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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503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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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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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3頁

朗讀:

自申屠嘉死之後,景帝時開封侯陶青、桃侯劉捨為丞相。及今上時,柏至侯許昌、平棘侯薛澤、武強侯莊青翟、高陵侯趙周等為丞相。皆以列侯繼嗣(1),娖娖廉謹(2),為丞相備員而已(3),無所能發明功名有著於當世者(4)。

(1)列侯繼嗣:列侯的繼承人。 (2)娖娖:持重拘謹的樣子。 (3)備員:充數 (4)發明:發揚光大。


  

太史公曰:張蒼文學律歷(1),為漢名相,而絀賈生(2)、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3),明用秦之「顓頊歷」(4),何哉?周昌,木強人也(5)。任敖以舊德用(6)。申屠嘉可謂剛毅守節矣,然無術學,殆與蕭、曹、陳平異矣。

(1)文學:指文章和學問。(2)賈生:指賈誼。(3)正朔:一年的第一天。正,一年的開始;朔,一月的開始。古時改朝換代,新王朝表示「應天承運」,須重定正朔。服色:指車駕、服飾所應採用的顏色。(4)顓頊歷:指秦朝所採用的以十月為歲首的曆法。(5)木強:質直倔強。(6)舊德:往日的恩德。指早年曾保護過呂後一事。

孝武時丞相多甚(1),不記,莫錄其行起居狀略(2),且紀征和以來(3)。
有車丞相(4),長陵人也。卒而有韋丞相代。韋丞相賢者,魯人也。以讀書術為吏,至大鴻臚。有相工相之,當至丞相。有男四人,使相工相之,至第二子,其名玄成。相工曰:「此子貴,當封(5)。」韋丞相言曰:「我即為丞相(6),有長子,是安從得之?」後竟為丞相,病死,而長子有罪論,不得嗣,而立玄成。玄成時佯狂,不肯立,竟立之,有讓國之名。後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為關內侯,失列侯,得食其故國邑。韋丞相卒,有魏丞相代。

(1)由本段開始一直到本篇結束,據《索隱》雲,是褚少孫等人所補。(2)起居:作息,舉止,謂日常生活。(3)征和:漢武帝的第十個年號,從公元前92年至公元前89年。(4)車丞相:指車子秋。(5)封:指封侯。(6)即:假使。

魏丞相相者,濟陰人也。以文吏至丞相。其人好武,皆令諸吏帶劍,帶劍前奏事。或有不帶劍者,當入奏事,至乃借劍而敢入奏事。其時京兆尹趙君(1),丞相奏以免罪(2),使人執魏丞相(3),欲求脫罪而不聽。復使人脅恐魏丞相,以夫人賊殺侍婢事而私獨奏請驗之(4),發吏卒至丞相捨,捕奴婢笞擊問之,實不以兵刃殺也。而丞相司直繁君奏京兆尹趙君迫脅丞相(5),誣以夫人賊殺婢,發吏卒圍捕丞相捨,不道(6);又得擅屏騎士事,趙京兆坐要斬(7)。又有使掾陳平等劾中尚書,疑以獨擅劫事而坐之,大不敬,長史以下皆坐死,或下蠶室(8)。而魏丞相竟以丞相病死。子嗣。後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為關內侯,失列侯,得食其故國邑。魏丞相卒,以御史大夫邴吉代。

(1)趙君:指趙廣漢。(2)免罪:此指應該免職的罪名。(3)執:挾制。(4)賊殺:殘殺。(5)繁(po,婆)君:不詳何人。(6)不道:即無道,是一種可以判處死刑的重罪。(7)要斬:即腰斬。古代的一種酷刑。要,同「腰」。(8)蠶室:監獄名,受宮刑者居住的地方。因為犯人受宮刑之後,畏懼風寒,所以在室內生火,溫暖如蠶室,故名。

