入內東門小殿覆奏太后如初。韓琦欲還政天子,而禦寶在太后所;乃因帝祈雨還,令禦寶更不入太后閣。嘗一日取十餘事稟帝裁決,悉皆允當。琦退,與同列相賀,因謂曾公亮等曰:「昭陵復士,琦即合求退;顧上體未平,遷延至今。上聽斷不倦如此,誠天下大慶。琦當於簾前先白太后,請一鄉郡,須公等贊成之。」於是琦詣東殿,覆奏帝所裁決十餘事,太后每事稱善。同列既退,琦獨留,遂白太后求去,太后曰:「相公安可退!我當居深宮,卻每日在此,甚非得已。」琦曰:「前代如馬、鄧之賢,不免貪戀權勢;今太后便能復辟,誠馬、鄧所不及。」因再拜稱賀,且言:「台諫亦有章疏乞太后還政,未審決取何日撤簾?」太后遽起,琦即厲聲命儀鑾司撤簾;簾既落,猶于禦屏後微見太后衣也。
庚戌,帝始日禦前後殿。
御史中丞王疇上疏曰:「今陛下南向負扆以臨群臣,原其本始,由皇太后擁翊顧復而然;而推避威福,能以國柄專歸陛下,雖古之賢后,不能加也。請詔二府大臣講求所以尊崇母后之禮。若朝廷嚴奉之體,與歲時朔望之儀,車服承衛之等威,百司供擬之制度,它時尊稱之美號,外家延賞之恩典,凡可以稱奉親之意者,皆宜優異章大,以發揚母后之功烈,則孝德昭于天下矣。」帝從之。即日,詔中書、樞密院參議尊崇皇太后儀範以聞。
辛亥,帝問執政:「積弊甚眾,何以裁救?」富弼對曰:「須以漸厘改。」又問:「以寬為治如何?」吳奎對曰:「聖人治人固以寬,然不可以無節。《書》曰:『寬而有制,從容以和。』」又問前代宗室,弼對曰:「唐時名臣,多出宗室。」奎曰:「祖宗時宗室皆近親,然初授止於殿直、侍禁、供奉官,不如今之過也;朝廷必為無窮計,當有所裁損。」
壬子,詔:「皇太后令稱聖旨,出入唯不鳴鞭,它儀衛如章獻明肅太后故事;有所取索,本合使臣錄聖旨付所司;其屬中書、樞密院,使臣申狀,皆覆奏,即施行。」
丙辰,上皇太后宮殿名曰慈壽,加宣徽北院使,保平節度使、判鄆州曹佾同平章事。
初議除拜,帝以問宰相韓琦,琦曰:「陛下推恩元舅,非私外戚也。」以問樞密使富弼,弼對如琦。遂降制,而太后持其制弗下。帝固請,乃許。
學士院奏詳定改律敕宮文書與禦名同者凡二十字,餘令依此以音義改避,從之。
壬戌,以帝康復,命輔臣謝天地、宗廟、社稷及宮觀。
癸亥,宰臣韓琦等奏請尊禮濮安懿王及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詔須大祥後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