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背晉盟,盟於楚。晉厲公怒,發兵伐鄭。楚共王救鄭。晉楚戰鄢陵,楚兵敗,晉射傷楚共王目,俱罷而去。十三年,晉悼公伐鄭,兵於洧上。鄭城守,晉亦去。
十四年,成公卒,子惲立。是為釐公。
(1)平:講和。
釐公五年,鄭相子駟朝釐公,釐公不禮。子駟怒,使廚人藥殺釐公(1),赴諸侯曰「釐公暴病卒」(2)。立釐公子嘉,嘉時年五歲,是為簡公。
簡公元年,諸公子謀欲誅相子駟,子駟覺之,反盡誅朱子。二年,晉伐鄭,鄭與盟,晉去。冬,又與楚盟。子駟畏誅,故兩親晉、楚。三年,相子駟欲立為君,公子子孔使尉止殺相子駟而伐之。子孔又欲自立。子產曰:「子駟為不可,誅之,今又效之,是亂無時息也。」於是子孔從之而相鄭簡公。
四年,晉怒鄭與楚盟,伐鄭,鄭與盟。楚共王救鄭。敗晉兵。簡公欲與晉平,楚又囚鄭使者。
十二年,簡公怒相子孔專國權,誅之,而以子產為卿。十九年,簡公如晉請衛君還,而封子產以六邑。子產讓,受其三邑。二十二年,吳使延陵季子於鄭,見子產如舊交,謂子產曰:「鄭之執政者侈(3),難將至,政將及子。子為政,必以禮;不然,鄭將敗。」子產厚遇季子(4)。二十三年,諸公子爭寵相殺,又欲殺子產。公子或諫曰:「子產仁人,鄭所以存者子產也,勿殺!」及止。
(1)使廚人藥殺釐公:《年表》云:「子駟使賊夜殺釐公。」 (2)赴:報喪。 (3)侈:邪行。 (4)厚遇:厚待。
二十五年,鄭使子產於晉,問平公疾。平公曰:「卜而曰實沈、台駘為崇,史官莫知,敢問?」對曰:「高辛氏有二子,長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曠林,不相能也(1),日操於戈以相征伐。後帝弗臧(2),遷閼伯於商丘,主辰(3),唐人是因(4),故辰為商星。遷實沈於大夏,主參(5),唐人是因,服事夏、商(6),其季世曰唐叔虞(7)。當武王邑姜方娠大叔,夢帝謂已:『余命而子曰虞,乃與之唐,屬之參而蕃育其子孫(8)。』及生有文在其掌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滅唐而國大叔焉(9)。故參為晉星。由是觀之,則實沈。參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味,為玄冥師十,生允格、台駘。台駘能業其官(
11),宣汾、洮(
12),障大澤(
13),以處太原。帝用之,國之汾川。沈、姒、蓐、黃實守祀。今晉主汾川而滅之。由是觀之,則台駘,汾、洮神也。然是二者不害君身。山川之神,則水旱之災之(
14);日月辰之神,則雪霜雨不時之;若君疾,飲食哀樂女色所生也。」平公乃叔向曰:「善,博物君子也!」厚為之禮於子產。
(1)能;親善。 (2)臧:善。 (3)主:主持祭祀;辰:指心宿,二十八宿之一。 (4)因:沿襲。 (5)參(sh□n,身):參宿,二十八宿之一。(6)服事:諸侯定期進貢,各依服數以事天下。 (7)季世:末世。(8)屬:通「囑」。托付;蕃:繁殖。 (9)國:古代侯王的封地,此為動詞。 十師:長也。 (
11)業:繼承。 (
12)宣:發洩,疏通。 (
13)障:修築堤防。 (
14):古代禳災之祭。
二十七年夏,鄭簡公朝晉。冬,畏楚靈王之強,又朝楚,子產從。二十八年,鄭君病,使子產會諸侯(1),與楚靈王盟於申,誅齊莊封。
三十六年,簡公卒,子定公寧立。秋,定公朝晉昭公。
定公元年,楚公子棄疾弒君靈王而自立,為平王。欲行德諸侯,歸靈王所侵鄭地於鄭。
四年,晉昭公卒,其六卿強,公室卑。子產謂韓宣子曰:「為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
六年,鄭火,公欲禳之(2)。子產曰:「不如修德。」
八年,楚太子建來奔。十年,太子建與晉謀襲鄭。鄭殺建,建子勝奔吳。
十一年,定公如晉。晉與鄭謀,誅周亂臣,入敬王於周。
十三年,定公卒,子獻公蠆立。以十三年卒,子聲公勝立。當是時,晉六卿強,侵六鄭,鄭遂弱。
(1)據《春秋·昭公四年》載,鄭伯會於申,無病使子產事。 (2)禳:祭禱消災。
聲公五年,鄭相子產卒,鄭人皆哭泣,悲之如亡親戚。子產者,鄭成公少子也。為人愛人,事君忠厚。孔子嘗過鄭,與子產如兄弟雲。及聞子產死,孔子為泣曰:「古之遺愛也(1)!」
