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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 330 / 489
中國古代史類 / 畢沅 / 本書目錄
  

續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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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是歲,遼復以蕭珠澤為西北路招討使。珠澤前為呼敦所陷,呼敦既死,時議稱其先為招討,威行諸部,故復任、珠澤既蒞官,訓士卒,增器械,省追呼,嚴號令,人不敢犯,邊境晏然。

夏改元拱化。


  

續資治通鑒●卷第六十二

●卷第六十二



【宋紀六十二】 起閼逢執徐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帝名曙,濮安懿王第十三子,母曰仙遊縣君任氏,明道元年正月三日,生於宣平坊第。初,王夢兩龍與日並隨,以衣承之,復戲于空中。其一龍視王曰:「吾非王所能有也。」及帝生,赤光滿室,或見黃龍游光中。四歲,仁宗養于內,寶元二年,豫王生,乃歸濮邸。帝天性篤孝,好讀書,不為燕嬉褻慢,服禦儉素如儒者。景佑三年,賜名宗實,授左監門衛率府副率,累遷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嘉佑七年八月,立為皇子,改今名。

○英宗體乾應歷隆功盛德憲文肅武睿聖宣孝皇帝治平元年遼清寧十年

春,正月,丁酉朔,改元。

戊戌,太白晝見。

景靈宮使、武寧節度使、同平章事宋庠請老,帝初即位,以大臣故,未忍遽從,乃命判亳州。庠前後所至,以慎靜為治;晚,愛信幼子,頗致物議。至是諫官呂誨請敕庠不得以二子隨,帝曰:「庠老矣,奈何不使其子從之乎?」

癸丑,詔減壽聖節所賜師號、紫衣、祠部戒牒。故事,聖節所賜三百道,而貴妃、修儀、公主猶別請。至是減為二百,而別請者在數中。

甲寅,雄州奏:「歸信容城縣報遼人追賊,有七騎奔入南界,逐出之。」詔河北沿邊安撫司:「北界賊盜來奔,即逐出;若有劫略,捕送本國;如婦女老小避賊入境,善諭遣之。」

遼南府宰相楊績出知興中府。

知唐州、司農少卿趙尚寬再任歲滿,特遷光祿少卿,賜錢二十萬,復留。尋以母喪去。尚寬在唐州,前後凡五年,修舊起廢,興輯勸課,有實效焉。

同知諫院呂誨奏:「先朝兩府及台諫官奏對,即左右近侍悉引避于兩廡,故從容論議,事無泄于外者。臣近登對,皆不引避,立於殿隅板門之內。欲乞指揮,自今引避如故事。」從之。


  
辛酉,詔以仁宗配享明堂。

初,禮院奏乞與兩制同議仁宗當配何祭。故事,冬、夏至祀昊天上帝、皇地祗,以太祖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孟冬祭神州地祗,以太宗配;正月上辛祀感生帝,以宣祖配;季秋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真宗配。

翰林學士王珪等議:「唐代宗即位,用禮儀使杜鴻漸等議,季秋大享明堂,以考肅宗配昊天上帝;德宗即位,亦以考代宗配。王涇《郊祀錄注》雲,即《孝經》周公嚴父之道。今請循周公嚴父之道,以仁宗配享明堂。」

知制誥錢公輔議:「謹按《孝經》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又曰:『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以周公言之則嚴父,以成王言之則嚴祖。方是之時,政則周公,祭則成王,亦安在乎必嚴其父哉!夫真宗則周之武王,仁宗則周之成王,雖有配天之業,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康以嚴父之故,廢文王之祭而移之。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祭,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嚴祖、嚴父,其義一也。當始配之代,適符嚴父之說,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最為近古而合乎禮。唐中宗時,則以高宗配;在玄宗時,則以睿宗配;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禮官杜鴻漸、王涇輩,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于今,牢不可破。當真宗嗣位之初,倘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當在乎太宗矣。願詔有司博議,使配天之祭不膠于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於是又詔台諫及講讀官與兩制、禮院再詳定以聞。

御史中丞王疇以為珪等議遺真宗不得配,公輔議遺宣祖、真宗、仁宗俱不得配,于禮意未安,乃獻議曰:「在《易》:『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然則祖、考配帝,從來遠矣。請依王珪等議,奉仁宗皇帝配享明堂,以符《大易》配考之說、《孝經》嚴父之禮;奉遷真宗配孟夏雩祀,以放唐貞觀、顯慶故事;太宗皇帝依舊配正月上辛祈谷、孟冬祭神州地祗,餘依本朝故事。如此,則列聖並侑,對越昊穹,厚澤流光,垂裕萬祀。必如公輔之議,則陷四聖為失禮,導陛下為不孝,違經戾古,莫此為甚。」

知諫院司馬光、呂誨議曰:「孝子之心,孰不尊其父!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以其父配天,然後為孝也。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誤釋《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景佑中,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后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于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禮,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捨真宗而以仁宗配,恐于祭法不合;又以人情言之,是黜祖而進父也。必若此行之,不獨違禮典,恐亦非仁宗之意。臣等竊謂宜遵舊禮,以真宗配五帝于明堂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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