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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159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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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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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其在成王時,召公為三公(1):自陝以西,召公主之;自陝以東,周公主之。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祚(2),召公疑之,作《君奭》(3)。君奭不說周公(4)。周公乃稱「湯時有伊尹,假於皇天(5);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假於上帝,巫咸治王家(6);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般:率維茲有陳(7),保乂有殷(8)。」於是召公乃說。

(1)三公:周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當時召公為太保。 (2)當國:執政,主持國事。 祚:同「阼」,王位前的台階。踐祚,登上皇位。這裡指以天子的身份處理國事。 (3)《君奭》:《尚書》篇名,相傳為周公所作。 (4)說:同「悅」。 (5)假(ge,格):通「格」,感通。 (6)王家:王室。指朝廷。(7)率:句首語氣詞。 維:語助詞。 茲:此。指以上大臣們。 陳:布陳。指調理國事,實施政令。 (8)保乂(yi,義):治理,安定。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1)。召公巡行鄉邑,有棠樹,決獄事其下(2),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3),無失職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懷棠樹不敢伐,哥詠之(4),作《甘棠》之詩(5)。

(1)兆民:民眾。在古代,對天子而言稱作「兆民」,對諸侯而言稱作「萬民」。這裡指周天子的民眾。 (2)決獄:斷案。 政事:處理政事。 (3)侯伯:這裡泛指有爵位的貴族。 庶人:泛指無官爵的平民。 (4)哥:通「歌」。 (5)《甘棠》:《詩經·國風·召南》中的一篇。

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1)。燕惠侯當周厲王奔彘,共和之時(2)。
惠侯卒,子釐侯立。是歲,周宣王初即位(3)。釐侯二十一年,鄭桓公初封於鄭。三十六年,釐侯卒,子頃侯立。
頃侯二十年,周幽王淫亂,為犬戎所弒(4)。秦始列為諸侯(5)。
二十四年,頃侯卒,子哀侯立。哀侯二年卒,子鄭侯立。鄭侯三十六年卒,子繆侯立。

(1)已:通「以」。 (2)共和:公元前841年,都城內奴隸和自由民大暴動,周厲王逃跑到彘(zhi至),周定公和召穆公共同執政,稱作「共和」,共十四年。 (3)據《十二諸侯年表》及《衛世家》,周宣王即位在燕釐侯即位的前一年,與此不同。 (4)弒:古代把臣子殺死君主或子女殺死父母叫做「弒」。幽王淫亂被犬戎攻殺的事,詳見《周本紀》。 (5)前此秦僅為大夫,並未列為諸侯。公元前771年,西戎伐周,秦襄公救周有功,又將兵護送周平王東遷,到這時才被封為諸侯。詳見《秦本紀》。

繆侯七年,而魯隱公元年也。十八年卒,子宣侯立。宣侯十三年卒,子桓侯立。桓侯七年卒,子莊公立(1)。
莊公十二年,齊桓公始霸。十六年,與宋、衛共伐周惠王,惠王出奔溫,立惠王弟為周王(2)。十七年,鄭執燕仲父而內惠王於周(3)。二十七年,山戎來侵我,齊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還。燕君送齊桓公出境,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4),使燕共貢天子,如成周時職(5);使燕復修召公之法。三十三年卒,子襄公立。
襄公二十六年,晉文公為踐土之會,稱伯(6)。三十一年,秦師敗於殽.三十七年,秦穆公卒。四十年,襄公卒,桓公立。

(1)燕君自此始稱為「公」。「公」是古代五等爵位的第一等。 (2):同「頹」。 公元前675年,周惠王強佔大臣的花園和住宅,引起叛亂,並召致燕、衛等國伐周,惠王出逃。詳見《周本紀》及《左傳·莊公十九年》。 (3)執:捉拿,拘捕。內:同「納」,接納。 (4)《括地誌》記載,燕君送齊桓公所至的地點在今河北滄州東北,後人在那裡築了燕留城。 (5)成周:周成王時,周公營建東都洛邑,稱為成周。「成周時」即指此時。 職:指做臣子的向君王進貢的職份。 (6)伯:通「霸」。

桓公十六年卒,宣公立。宣公十五年卒,昭公立。昭公十三年卒,武公立。是歲晉滅三郤大夫(1)。
武公十九年卒,文公立。文公六年卒,懿公立。懿公元年,齊崔杼弒其君莊公。四年卒,子惠公立。
惠公元年,齊高止來奔(2)。六年,惠公多寵姬(3),公欲去諸大夫而立寵姬宋(4),大夫共誅姬宋,惠公懼,奔齊(5)。四年(6),齊高偃如晉,請共伐燕,入其君。晉平公許,與齊伐燕,入惠公。惠公至燕而死。燕立悼公。
悼公七年卒,共公立(7)。共公五年卒,平公立。晉公室卑(8),六卿始強大(9)。平公十八年,吳王闔閭破楚入郢。十九年卒,簡公立。簡公十二年卒,獻公立。晉趙鞅圍范、中行於朝歌十。獻公十二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十四年,孔子卒。二十八年,獻公卒,孝公立。

