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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好的品牌應具有鮮明的個性特征,其不僅在表現形式上能使人們感到獨一無二,新穎突出,而且會使人們聯想到某種具有鮮明個性特征的人或物,這樣才能使品牌產生有效的識別功能。
角色感:品牌還體現了一定的角色感,因為它往往會是某些特定的顧客群體所喜歡和選擇的,從而使某些品牌成為某些特定顧客群體的角色象征。群體之外的人使用該品牌的產品會使人感到驚訝。這也就是使用者同品牌所代表的價值、文化與個性之間的適應性。
品牌的價值
品牌所固有的內涵,使各種不同的品牌,具有了其可能衡量的價值。品牌價值量的形成主要是由於品牌使產品或企業在市場上所形成的競爭力產生差異,這會使其價格和營銷成本發生很大的不同。如任何商店都不會擔心“可口可樂”的銷路,而對一個不知名的新飲料卻要投放很大的促銷精力。
品牌的競爭力是形成品牌價值的基礎,品牌競爭力一般會表現為五種層次:
1、品牌無知:大多數消費者不知道該品牌,品牌的競爭力最差;
2、品牌認識:消費者對品牌有一定程度的認知,但不一定將其作為選購對象,品牌競爭力一般;
3、品牌接受:大多數消費者不會拒絕購買這樣的品牌,品牌的競爭力較強;
4、品牌偏好:在各種品牌比較中,消費者傾向於購買這一品牌,品牌競爭力更強;
5、品牌忠實:相當部分消費者非該品牌不買,品牌的競爭力最強。
競爭力 市場表現
最強 品牌忠實
次強 品牌偏好
較強 品牌接受
一般 品牌認知
最差 品牌無知
表
9-
2 品牌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