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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 248 / 489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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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臣聞有國之權,誠非臣下所得專。夫權者,得名位則可行,故行權之臣,必貪名位。自陛下召琦與仲淹于陝西,琦等讓至五六,陛下亦五六召之。弼三命學士,兩命樞密副使,每一命未嘗不懇讓愈切,而陛下用之愈堅。臣但見避讓太繁,不見其專權貪位也。及陛下堅不許辭,方敢受命,然猶未敢別有所為。陛下開天章閣,召而賜坐,授以紙筆,使其條列,然眾人避讓,弼等亦不敢獨有所建。又煩聖慈出手詔,指定姓名,專責其條列大事而行,行之已久,冀其有效。弼性雖鋭,然亦不敢自出意見,但舉祖宗故事,請陛下擇而行之。自古君臣相得,一言道合,遇事而行,更無推避。弼等蒙陛下委任,督責丁寧,而猶遲緩自疑,作事不果,然小人巧譖,已曰專權,豈不誣哉!

「至如兩路宣撫,國朝累遣大臣,況中國之威,近年不振,故元昊叛逆一方,勞困及于天下,契丹乘釁違盟,書詞侮慢,陛下但以邊防無備,屈志買和。弼等見中國累年侵陵之患,感陛下不次進用之恩,各自請行,力思雪恥,沿山傍海,不憚勤勞,欲使武備再修,國威復振。臣見弼等用心,本欲尊陛下威權,未見其侵權而作過也。陛下于千官中選得此數人,一旦罷去,使群邪相賀,此臣所以為陛下惜也!」


  

疏入,不報,指修為朋黨者益惡焉。

夏,四月,丁亥朔,司天言日當食而陰晦不見,宰臣率百官稱賀。

是日,禦崇政殿,錄繫囚,遣監察御史劉元瑜等往三京疏決。御史李京言:「陛下因天戒修省,避正殿,減常膳,故精意感格,日當食而陰雲蔽虧。然臣竅有疑者,自寶元初,定襄地震,十年未已,豈非西、北二邊有窺中國之意乎?二月雷發聲,八月收聲。今孟夏雷未發聲,豈非號令之不信乎?願陛下飭邊臣,備扞禦,戒輔臣,謹出命,以厭禍于未形。又,尚美人棄外館多年,比聞復召入。臣慮假媚道為蠱惑,宜亟絶之。苗繼宗嬪禦子弟,乃緣恩私為府界提點。宜割帷薄之愛,重名器之分,庶幾不累聖政。」帝嘉納之。

夏國主曩霄初遣使來賀乾元節。自是歲以為常。

戊申,章得象罷為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判陳州。得象在中書八年,方陝西用兵,帝鋭意天下事,進用韓琦、范仲淹、富弼,使同得象經畫當世急務,得象無所建明。琦等皆去,得象居位自若。監察御史裡行孫抗數以為言,而得象亦十二章請罷,帝不得已,乃許之。

以工部侍郎、參知政事陳執中依前官平章事兼樞密使。

庚戌,以樞密副使吳育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承旨丁度為樞密副使。

辛亥,高麗遣使貢于遼。

癸丑,徙知陳州、資政殿學士任中師知曹州。中師自言:「臣家本曹人,今老矣,願得守曹,營歸休之計。」帝憐而許焉。

五月,夏人歸石元孫。諫官御史奏元孫軍敗不死為國辱,請斬于寨下,宰相陳執中謂宜如所奏。賈昌朝獨曰:「在《春秋》時,晉獲楚將谷臣,楚獲晉將知,亦還其國不誅。」因入對,探袖出《魏志·于禁傳》,奏曰:「前代將臣,敗覆而還,多不加罪。」帝乃貸元孫。癸亥。削除官爵,編管全州,其子弟恩澤並追奪。

知制誥余靖,前後三使遼,益習外國語,嘗對遼主效其國語。侍御史王平、監察御史劉元瑜等劾靖失使者體,請加罪。元瑜又言靖知制誥,不當兼領諫職。庚午,出靖知吉州。

癸未,詔吏部流內銓:「自今試初入官選人,其習文詞者試省題詩或賦論一首,習經者試墨義十道,並注合入官;如所試紕繆,試墨義凡九不中,令守選,候放選再試;又不中,與遠地判司。其年四十以上,依舊格讀律,通,即與注官。仍命兩制一員同考試之。」

閏月,殿前副都指揮使、建武節度使李用和以老乞解軍職,戊子,授宣徽北院使。命步軍副都指揮使、淮康軍留後李昭亮為武寧節度使、殿前副都指揮使,代用和也。時承平久,將帥多因循,軍士縱弛。昭亮本將家子,習軍事,既統宿衛,一切尚嚴。萬勝、龍猛軍蒱博爭勝,徹屋椽相擊,市人惶駭。昭亮捕斬之,杖其軍主,諸軍股慄。及帝祀南郊,有騎卒亡所挾弓,會赦,當釋去,昭亮以為宿衛不謹,不可貸,卒配隷下軍。禁兵自是頗肅。

丙午,夏國主曩霄遣使謝冊命。


  

壬子,詔:「三後厭代,多歷年所,令禮官稽考故籍,議升祔之禮。」

癸丑,河北都轉運案察使歐陽修言:「轉運使雖合專掌金谷,不與兵戎之事,然向被朝廷密旨,令熟圖本道利害,陰為邊備。今沿邊知州武臣不過諸司使、副,通判即是常參初入京朝官,並得盡聞機事,而臣之本司獨不得與;非欲侵撓邊臣之權,蓋調用軍儲,須量邊事之舒急,以至案察將吏,亦當知處事之當否。請自今,許令本司與聞邊事。」從之。

遼主清暑于永安山。

六月,癸亥,以澤州進士劉羲叟為試大理評事。羲叟精算術,兼通《大衍》諸歷,嘗注司馬遷《天官書》及着《洪範災異論》,歐陽修薦之,召試學士院,而有是命。

丁卯,減益、梓州上供絹歲三之一,紅錦、鹿胎半之。

遼主謁慶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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