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孝王武者,孝文皇帝子也,而與孝景帝同母。母,竇太后也。
孝文帝凡四男:長子曰太子,是為孝景帝;次子武;次子參;次子勝(1)。孝文帝即位二年(2),以武為代王,以參為太原王,以勝為梁王。二歲,徙代王為淮陽王。以代盡與太原子(3),號曰代王。參立十七年,孝文後二年卒(4),謚為孝王。子登嗣立,是為代共王,立二十九年,元光十年卒(5),子義立,是為代王。十九年,漢廣關(6),以常山為限(7),而徙代王王清河。清河王徙以元鼎三年也(8)。
初,武為淮陽王十年,而梁王勝卒,謚為梁懷王。懷王最少子,受幸異於他子。其明年,徙淮陽王武為梁王。梁王之初王梁,孝文帝之十二年也。梁王自初王通歷已十一年矣(9)。
(1)勝:卷十七《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也作「勝」,卷十《孝文本紀》以及《漢書·文帝紀》、《漢書·諸侯王表》、《漢書·文三王傳》等則作「揖」。(2)孝文帝即位二年:即前
178年。(3)這一句的意思是說,把代國的封地全部劃歸太原王。與:給予。(4)孝文後二年:漢文帝后元二年,即前
162年。(5)元光二年:前
133年。元光,漢武帝的第二年號(前
134—前
129)。(6)廣關:擴展關塞。(7)限:界限。(8)元鼎三年:前
114年。元鼎,漢武帝的第五個年號(前
116—前
111)。(9)通歷:共經歷。
梁王十四年,入朝。十七年,十八年,比年入朝(1),留(2),其明年,乃之國。二十一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復入朝。是進上未置太子也。上與梁王燕飲(3),嘗從容言曰:「千秋萬歲後傳於王(4)。」王辭謝。雖知非至言(5),然心內喜。太后亦然。
(1)比年:連年。按,卷十七《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未載十七年來朝。(2)留:指留在京師。(3)燕飲:指較隨便的家宴。燕,通「宴」,安閒。(4)千秋萬歲:君王死的諱辭。(5)至言:深切中肯的話,真心話。
其春,吳、楚、齊、趙七國反(1)。吳、楚先擊梁棘壁,殺數萬人。梁孝王城守睢陽(2),而使韓安國、張羽等為大將軍,以距吳、楚(3)。吳、楚以梁為限(4),不敢過而西,與太尉亞夫等相距三月(5)。吳、楚破,而梁所破殺虜略與治中分(6)。明年,漢立太子。其後梁最親,有功,又為大國,居天下膏腴地。地北界泰山(7),西至高陽,四十餘城,皆多大縣。
(1)吳、楚、齊、趙七國反:漢景帝三年(前
154),吳王劉濞聯合楚王劉戊、趙王劉遂、膠西王劉卬、膠東王劉雄渠、濟南王劉辟光、菑川王劉賢,為了反對朝廷的削藩政策,發動大規模叛亂。其中的膠西、膠東、濟南、菑川四國都是由齊國分出來的。這裡用「齊」概指這四個諸侯國。詳見卷一百六《吳王濞列傳》。(2)城守:據城守禦。(3)距:通「拒」,抵禦。(4)限:阻隔。(5)相距:相持。(6)略:大約。中分:對半分,相等。(7)界:以……為界。
孝王,竇太后少子也,愛之,賞賜不可勝道。於是孝王築東苑,方三百餘里。廣睢陽城七十里。大治宮室,為復道(1),自宮連屬於平台三十餘里(2)。得賜天子旌旗,出從千乘萬騎(3)。東西馳獵,擬於天子(4)。出言(5),入言警(6)。招延四方豪桀(7),自山以東遊說之士(8),莫不畢至,齊人羊勝、公孫詭、鄒陽之屬(9)。公孫詭多奇邪計,初見王,賜千金,官至中尉,梁號之曰公孫將軍。梁多作兵器弩弓矛數十萬,而府庫金錢且百巨萬十,珠玉寶器多於京師。
(1)復道:樓閣間有上下兩重通道,其架空者稱復道。又名閣道,俗稱天橋。(2)連屬:連接,連續。(3)千乘萬騎:古時一車四馬謂之「乘」,一人一馬謂之「騎」。這裡極言出從車輛、人馬之多。《索隱》引《引宮儀》云:「天子法駕三十六乘,大駕八十一乘,皆備千乘萬騎而出也。」(4)擬:比擬,類似。(5):亦作「蹕」。古代帝王出行時止人清道謂之「蹕」。(6)警:警戒。以上兩句相互為文,即出入皆警蹕。(7)桀:通「傑」。(8)山:指崤山。(9)屬:類。十百巨萬:億萬。巨萬,一億。
