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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320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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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320頁 / 共8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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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0頁

朗讀:

(1)輕重:「輕重」一語原是《管子》中的一個特殊經濟概念,是管子經濟思想、經濟理論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問題,是用貨幣和穀物來調節、控制國家經濟。但從本段所舉史實來看,太史公不是談管子的經濟思想。所以「輕重」一語還應理解為通常意義的「輕重」,即事物的輕重緩急。(2)權衡:比較利弊得失。(3)「桓公實怒」二句:是說少姬(即蔡姬)曾盪舟戲弄桓公,制止不聽,因怒,遣送回國。蔡君將其改嫁,所以桓公怒而攻蔡。見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左傳·僖公三年》(伐蔡在「僖公四年」)。(4)「管仲」二句:《左傳·僖公四年》載:齊桓公伐楚,使管仲責之曰:「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征。」古代祭祀,用裹束成捆的菁茅過濾去渣。包,裹束。茅,菁茅。按:責楚包茅不入貢於周室,這是齊伐楚的借口。事又見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5)「桓公實北征」兩句:齊桓公二十三年(前663),山戎(北狄)伐燕,燕告急於齊,桓公因伐山戎,至於孤竹而還。燕莊公送桓公進入齊境。桓公說:「非天子,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無禮於燕。」於是分溝割燕君所至之地與燕,並讓燕君重修召公之政,納貢於周。召公,是燕國的始祖,周成王時為三公,「治西方,甚得兆民和。」見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卷三十四《燕召公世家》。(6)「於柯之會」四句:齊桓公五年(前681),伐魯,魯將曹沫三戰三敗,魯莊公請獻遂邑求和,桓公許,與魯會柯而盟。將盟,曹沫以匕首劫持桓公於壇上,威脅桓公歸還「魯之侵地」,桓公先是被迫答應,繼而「欲無與魯地而殺曹沫。」這時,管仲勸桓公不要圖一時「小快」而「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於是盡「與曹沫三敗所亡地於魯」。「諸侯聞之,皆信齊而欲附焉」。見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卷八十六《刺客列傳》。(7)「知與之為取」二句:語出《管子·牧民》。與,給予。

管仲富擬於公室(1),有三歸、反坫(2),齊人不以為侈(3)。管仲卒,齊國遵其政,常強於諸侯。後百餘年而有晏子焉。


  

(1)擬:比擬,類似。(2)三歸:建築華麗的台。另有多種說法,如三姓女子;三處家庭、采邑、府庫等。反坫(dian,店):堂屋兩柱間放置供祭祀、宴會所有禮器和酒的土台。按「禮」,只有諸侯才能設有三歸和反坫。管仲是大夫,本不該享有。然而,齊以管仲而強,故下文說「齊人不以為侈。」(3)侈:放縱,放肆。這裡有過分的意思。

晏平仲嬰者,萊之夷維人也。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重於齊(1)。即相齊,食不重肉(2),妾不衣帛(3)。其在朝,君語及之(4),即危言(5);語不及之,即危行。國有道,即順命(6);無道,即衡命(7)。以此三世顯名於諸侯。

(1)力行:努力工作。重:重視。(2)重肉:兩味肉食。(3)衣:穿。(4)語及之:問到他。(5)危言:正直地陳述己見。危,高聳貌。引申為正真。(6)順命:服從命令去做。(7)衡命:斟酌命令的情況去做。

越石父賢,在縲紲中(1)。晏子出,遭之塗(2),解左驂贖之(3),載歸。弗謝(4),入閨(5)。久之,越石父請絕。宴子戄然(6),攝衣冠謝曰(7):「嬰雖不仁,免子於厄(8),何子求絕之速也?」石父曰:「不然。吾聞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9)。方吾在縲紲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寤而贖我十,是知己;知己而無禮,固不如在縲紲之中。」晏子於是延入為上客,

(1)縲紲:拘繫犯人的繩子。引申為囚禁。(2)塗:同「途」。(3)驂:古代一車三馬或四馬,左右兩旁的馬叫驂。(4)謝:道歉。(5)閨:內室。(6)戄然:惶遽的樣子。(7)攝:整理。(8)厄(e,餓):災難。(9)詘:通「屈」,委屈。信:通「伸」,伸展,伸張。十感寤:感動醒悟。寤,通「悟」。

