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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425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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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425頁 / 共8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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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5頁

朗讀:

秦王坐章台見相如(1),相如奉璧奏秦王(2)。秦王大喜,傳以示美人及左右(3),左右皆呼萬歲。相如視秦王無意償趙城,乃前曰:「璧有瑕(4),請指示王。」王授璧,相如因持璧卻立(5),倚柱,怒發上衝冠,謂秦王曰:「大王欲得璧,使人發書至趙王,趙王悉召群臣議,皆曰『秦貪,負其強(6),以空言求璧,償城恐不可得』。議不欲予秦璧。臣以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7),況大國乎!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8),不可。於是趙王乃齋戒五日(9),使臣奉璧,拜送書於庭。何者?嚴大國之威以修敬也十。今臣至,大王見臣列觀,禮節甚倨;得璧,傳之美人,以戲弄臣。臣觀大王無意償趙王城邑,故臣復取璧。大王必欲急臣□,臣頭今與璧俱碎於柱矣!」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擊柱。秦王恐其破璧,乃辭謝固請,召有司案圖□,指從此以往十五都予趙。相如度秦王特以詐詳為予趙城□,實不可得,乃謂秦王曰:「和氏璧,天下所共傳寶也□,趙王恐,不敢不獻。趙王送璧時,齋戒五日,今大王亦宜齋戒五日,設九賓於廷□,臣乃敢上璧。」秦王度之,終不可強奪,遂許齋五日,捨相如廣成傳□。相如度秦王雖齋,決負約不償城,乃使其從者衣褐□,懷其璧,從徑道亡(21),歸璧於趙。

(1)章台:戰國時秦國渭南離宮內的一座台觀(guan,貫)名。參見卷六《秦始皇本紀》。(2)奏:進獻。(3)美人:指妃嬪、姬妾。左右:指秦王近侍。(4)瑕:玉上的赤色小斑點。(5)卻:退。(6)負:倚仗。(7)布衣之交:平民交友。(8)逆:違背,觸犯。(9)齋戒:古人在祭祀之前幾天要沐浴更衣,戒酒,戒葷,戒女色,以表示對神的虔誠,總稱為齋戒。十嚴:尊重。修敬:致敬。列觀:一般的台觀,即指章台。倨:傲慢。□急:逼迫。□睨:斜視。□有司:主管某方面事務的官吏。□特:不過。詳通「佯」,假裝。下文:詳北不勝」之「詳」同此。□共傳:公認。□九賓:當時外交上最隆重的禮儀,由九名迎賓典禮人員,依次傳呼接引賓客上殿。□捨:安置住宿。廣成傳:傳,傳捨,賓館。廣成,賓館的名稱。□褐:粗麻布短衣。(21)徑道:小路。


  

秦王齋五日後,乃設九賓禮於廷,引趙使者藺相如。相如至,謂秦王曰:「秦自繆公以來二十餘君(1),未嘗有堅明約束者也(2)。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故令人持璧歸,間至趙矣(3)。且秦強而趙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趙(4),趙立奉璧來。今以秦之強而先割十五都予趙,趙豈敢留璧而得罪大王乎?臣知欺大王之罪當誅,臣請就湯鑊(5),唯大王與群臣孰計議之(6)。」秦王於群臣相視而嘻(7)。左右或欲引相如去,秦王因曰:「今殺相如,終不能得璧也,而絕秦趙之歡,不如因而厚遇之(8),使歸趙,趙王豈以一璧之故欺秦邪!」卒廷見相如,畢禮而歸之。
相如既歸,趙王以為賢大夫使不辱於諸侯,拜相如為上大夫。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

(1)繆(mu,木)公:即穆公。繆,通「穆」。(2)堅明:堅決明確地遵守。約束:信約,盟約。(3)間:小路。又解,頃刻,讀陰平。(4)一介:一個。(5)湯鑊:開水鍋。古代有一種酷刑為烹刑,即把人投入開水鍋中煮死。「就湯鑊」等於說願受烹刑。(6)孰:同「熟」。仔細。(7)嘻:驚怪之聲。或解為苦笑之聲。(8)遇:款待。