二十九年十月,梁孝王入朝。景帝使使持節乘輿駟馬(1),迎梁王於天下。既朝,上疏因留,以太后親故。王入則侍景帝同輦(2),出則同車游錯,射禽獸上林中(3)。梁之侍中、郎、渴者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門(4),與漢宦無異。
(1)節:符節,使者所持的信物。乘輿:皇帝和諸侯乘坐的車子。駟馬:古時一車套四馬,因稱四馬之車或車之四馬為「駟」。(2)輦:這裡指輦車,即在宮中乘坐的人拉車,後世稱為步輦。(3)上林:苑名。苑內放養禽獸,供帝王射獵。故址在今陝西西安西南。(4)著籍:在名薄上登記。引:導引。
十一月,上廢栗太子(1),竇太后心欲以孝王為所嗣。大臣及袁盎等有所關說於景帝(2),竇太后義格(3),亦遂不復言以梁王為嗣事由此。以事秘,世莫知。乃辭歸國。
(1)栗太子:劉榮,栗姬所生。(2)關說:諫阻。(3)義格:動議受阻。義,通「議」。格,受阻礙。
其夏四月,上立膠東王為太子(1)。梁王怨袁盎及議臣,乃與羊勝、公孫詭之屬陰使人剌殺袁盎及他議臣十餘人(2)。逐其賊,未得也。於是天子意梁王(3),逐賊,果梁使之。乃遣使冠蓋相望於道,覆按梁(4),捕公孫詭、羊勝。公孫詭、羊勝匿王后宮。使者責二千石急(5)。梁相軒丘豹及內史韓安國進諫王,王乃令勝、詭皆自殺,出之。上由此怨望於梁王(6)。梁王恐,乃使韓安國因長公主謝罪太后(7)。然後得釋。
(1)膠東王:劉徹,即後來的漢武帝。(2)陰:暗中,暗地裡。(3)意:懷疑。(4)覆按:反覆檢驗審查。覆,通「復」。按,查驗,審查。(5)二千石:漢代官吏祿等級,這裡用以指代這個等級的官吏。(6)怨望:怨恨,責怪。望,埋怨。(7)長公主:皇帝的姊妹,此指文帝長女館陶公主劉嫖。
上怒稍解,因上書請朝。既至關,茅蘭說王(1),使乘布車,從兩騎入,匿於長公主園。漢使使迎王,王已入關,車騎盡居外,不知王處。太后泣曰:「帝殺吾子!」景帝憂恐。於是梁王伏斧質於闕下(2),謝罪,然後太后、景帝大喜,相泣,復如故。悉召王從官入關。然景帝益疏王(3),不同車輦矣。
三十五年冬,復朝。上疏欲留,上弗許。歸國,意忽忽不樂(4)。北獵良山,有獻牛,足出背上,孝王惡之。六月中,病熱,六日卒,謚日孝王。
(1)說:勸說。(2)斧質:古代殺人刑具。質,同「鑕」,殺人時作墊用的砧板。闕:宮闕,帝王居住的地方。此指宮門。(3)益:逐漸。(4)忽忽:恍忽不安的樣子
孝王慈孝(1),每聞太后病,口不能食,居不安寢,常欲留長安侍太后。太后亦愛之。及聞梁王薨,竇太后哭極哀,不食,曰:「帝果殺吾子!」景帝哀懼,不知所為。與長公主計之,乃分梁為五國,盡立孝王男五人為王,女五人皆食湯沐邑(2)。於是奏之太后,太后乃說,為帝加一餐。
梁孝王長子買為梁王,是為共子(3);子明為濟川王;子彭離為濟東王;子定為山陽王;子不識為濟陰王。
孝王未死時,財以巨萬計,不可勝數。及死,藏府余黃金尚四十餘萬斤(4),他財物稱是(5)。
梁共王三年,景帝崩。共王立七年卒,子襄立,是為平王。
(1)慈:孝敬奉養父母。(2)湯沐邑:漢代稱皇帝、皇后、公主等收取賦稅的私邑。(3)共:通「恭」。謚號用字。卷十七《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正作「恭」。(4)藏府:府庫。藏存東西的地方。(5)稱:相副,相當。
梁平王襄十四年,母曰陳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親平王之大母也(1)。而平王之後姓任,曰任王后。任王后甚有寵於平王襄。初,孝王在時,有罍樽(2),直千金(3)。孝王誡後世,善保罍樽,無得以與人。任王后聞而欲得罍樽。平王大母李太后曰:「先王有命,無得以罍樽與人。他物雖百巨萬,猶自恣也(4)。」任王后絕欲得之(5)。平王襄直使人開府取罍樽(6),賜任王后。李太后大怒,漢使者來,欲自言,平王襄及任王后遮止,閉門,李太后與爭門,措指(7),遂不得見漢使者。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中尹霸等士通亂,而王與任王后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8),李太后內有淫行,亦已。後病薨。病時,任後未嘗請病(9);薨,又不持喪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