(1)郤:姓。 公元前573年,晉厲公命人襲殺大夫郤錡、郤犨、郤至、緊接著又被大夫欒書、中行偃所囚殺。詳見《晉世家》及《左傳·成公十七年》。 (2)齊大夫高止因為好興事,並以其事為己功,被放逐出國,投奔到燕。詳見《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3)姬:當作「臣」。《十二諸侯年表》:公欲殺公卿而立幸臣,公卿誅幸臣,公恐,出奔齊。」《左傳·昭公三年》:「公多嬖寵,欲去諸大夫而立其寵人。冬,燕大夫比以殺公之外嬖。公懼,奔齊。」注云:「外嬖謂寵臣。」下文兩「姬」字亦應作「臣」。 (4)宋:當為寵臣為首者之名。 (5)「奔齊」之事,《左傳》作「簡公」。簡公較惠公晚五代,與《史記》所載不同。 (6)齊、晉伐燕,事在惠公九年,此云「四年」,當是惠公出奔的第四年。 (7)共:通「恭」。 (8)公室:諸侯的家族,也用以指諸侯的政權。 (9)六卿:這裡指晉國的范、中行、智、趙、韓、魏六大家族。因他們世代都為晉卿,稱作「六卿」。 十范、中行:指晉大夫范吉射和中行寅。趙鞅圍朝歌的事,《十二諸侯年表》作「燕簡公十二年」,前於此二年,《左傳》作「魯哀公元年」。

孝公十二年,韓、魏、趙滅知伯(1),分其地,三晉強(2)。


  
十五年,孝公卒,成公立。成公十六年卒,湣公立。湣公三十一年卒,釐公立。是歲,三晉列為諸侯。
釐公三十年,伐敗齊於林營。釐公卒,桓公立。桓公十一年卒,文公立。是歲,秦獻公卒。秦益強。
文公十九年,齊威王卒。二十八年,蘇秦始來見,說文公(3)。文公予車馬金帛以至趙,趙肅侯用之。因約六國,為從長(4)。秦惠王以其女為燕太子婦。
二十九年,文公卒,太子立,是為易王。
易王初立,齊宣王因燕喪伐我,取十城;蘇秦說齊,使復歸燕十城(5)。十年,燕君為王(6)。蘇秦與燕文公夫人私通,懼誅,乃說王使齊為反間(7),欲以亂齊。易王立十二年卒,子燕噲立。

(1)知:同「智」。 《索隱》云:「按《紀年》,智伯滅在成公二年也」。 (2)三晉:公元403年,晉國被韓、趙、魏三家瓜分,三家各立為國,史稱「三晉」。 (3)說:勸說說服,此指勸說君王採納自己的政治主張。 公元前334年,蘇秦首次到燕國,勸說燕君親善趙國,形成「合縱」,被採納。詳見《蘇秦列傳》及《戰國策·燕策》。 (4)從:同「縱」,即合縱。戰國時六國結成的抗秦聯盟。 長:首領,領導人。 蘇秦接連遊說燕、趙、韓、魏、齊、楚各國君主,結成六國聯盟的事,詳見《蘇秦列傳》。 (5)公元前333年,齊國趁燕國的喪事攻取了燕國十城。蘇秦勸說齊王,指出燕王是秦王的女婿,歸還十城可以交好秦、燕兩國。於是齊王歸還了燕國城池。詳見《蘇秦列傳》及《戰國策·燕策》。 (6)燕君為王:文公太子即位十年,才正式稱王。前文所說的「易王」,是寫史者對燕君的追諡。 (7)反間:深入敵方內部,使其落入我方圈套而取勝。 燕王聽信了蘇秦的假話,果真放他出使齊國。詳見《蘇秦列傳》。

燕噲既立,齊人殺蘇秦。蘇秦之在燕,與其相子之為婚(1),而蘇代與子之交(2)。及蘇秦死,而齊宣王復用蘇代。燕噲三年,與楚、三晉攻秦,不勝而還。子之相燕,貴重(3),主斷(4)。蘇代為齊使於燕,燕王問曰:「齊王奚如(5)?」對曰:「必不霸。」燕王曰:「何也?」對曰:「不信其臣。」蘇代欲以激燕王以尊子之也。於是燕王大信子之。子之因遺蘇代百金(6),而聽其所使。

(1)為婚:結為親家。 (2)交:結交,友好。 (3)貴重:位尊任重。 (4)主斷:主持並決斷國家大事。 (5)奚:何。奚如,怎麼樣。 (6)遺(wei謂):給予,贈送。 金:古代黃金計量單位。秦以前以一鎰(二十兩或二十四兩)為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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