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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新權知湖州陳侗言:「陛下崇奉郊廟百神之祀,考求典禮,尤為嚴備。惟五嶽四瀆之兆未設,欲乞依《周禮》建四望壇于四郊,以祭五嶽、四鎮、四瀆,庶合于經,而且以稱陛下奉祀之意。」詔送詳定禮文所。詳定所「請以國朝《祠令》所載岳、鎮、海、瀆兆四望于四郊。岱山、沂山、東海、大淮于東郊,衡山、會稽山、南海、大江、嵩山、霍山于南郊,華山、吳山、西海、大河于西郊,常山、醫巫閭山、北海、大濟于北郊。每方岳鎮則共為一罈,海瀆則共為一次,以五時迎氣日祭之,皆用血祭瘞埋,有事則請禱之。又以四方山川各附於當方岳鎮海瀆之下,別為一罈一次。山共一罈,川共一坎,水旱則禱之。其北郊從祀及諸縣就祭如故。」詔:「四方岳鎮共為一罈望祭,餘依奏。」
乙亥,正官名。詳定官制所上以階易官寄祿新格:「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為開府儀同三司,左、右仆射為特進,吏部尚書為金紫光祿大夫,五曹尚書為銀青光祿大夫,左、右丞為光祿大夫,六曹侍郎為正議大夫,給事中為通議大夫,左、右諫議為太中大夫,秘書監為中大夫,光祿卿至少府監為中散大夫,太常至司農少卿為朝議大夫;六曹郎中為朝請、朝散、朝奉大夫,凡三等;員外郎為朝請、朝散、朝奉郎,凡三等;起居舍人為朝散郎,司諫為朝奉郎,正言、太常、國子博士為承議郎,太常、秘書、殿中丞為奉議郎,太子中允、贊善大夫、中舍、洗馬為通直郎,着作佐郎、大理寺丞為宣德郎,光祿、衛尉、將作監丞為富議郎,大理評事為承事郎,太常寺太祝、奉禮郎為承奉郎,秘書省校書郎、正字、將作監主簿為承務郎。又自開府儀同三司至通議大夫以上無磨勘法,大中大夫至承務郎應磨勘。待制以上,六年遷兩官,至大中大夫止;承務郎以上,四年遷一官,至朝議大夫止,候朝議大夫有闕次補;其朝議大夫以七十員為額,選人磨勘,並依尚書吏部法;遷京朝官者,依今新定官。其祿令並以職事官俸賜祿料舊數與今新定官請給對擬定。」並從之。
故事,兩制不轉卿監官,前行郎中即超轉諫議大夫;前行郎中于階官為朝請大夫,諫議大夫于階官為太中大夫。帝以為磨勘者,古考績之法,所與百職事共之,而禁近獨超轉,非法也。於是下詔:「待制以下並三年一遷,仍轉朝議大夫、中散大夫、中大夫三官。」
丙子,詔:「開府儀同三司為使相,不繫大敕銜。見任宰相、使相,食邑實封通及萬戶,前任宰相,食邑及萬戶,並封國公,宗室如舊例。」
又,中書奏:「官制所申,朝旨除三公、三司外,餘檢校官並階散並罷。所有宗室及武臣正任至內常侍以上,內臣供奉官以下,選人、伎術官、將校、中書樞密院主事以下,及諸司吏人所授敕留官衙校等,各有見帶文散階、檢校官及憲銜,欲併除去。其僧官並谿峒蠻人知州鎮及化外蕃官所帶散官等,合自朝廷指揮。」從之。其後遂詔:「文式散階,除化外人依舊除授外,餘並罷。」
辛巳,大享明堂,以英宗配。
癸未,薛向、孫固併為樞密副使。
乙酉,詔即景靈宮作十一殿,以時王禮祀祖宗。
以王安石為特進,改封荊國公,王拱辰落開府儀同三司,並以官制行正名故也。詔拱辰判大名府,拱辰辭曰:「臣老矣,不足以任事。」帝曰:「北門重地,卿舊治也,勉為朕行!」
丙戌,進封岐王顥為雍王,嘉王頵為曹王,併為司空。文彥博為太尉。封曹佾為濟陽郡王,宗旦為華陰郡王。
馮京為樞密使。薛向罷知潁州。會詔民畜馬,向既奉令,旋知民不便,議欲改為。於是舒亶論向反覆,無大臣體,斥知潁州,又改隨州。
丁亥,以呂公着為樞密副使。公着與馮京、薛向、孫固同在西府,三人者屢于上前爭論,公着獨不言。及帝問之,乃徐為開析可否,言簡而當,帝常納之,三人者亦不能違也。帝數與輔臣論天下事,一日,謂公着曰:「民間不知有役矣。」公着對曰:「上戶昔以役多破家,今則飽食安居,誠幸矣。下戶昔無役,今率錢,則苦矣。」帝曰:「然則法亦當更也。」
戊子,熙河路經略司言,乞先團結蕃弓箭手;從之。是年詔:「凡弓箭手、兵騎各以五十人為隊,置引戰旗頭、左右傔旗,及以本屬蕃首、將校為擁隊,並如正軍法。蕃捉生、蕃敢勇、山河戶亦如之。凡募弓箭手、蕃捉生、強人、山河戶,不以等樣,第募有保任年十七以上、弓射七斗、任負帶者。鄜路新舊蕃生、環慶路強人、諸路漢弓箭手、鄜路歸明界保毅蕃戶、弓箭手,皆涅于背。」
閏月,辛卯,御史范鏜言:「曹佾以外戚封郡王,祖宗以來,未有佾比。陛下所以富貴寵祿之厚矣,所以致孝愛於慈聖之情至矣。佾雖不王,乃以保安曹氏;命行而改,抑為為子孫萬世之成憲也。」不從。
壬寅,遼主祠木葉山。
己酉,遼主駐藕絲澱。
乙卯,加文彥博河東、永興軍節度使,以富弼為司徒。
冬,十月,辛酉,詳定官制所檢討文字、光祿寺丞李德芻上《元豐郡縣誌》三十捲,《圖》三卷。
遼耶律仁傑久在相位,貪貸無厭,時與親戚會飲,嘗曰:「無百萬兩黃金,不足為宰相家。」耶律伊遜既外出,遼主漸悟仁傑奸,丁卯,出為武定軍節度使。
庚午,遼參知政事劉訁先致仕。
癸酉,遼以陳毅為漢人行宮都部署,王績同知樞密院事。
癸未,詔翰林學士並聽佩魚。
十一月,己丑朔,日有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