八年,晉范、中行氏反晉,告急於鄭,鄭救之。晉伐鄭,敗鄭軍於鐵。
十四年,宋景公滅曹。二十年,齊田常弒其君簡公,而常相於齊,二十二年,楚惠王滅陳。孔子卒。
三十六年,晉知伯伐鄭,取九邑。
三十七年,聲公卒,子哀公立。哀公八年,鄭人弒公而立聲公弟丑,是為共公。共公三年,三晉滅知伯。三十一年,共公,子幽公已立。幽公元年,韓武子伐鄭,殺幽公。鄭人立幽公弟駘,是為公。
(1)《集解》曰:「子產見受,有古人遺也。」
公十五年,韓景侯伐鄭,取雍丘。鄭城京。
十六年,鄭伐韓,敗韓兵於負黍。二十年,韓、趙、魏列為諸侯。二十三年,鄭圍韓之陽翟。
二十五年,鄭君殺其相子陽。二十七年,子陽之黨共弒公駘而立幽公弟乙為君,是為鄭君。
鄭君乙立二年,鄭負黍反,復歸韓。十一年,韓伐鄭,取陽城。
二十一年,韓哀侯滅鄭,並其國。
太史公曰:語有之,「以權利合者(1),權利盡而交疏」,甫瑕是也。甫瑕雖以劫殺鄭子內厲公,厲公終背而殺之,此與晉之裡克何異?守節如荀息,身死而不能存奚齊。變所從來。亦多故矣!
(1)合: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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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譯注
趙世家第十三
支菊生 譯注
【說明】
在《史記》三十世家中《趙世家》是頗具特色的一篇。全文洋洋萬言,如長江大河,波瀾起伏,精彩片斷時有所見。其敘事之生動,人物之逼真,章法之多變,剪裁之精妙,都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有兩件大事,其一是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其二是關於趙氏孤兒的故事。
趙武靈王是戰國時期最傑出的人物之一。他根據趙國的國情,大膽提出了胡服騎射的主張。實行這一主張,就要改變傳統習俗,因而遭到來自各方面的反對,阻力重重,舉步維艱。但武靈王對舊的習慣勢力毫不妥協,他力排眾議,接連與貴族及大臣進行激烈的論辯,終於使反對者理屈辭窮,不得不同意他的主張。司馬遷對武靈王力排眾議的記述是頗為詳盡的,因為在反覆論辯中,這位改革家的遠見卓識及其勇氣和魄力得到了最充分的體現。當然,作者也記述了胡服騎射使趙國迅速強大的功效。我們從歷史上已經看到,胡服騎射之功絕不僅僅局限在趙國,這一移風易俗的措施對中國歷史發展所產生的積極影響是多方面的。司馬遷雖然還來不及完全看到這些影響,但他卻以敏銳的眼光看到了武靈王的革新措施及不尋常,因而給以充分的肯定。這也正是這位偉大史學家的卓越之處。
趙氏孤兒的故事由於戲曲和小說的傳播,早已為人熟知。但最早記述這一故事的正是這篇《趙世家》。司馬遷通過這個故事歌頌了正義,鞭笞了邪惡,並揭示了正義終將戰勝邪惡的真理。故事情節曲折,驚心動魄;人物形象鮮明,栩栩如生。程嬰的忍辱負重,公孫杵臼的慷慨犧牲,屠岸賈的奸邪殘暴,無不躍然紙上。但這個故事從唐代以來就不斷地受到批評,學者們紛紛指責它並非信史,有人還作了很細緻的考證。如果僅從史學角度而論,這種批評不無道理。但《史記》不僅僅是一部史書,也是一部文學傑作。故事中的三個主要人物和重要情節可能是作者虛構,或者是出自民間的傳聞。以虛構或傳聞為史實固然不合史法,但從文學角度而言,恰是很好的創作。如從根本精神來說,這個故事也並不違背歷史的真實。元代作家紀君祥據此創作的《趙氏孤兒》雜劇,被王國維在《宋元戲曲考》中譽為「即列於世界大悲劇中,亦無愧色也」。試想,如果沒有司馬遷關於趙氏孤兒的記述,紀君祥怎麼可能創作出這部傑出的雜劇來呢!
篇中有幾處夢卜的記述。夢卜就是據夢境預卜後事,這種迷信思想應予批判。不過史書中記夢卜等迷信活動並不始於司馬遷,《左傳》裡就有不少這類記載,司馬遷還不可能完全擺脫這種影響,這是時代的局限。
【譯文】
趙氏的先人和秦人是同一個祖先。傳到中衍,他給殷帝太戊趕車。他的後代蜚廉有兩個兒子,一個兒子取名惡來,侍奉紂王,後被周人殺死,他的後代就是秦人。惡來的弟弟名叫季勝,他的後代就是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