其後秦伐趙,拔石城(1)。明年,復攻趙,殺二萬人。
秦王使使者告趙王,欲與王為好會於西河外澠池(2)。趙王畏秦,欲毋行,廉頗、藺相如計曰:「王不行,示趙弱且怯也。」趙王遂行,相如從。廉頗送至境,與王訣曰(3):「王行,度道裡會遇之禮畢(4),還,不過三十日。三十日不還,則請立太子為王,以絕秦望。」王許之,遂與秦王會澠池。秦王飲酒酣,曰:「寡人竊聞趙王好音,請奏瑟。」趙王鼓瑟。秦御史前書曰「某年某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藺相如前曰:「趙王竊聞秦王善為秦聲,請秦盆□秦王(5),以相娛樂。」秦王怒,不許。於是相如前進□(6),因跪請秦王。秦王不肯擊□。相如曰:「五步之內,相如請得以頸血濺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張目叱之(7),左右皆靡(8)。於是秦王不懌(9),為一擊□。相如顧召趙御史書曰「某年月日,秦王為趙王擊□」。秦之群臣曰:「請以趙十五城為秦王壽十。」藺相如亦曰:「請以秦之咸陽為趙王壽。」秦王竟酒,終不能加勝於趙。趙亦盛設兵以待秦,秦不敢動。

(1)拔:攻克。(2)西河:黃河以西。約當今陝西省東南部黃河以西一帶地區。(3)訣:將遠離而互相告別。又解為死別,廉頗擔心趙王遇險不能返趙,所以作訣別之語。(4)道裡:路程。(5)奏:獻。有的版本「奏」作「奉」。□(f□u,否):盛酒漿的瓦器,同「缶」。(6)進:進獻。(7)叱:喝罵。(8)靡:倒退,潰退。(9)懌:快樂,高興。十壽:獻禮祝壽。

既罷歸國,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右(1)。廉頗曰:「我為趙將,有攻城野戰之大功,而藺相如徒以口舌為勞,而位居我上,且相如素賤人(2),吾羞,不忍為之下。」宣言曰(3):「我見相如,必辱之。」相如聞,不肯與會。相如每朝時,常稱病,不欲與廉頗爭列(4)。已而相如出,望見廉頗,相如引車避匿(5)。於是舍人相與諫曰:「臣所以去親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義也。今君與廉頗同列,廉君宣惡言而君畏匿之,恐懼殊甚,且庸人尚羞之,況於將相乎!臣等不肖(6),請辭去。」藺相如固止之,曰:「公之視廉將軍孰與秦王(7)?」曰:「不若也。」相如曰:「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辱其群臣,相如雖駑(8),獨畏廉將軍哉?顧吾念之(9),強秦之所以不敢加兵於趙者,徒以吾兩人在也。今兩虎共鬥,其勢不俱生。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也。」廉頗聞之,肉袒負荊十,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曰:「鄙賤之人,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卒相與歡,為刎頸之交。
是歲,廉頗東攻齊,破其一軍。居二年,廉頗復伐齊幾□,拔之。後三年,廉頗攻魏之防陵、安陽,拔之。後四年,藺相如將而攻齊,至平邑而罷。其明年,趙奢破秦軍閼與下□。

(1)右:秦漢以前以右為上。(2)賤:指出身低賤。(3)宣言:揚言。(4)爭列:爭位次的排列。(5)引車:把車掉轉方向。引:退。(6)不肖:不賢,沒出息。(7)孰與:何如。這句的意思是,「你們看廉將軍比秦王怎麼樣」。(8)駑:劣馬。常喻人之蠢笨。(9)顧:但。十負荊:身背荊條,表示願受責罰。因:依靠,通過。刎頸之交:誓同生死的好朋友。□齊幾:齊國的幾邑。按:廉頗伐齊幾,卷三十二《齊太公世家》不載,而卷四十三《趙世家》記為「攻魏之幾邑」。《集解》認為幾邑「或屬齊或屬魏」。清梁玉繩《史記志疑》則認為「幾是魏邑。……此作『齊幾』誤。」□這一段所記年代不盡準確,參閱《趙世家》。


  

趙奢者,趙之田部吏也。收租稅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奢以法治之,殺平原君用事者九人(1)。平原君怒,將殺奢。奢因說曰:「君於趙為貴公子,今縱君家而不奉公則法削(2),法削則國弱,國弱則諸侯加兵,諸侯加兵是無趙也,君安得有此富乎?以君之貴,奉公如法則上下平(3),上下平則國強,國強則趙固(4),而君為貴戚,豈輕於天下邪(5)?」平原君以為賢,言之於王。王用之治國賦,國賦大平,民富而府庫實。
秦伐韓,軍於閼與。王召廉頗而問曰:「可救不?」對曰:「道遠險狹,難救。」又召樂乘而問焉,樂乘對如廉頗言。又召問趙奢,奢對曰:「其道遠險狹,譬之猶兩鼠斗於穴中,將勇者勝。」王乃令趙奢將,救之。

(1)用事者:當權管事的人。(2)縱:縱容,放縱。奉公:遵奉公家的法令。(3)上下平:指上面的王公貴族和下面的普通百姓都公平相待。(4)此句中的「國」指國家實力,「趙」指趙氏政權。(5)輕於天下:被天下人輕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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