邴丞相吉者,魯國人也。以讀書好法令至御史大夫。孝宣帝時,以有舊故(1),封為列侯,而因為丞相。明於事,有大智,後世稱之。以丞相病死。子顯嗣。後坐騎至廟,不敬,有詔奪爵一級,失列侯,得食故國邑。顯為吏至太僕,坐官秏亂(2),身及子男有奸贓(3),免為庶人。
邴丞相卒,黃丞相代。長安中有善相工田文者(4),與韋丞相、魏丞相、邴丞相微賤時會於客家,田文言曰:「今此三君者,皆丞相也。」其後三人竟更相代為丞相,何見之明也。

(1)有舊:指有舊交情。(2)秏亂:昏亂不明。瞀(mao,冒),與「瞀」通,蒙昧不明。(3)子男:兒子。(4)善相工:本領出眾的看相者。

黃丞相霸者,淮陽人也。以讀書為吏,至穎川太守。治穎川,以禮義條教喻告化之。犯法者,風曉令自殺(1)。化大行(2),名聲聞。孝宣帝下制曰:「穎川太守霸,以宣佈詔令治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獄中無重囚。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征為京兆尹而至丞相,復以禮義為治。以丞相病死。子嗣,後為列侯。黃丞相卒,以御史大夫於定國代。於丞相已有廷尉傳(3),在《張廷尉》語中。於丞相去,御史大夫韋玄成代。

(1)風曉:通過暗示,使其知道情節的嚴重程度。(2)化:指教化。(3)此句不知所指,《史記》中並無有關的記載。

韋丞相玄成者,即前丞相子也。代父,後失列侯。其人少時好讀書,明於《詩》、《論語》。為吏至衛尉,徙為太子太傅。御史大夫薛君免(1),為御史大夫。於丞相乞骸骨免(2),而為丞相,因封故邑為扶陽侯。數年,病死。孝元帝親臨喪,賜賞甚厚。子嗣後。其治容容隨世浮沈(3),而見謂諂巧(4)。而相工本謂之當為侯代父,而後失之;復自游宦而起,至丞相。父子俱為丞相,世間美之,豈不命哉!相工其先知之。韋丞相卒,御史大夫匡衡代。

(1)薛君:指薛廣德。(2)乞骸骨:一種謙詞,指因年歲較大自請退休。(3)容容:同「庸庸」。指與世和同,並不標新立異。(4)見謂諂巧:被人稱之為阿諛奉承,投機取巧。

丞相匡衡者,東海人也。好讀書,從博士受《詩》。家貧,衡傭作以給食飲(1)。才下(2),數射策不中(3),至九,乃中丙科(4)。其經以不中科故明習。補平原文學卒史。數年,郡不尊敬。御史征之,以補百石屬薦為郎,而補博士,拜為太子少傅,而事孝元帝。孝元好《詩》,而遷為光祿勳,居殿中為師,授教左右,而縣官坐其旁聽(5),甚善之,日以尊貴。御史大夫鄭弘坐事免,而匡君為御史大夫。歲余,韋丞相死,匡君代為丞相,封樂安侯。以十年之間,不出長安城門而至丞相,豈非遇時而命也哉!

(1)傭作:給人幹活,當雇工。(2)才下:才能低下。(3)數射策不中:多次參加朝廷的考試但沒有考中。射策,古代的考試方法之一,由主試者出試題,寫在簡策上,應試者作文對答。(4)丙科:等外名額,備用。(5)縣官:指皇帝。古人認為王畿內縣即國都,王者主宰國都官天下,故稱之為縣官。

太史公曰(1):深惟士之遊宦所以至封侯者(2),微甚。然多至御史大夫即去者。諸為大夫而丞相次也,其心冀幸丞相物故也(3)。或乃陰私相毀害,欲代之。然守之日久不得,或為之日少而得之,至於封侯,真命也夫!御史大夫鄭君守之數年不得(4),匡君居之未滿歲,而韋丞相死,即代之矣,豈可以智巧得哉!多有賢聖之才,困厄不得者眾甚也。


  
(1)太史公:這是續作者的假冒之辭,並非司馬遷。(2)深惟:深思。(3)冀幸:希望。物故:死亡。(4)鄭君:指鄭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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