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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283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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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283頁 / 共8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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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3頁

朗讀:

齊悼惠王劉肥者,高祖長庶男也(1)。其母外婦也(2),曰曹氏。高祖六年,立肥為齊王,食七十城(3),諸民能齊言皆予齊王(4)。
齊王,孝惠帝兄也。孝惠帝二年,齊王入朝,惠帝與齊王燕飲(5),亢禮如家人(6)。呂太后怒,且誅齊王。齊王懼不得脫,乃用其內史勳計,獻城陽郡,以為魯元公主湯沐邑(7)。呂太后喜,乃得辭就國。
悼惠王即位十三年,以惠帝六年卒。子襄立,是為哀王。


  

(1)庶男:古代指非正妻所生之子。(2)外婦:私通之婦。(3)食七十城:古代封地又稱食邑,故稱「食七十城」。(4)齊言:齊地的方言。(5)燕飲:宴飲。「燕」,通「宴」。(6)亢禮:互行平等禮節。(7)湯沐邑:原為周天子賜給諸侯供給沐浴的封地。漢朝皇帝、諸侯、皇后、公主等都有湯沐邑,收稅供個人享用。

哀王元年,孝惠帝崩,呂太后稱制(1),天下事皆決於高後。二年,高後立其兄子酈侯呂台為呂王,割齊之濟南郡為呂王奉邑。
哀王三年,其弟章入宿衛於漢(2),呂太后封為朱虛侯,以呂祿女妻之。後四年,封章弟興居為東牟侯,皆宿衛長安中。
哀王八年,高後割齊琅邪郡立營陵侯劉澤為琅邪王。
其明年,趙王友入朝,幽死於邸(3)。三趙王皆廢(4)。高後立諸呂為三王(5),擅權用事(6)。

(1)稱制:代行皇帝的權力。制,皇帝的詔命。(2)宿衛:在皇宮中值宿守衛。(3)幽:拘禁。邸:漢代王侯為朝見而設在京都的住所。(4)三趙王:指劉如意、劉友和劉恢,三人先後為趙王,如意被呂後毒死,劉友幽禁而死,劉恢憂憤自殺。詳見卷九《呂太后本紀》。(5)立諸呂為三王:呂產為梁王,呂祿為趙王,呂通為燕王。(6)擅權:專權。用事:執政。

朱虛侯年二十,有氣力,忿劉氏不得職。嘗入侍高後燕飲,高後令朱虛侯劉章為酒吏(1)。章自請曰:「臣,將種也,請得以軍法行酒(2)。」高後曰:「可。」酒酣(3),章進飲歌舞。已而曰:「請為太后言耕田歌。」高後兒子畜之(4),笑曰:「顧而父知田耳(5),若生而為王子(6),安知田乎?」章曰:「臣知之。」太后曰:「試為我言田。」章曰:「深耕穊種(7),立苗欲疏,非其種者,而去之(8)。」呂後默然。頃之,諸呂有一人醉,亡酒(9),章追,拔劍斬之,而還報曰:「有亡酒一人,臣謹行法斬之。」太后左右皆大驚。業已許其軍法十,無以罪也。因罷。自是之後,諸呂憚朱虛侯(11),雖大臣皆依朱虛侯,劉氏為益強。

(1)酒吏:酒宴時監督執行酒令的人,又稱酒令官。(2)行酒:即行酒令。(3)酣:飲酒暢快歡樂。(4)畜:養,對待。(5)顧:想來,看來。而:你。(6)若:你。(7)穊(ji,記):稠密。(8):同「鋤」。(9)亡酒:逃離酒席。十業:既然。(11)憚:懼怕。

其明年,高後崩。趙王呂祿為上將軍,呂王產為相國,皆居長安中,聚兵以威大臣,欲為亂。朱虛侯章以呂祿女為婦,知其謀,乃使人陰出告其兄齊王,欲令發兵西,朱虛侯、東牟侯為內應,以誅諸呂,因立齊王為帝。
齊王既聞此計,乃與舅父駟鈞、郎中令祝午、中尉魏勃陰謀發兵(1)。齊相召平聞之,乃發卒衛王宮。魏勃紿召平曰(2):「王欲發兵,非有漢虎符驗也(3)。而相君圍王,固善。勃請為君將兵衛衛王(4)。」召平信之,乃使魏勃將兵圍王宮。勃既將兵,使圍相府。召平曰:「嗟乎!道家之言『當斷不斷,反受其亂』(5),乃是也。」遂自殺。於是齊王以駟鈞為相,魏勃為將軍,祝午為內史,悉發國中兵。使祝午東詐琅邪王曰:「呂氏作亂,齊王發兵欲西誅之。齊王自以兒子(6),年少,不習兵革之事(7),願舉國委大王。大王自高帝將也,習戰事。齊王不敢離兵,使臣請大王幸之臨菑見齊王計事,並將齊兵以西平關中之亂。」琅邪王信之,以為然,(西)〔遒〕馳見齊王(8)。齊王與魏勃等因留琅邪王,而使祝午盡發琅邪國而並將其兵。

