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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詔馳茶禁,論者復言不便,知制誥劉敞、翰林學士歐陽修頗論其事。敞疏云:「朝廷變更茶法,由東南來者更言不便。大要謂先時百姓之摘山者,受錢于官,而今也顧使之納錢于官,受納之間,利害百倍。先時百姓冒法販茶者被罰耳,今悉均賦於民,賦不時入,刑亦及之,是良民代冒法者受罪,子子孫孫未見其已。先時大商富賈為國貿遷,而州郡收其稅,今大商富賈不行,則稅額不登,且乏國用。望朝廷因臣言,求便國惠民之策。」修疏云:「臣聞議者謂茶之新法既行,而民無私販之罪,歲省刑人甚多,此一利也。然而為害者五焉:民舊納茶稅,今變租錢,一害也。小商所販至少,大商絶不通行,二害也。茶稅不登,頓虧國用,三害也,往時官茶容民入糴,故茶多而賤;今民自買賣,須用真茶,真茶不多,其價遂貴,四害也。河北和糴,實要見錢,不惟商旅得錢艱于移用,兼自京師歲歲輦錢于河北,理必不能,五害也。一利不足以補五害,乞除前令,許人獻說,詳定精當,庶不失祖宗舊制。」不聽。
遼主如鴛鴦濼。
夏,四月,庚申,權同判尚書刑部李綖言:「刑部一歲中,殺父母、叔伯、兄弟之妻,殺夫、殺妻、殺妻之父母,凡百四十;劫盜九百七十。夫風俗之薄,無甚于骨肉相殘;衣食之窮,莫急於盜賊。今犯法者眾,豈刑罰不足以止奸,而教化未能導其為善歟?願令刑部類天下所斷大闢罪,歲上朝廷,以助觀省。」從之。
己卯,命度支判官、祠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王安石同修起居注。安石以入館才數月,館中先進甚多,不當超處其右,固辭。
程戡與宋癢不合,數爭議帝前,台諫以為言,帝不悅。殿中侍御史呂誨復論戡結貴幸,癸未,乃罷戡為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學士,以禮部侍郎、知制誥孫拚為樞密副使。
甲申,降右司諫、秘閣校理吳及為工部員外郎、知廬州;太常博士、監察御史裡行沈起落裡行,通判越州。
初,諫官陳旭建議裁節班行補授之法,下兩制台諫官集議。已定稿,及與起輒增註:「興國軍磁湖鐵冶仍舊與班行。」主磁湖鐵冶者,大姓程淑良也。翰林學士胡宿等劾及等職在台諫,而為程氏經營,占錮恩澤,乞詔問其狀。及等引伏,故並黜之。
丙戌,命權三司使包拯、右諫議大夫呂居簡、戶部副使吳中復同詳定均稅。
五月,戊子朔,京師民疫,選醫給藥。
遼監修國史耶律白請編遼主所制詩賦,命白為序。遼主好吟詠,其後知制誥耶律良又編御製詩文曰《清寧集》。遼主命良詩為《嘉會集》,親制序賜之。
己丑,京師地震。
西上合門使、英州刺史郭諮獻所造拒馬車。諮嘗知潞州,言懷、保二郡旁山,可以植稻,定武、唐河抵瀛、莫間,可興水田。又作鹿角車、陷馬槍,請廣獨轅弩于它道。詔諮置弩。
諮又言:「頃因北使得觀幽燕,方不及三百里,無十萬人一年之費,若以術制之,使舉不得利,居無以給,不逾數年,必棄幽州而遁。臣慶歷初經畫河北大水,果斷敵疆,乃其術也。臣所創車弩,可以破堅甲,制奔沖,若多設之,助以大水,取幽薊如探囊中物耳!」
會三司議均田租,召還,諮陳均括之法四十條。覆上《平燕議》曰:「自瓦橋至古北口,地狹民少;自古北口至中京,屬奚契丹;自中京至慶州,道旁才七百餘家。蓋契丹疆土雖廣,人馬至少,儻或南牧,必率高麗、渤海、達達、黑水、女真、室韋等國會戰,其來既遠,其糧匱乏。臣聞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饑,用兵之善計。又聞得敵自至者勝,先據便地者佚。以臣所見,請舉慶歷之策,合眾河于塘泊北界以限戎馬,然後以景德故事,頓兵自守。步卒二十萬,騎卒三萬,強壯三萬,歲計糧餉百八十三萬六千斛,及旁河郡邑可由水運以給保州應援。以拒馬車三千,陷馬槍千五百,獨轅弩三萬,分選五將,臣可以備其一,來則戰,去則勿追。幽州糧儲既少,屬國兵不可久留,不半年間,當遁沙漠,則進兵斷古北口、塞松亭關,傳檄幽薊,燕南自定。」帝壯其言,詔置獨轅弩二萬。尋命諮同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及揀內軍器庫兵仗,下南北作坊,以完軍器。
貴人董氏生皇第十一女,庚寅,進位美人,固辭:乞贈父官一級,如其請。
甲午,觀文殿大學士、戶部侍郎龐籍為太子太保,致仕。籍自定州召還,既入見,詣中書省求致仕,執政曰:「公康寧如是,上意方厚,奈何堅求欲去?」籍曰:「若待筋力不支,人主厭棄然後去,豈得為知足哉?」遂歸臣于家。前後凡七上表,乃許之,仍詔籍出入如二府儀。
丁酉,詔三司置寬恤民力司。
己亥,以潁州進士常秩為試將作監主簿、本州州學教授,翰林學士胡宿等言其文行稱于鄉裡故也。秩,臨汝人,嘗舉進士不中,退居二十餘年,尤長於《春秋》,斥孫復所學為不近人情,着《講解》數十篇。
己酉,以王安石為三司度支判官。
遼主駐納葛濼。
乙卯,錄系辦,降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續資治通鑒●卷第五十九
●卷第五十九
【宋紀五十九】 起上章困敦六月,盡重光赤奮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嘉佑五年
遼清寧六年
六月,戊午朔,遼以東北路女真詳袞果嘉努為特裡袞。
壬戌,遼遣使錄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