晏子為齊相,出,其御之妻從門間而窺其夫(1)。其夫為相御(2),擁大蓋(3),策駟馬,意氣揚揚,甚自得也。既而歸,其妻請去(4)。夫問其故。妻曰:「晏子長不滿六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今者妾觀其出,志念深矣(5),常有以自下者。今子長八尺,乃為人僕御,然子之意自以為足,妾是以求去也。」其後夫自抑損(6)。晏子怪而問之(7),御以實對。晏子薦以為大夫。

(1)御:車伕。門間:門縫。窺:暗中偷看。(2)御:駕車。(3)擁:遮、障。(4)去:離開。此指離婚。(5)志念:志向、抱負。(6)抑損:謙恭、退讓。抑,謙下。損,退損。(7)怪:感到奇怪。

太史公曰: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1),及《晏子春秋》(2),詳哉其言之也。既見其著書,欲觀其行事,故次其傳(3)。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軼事。

(1)《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都是《管子》篇名。(2)《晏子春秋》:舊題春秋齊晏嬰撰,實際上是後人依托並采綴晏子言行而作。(3)次:編次、編列。

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1)。豈以為周道衰微,桓公既賢,而不勉之至王,乃稱霸哉?語曰(2):「將順其美(3),匡救其惡(4),故上下能相親也(5)。」豈管仲之謂乎?

(1)小之:認為他器量狹小。《論語·八佾》有「管仲之器小哉」的話。(2)語引自《孝經·事君》。(3)將順:順勢助成。(4)匡救:糾正、挽救。(5)上下:指君臣百姓。

方晏子伏莊公屍哭之,成禮然後去(1),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至其諫說,犯君之顏(2),此所謂「進思盡忠,退思補過」者哉(3)!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4)。

(1)「晏子伏莊公屍」二句:齊國大夫崔杼因齊莊公與他新娶棠公的寡妻私通,設謀殺死莊公。晏嬰到崔家,枕莊公屍而哭之,完成君臣之禮而去。見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左傳·襄公二十五年》。(2)犯:冒犯。顏:面容、臉色。(3)引語出自《孝經·事君》。(4)忻(x□n,新):同「欣」。慕:羨慕,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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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譯注


  

老子韓非列傳第三

王學孟 譯注

【說明】

這是一篇關於先秦道家和法家代表人物的重要傳記。太史公將老莊申韓合為一傳,代表了漢人對道家與法術家關係的重要看法。漢人直承晚周,認為老子之言「君人南面之術」,而莊子祖述老子。韓非《解老》、《喻老》亦從法術家角度言「道德」之意。太史公作四人合傳,在當時來說,確實是胸羅道德,縱橫概括,指點評說,是一篇很有氣魄的雄文,非大家不能。
然而,今天看來,太史公如此處理,也不盡妥當。老子書以無為而有為,多言有無之辯。誠如太史公所說:「李耳無為自化,清靜自正」,「老子所貴道,虛無因應,變化於無為」,正是老子思想的核心。莊子書:「天道無為而自然」,「散道德,放論,要亦歸之自然」。其思想體系雖本歸於老子之言,但主要是進一步的發展。特別是莊子本人則純是無為。申子言「術」,旨在「因術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柄,課群臣之能」(《韓非子·定法》),是一整套控馭臣下的統治術。韓子言「法」,是在申子「術」治基礎上,參合商鞅的「法」治、慎到的「勢」治,提出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三而一的統治術,都以處勢為前提,他們的學說雖有聯繫,但主要是不同。
老子本傳以「未知其然否」作結,誠為科學態度。雖然如此,本傳仍記述了關於老子的重要資料,如「周守藏室之史」、「隱君子」等。
莊子亦一隱君子。隱君子則是對現實取不合作態度,雖然不是有力的反抗,卻可以是強烈的不滿。莊子之避世源於憤此。申、韓殘酷少恩,而韓子尤甚。韓子書不脛而走,且為秦王所讚賞,原因無他,「兼併者高詐術」也。
韓子死秦獄中,於傳後太史公錄《說難》全文,可見痛惜之意。韓子善為文,思維嚴密,邏輯性強,論證有力,且語言犀利,銳不可當。《說難》可見其一斑。

【譯文】

老子是楚國苦縣厲鄉曲仁裡人。姓李,名耳,字聃,做過周朝掌管藏書室的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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