(1)陰謀:暗中謀劃。(2)給:哄騙。(3)虎符:古代調兵遣將的信物。銅鑄,虎形,背上有銘文。分為兩半,右半留存中央,左半發給地方官吏或統兵將帥。調兵時由使臣持符,經驗證兩半合一,方能生效。通稱兵符,各代所鑄形狀不一。(4)兵衛:士兵和守衛和器械。有人認為這句多一「衛」字。(5)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古代流行的成語,《史記》、《漢書》中屢見。《後漢書·楊倫傳》說,此語出自黃石公《三略》。(6)兒子:男子對長輩自稱。齊哀王劉襄是高祖的孫子,琅邪王劉澤與高祖同輩,所以祝午才說「齊王自以兒子」。(7)兵革:武器和盔甲。引申為戰爭。革,甲。(8)遒:同「乃」。

琅邪王劉澤既見欺,不得反國,乃說齊王曰:「齊悼惠王高皇帝長子,推本言之,而大王高皇帝適長孫也(1),當立。今諸大狐疑未有所定(2),而澤於劉氏最為長年,大臣固待澤決計。今大王留臣無為也,不如使我入關計事。」齊王以為然,乃益具車送琅邪王。
琅邪王既行,齊遂舉兵西攻呂國之濟南。於是齊哀王遺諸侯王書曰(3):「高帝平定天下,王諸子弟(4),悼惠王於齊。悼惠王薨(5),惠帝使留侯張良立臣為齊王。惠帝崩,高後用事,春秋高,聽諸呂擅廢高帝所立,又殺三趙王,滅梁、燕、趙以王諸呂,分齊國為四(6)。忠臣進諫,上惑亂不聽,今高後崩,皇帝春秋富,未能治天下,固恃大臣諸(將)〔侯〕。今諸呂又擅自尊官,聚兵嚴威,劫列侯忠臣(7),矯制以令天下(8),宗廟所以危(9)。今寡人率兵入誅不當為王者。」

(1)適:同「嫡」。(2)狐:遲疑不決。(3)遺(wei,衛)給。(4)王:使稱王。(5)薨:古代諸侯死去稱薨。(6)分齊國為四:呂後當政時,把齊國分割為濟南、琅邪、城陽和齊四國。(7)劫:威脅。(8)嬌制:假傳皇帝詔命。(9)宗廟:古代天子及諸侯祭祀祖先之處。常指朝廷或國家。

漢聞齊發兵而西,相國呂產乃遣大將灌嬰東擊之。灌嬰至滎陽,乃謀曰:『諸呂將兵居關中,欲危劉氏而自立。我今破齊還報,是益呂氏資也(1)。」乃留兵屯滎陽,使使喻齊王及諸侯,與連和,以待呂氏之變而共誅之。齊王聞之,乃西取其故濟南郡,亦屯兵於齊西界以待約。
呂祿呂產欲作亂關中,朱虛侯與太尉勃、丞相平等誅之。朱虛侯首先斬呂產,於是太尉勃等乃得盡誅諸呂。而琅邪王亦從齊至長安。


  

(1)益:增加。資:本錢。

大臣議欲立齊王,而琅邪王及大臣曰:「齊王母家駟鈞,惡戾(1),虎而冠者也。方以呂氏故幾亂天下,今又立齊王,是欲復為呂氏也。代王母家薄氏,君子長者(2);且代王又親高帝子,於今見在(3),且最為長,以子則順,以善人則大臣安。」於是大臣乃謀迎立代王,而遣朱虛侯以誅呂氏事告齊王,令罷兵。

(1)戾:凶暴。(2)長者:這裡是指忠厚有德之人。(3)見:同「現」。

灌嬰在滎陽,聞魏勃教齊王反,既誅呂氏,罷齊兵,使使召責問魏勃。勃曰:「失火之家,豈暇先言大人而後救火乎(1)!」因退立,股戰而栗(2),恐不能言者,終無他語。灌將軍熟視笑曰:「人謂魏勃勇,妄庸人耳(3),何能為乎!」乃罷魏勃(4)。魏勃父以善鼓琴見秦皇帝。乃魏勃少時,欲求見齊相曹參,家貧無以自通,乃常獨早夜埽齊相舍人門外(5)。相舍人怪之,以為物(6),而伺之(7),得勃。勃曰:「願見相君,無因(8),故為子埽,欲以求見。」於是舍人見勃曹參,因以為舍人。一為參御,言事,參以為賢,言之齊悼惠王。悼惠王召見,則拜為內史,始,悼惠王得自置二千石(9)。及悼惠王卒而哀王立,勃用事,重於齊相。
王既罷兵歸,而代王來立,是為孝文帝。
孝文帝元年,盡以高後時所割齊之城陽、琅邪、濟南郡復與齊,而徙琅邪王王燕,益封朱虛侯、東牟侯各二千戶十。
是歲,齊哀王卒,太子(側)〔則〕立,是為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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