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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全集 - 66 /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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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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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沅兩弟左右:,屢接弟信,並閲弟組織澤等諭帖,具悉一切。兄以八月十三出省,十月十五歸署。在外匆匆,未得常寄函與弟,深以為歉。小澄生子,岳松(崧字與岳字重複,應寫此松字)入學,是家中近日可慶之事。沅弟夫婦病而速痊,適朱氏侄女生子不育而不甚憂悶,亦屬可慰。

吾見家中後輩,體皆虛弱,讀書不甚長進,曾以養生六事勖兒輩:一曰飯後千步;一曰將睡洗腳;一曰胸無惱怒;一曰靜坐有常時;一曰習射有常時 (射足以習威儀強筋力,子弟宜多習);一曰黎明吃白飯一碗不沾點菜。此皆聞諸老人,累試毫無流弊者,今亦望家中諸侄試行之。


  

又曾以為學四事勖兒輩:一曰看生書宜求速,不多閲則太陋;一曰溫舊書宜求熟,不背誦則易忘;一曰習字宜有恆,不善寫則如身之無農,山之無木;一曰作文宜苦思,不善作則如人之啞不能言,馬之破不能行。四者缺一不可,蓋閲歷“生而深知之深悔之者,今亦望家中諸侄力行之。

養生與力學,二者兼營併進,則志強而身亦不弱,或是家中振興之象。兩弟如以為然,望常以此教誡子侄為要。

兄在外兩月有餘,應酬極繁,眩暈疝氣等症幸未復發,腳腫亦因穿洋襪而愈。

惟目蒙日甚,小便太數,衰老相逼,時勢當然,無足異也。聶一峰信來言,其子須明春乃來,又商及送女至粵成婚一層,余覆信仍以招贅為定,但許遲至春間耳。

東台山為合邑之公地,眾人屬目,且距城太近,即系佳壤,余亦不願求之,已有信復樹堂矣。菜葉、蟶(蟲干)、川筍、醬油均已領到,謝謝!阿兄尚未有一味之甘分與老弟,而弟頻致珍鮮,愧甚愧甚。川筍似不及少年鄉味(並不及沅六年所送),不知何故?《鳴原堂文》余竟志所選之為何篇,請弟將目錄抄來,兄當選足百篇,以踐宿諾。祖父墓表,即日必寄去,請沅弟大筆一揮,但求如張石卿壁上所懸之大楷屏 (似沅七年所書)足矣,不必謙也。·

[又十一月初八日書云:],歷年有菲儀寄家鄉族戚,今年亦稍為點綴。茲命彭芳四送去,乞弟即為分致。

毫末之情,知無補于各家之萬一。

紀鴻擬以一子出嗣紀澤,余自十月半由蘇滬歸來,始聞其說,力贊成之。本月擬即寫約告祖,不作活動之語。中和公出嗣添梓坪,因活動而生訟端,不如李少荃撫幼泉之子作獃筆耳。

筱荃至湖南查案,必于韞帥有礙。夔石既署撫篆,藩席另放吳公,則中台開缺,已無疑義。韞帥和平明慎,不知同鄉京僚,何以嘖嘖評貶?宦途信可畏哉!·

致諸弟 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七日金陵

(現存之最後一通與弟書)

眼蒙日甚,無術輓回,近世亦無精於眼科者,不如不治為上,策。

·廿二日移居新衙門,屋多人少,殊覺空曠。

·宦途險峻,在官一日,即一日在風波之中,能妥帖登岸者,實,不易易。

澄弟沅弟左右:,初八日彭芳四回家送菲儀于親族,付去一函,不知何日可到?日內此間平安,余身體粗健,眩暈疝氣諸症末發,腳腫因穿洋襪而消,幸未再發。推眼蒙日甚,無術輓回,請醫診視,雲兩尺脈甚虛,然尚可以補救;惟目疾難治,近世亦無精於眼科者,不如不治為上策。署中大小平安,鏡初、健齋前往署中,近皆歸去,竹林亦即日告歸。留此者惟陳松生、歐陽仲諧、劉康侯,本月廿二日移居新衙門,屋多人少,殊覺空曠。

聶宅世兄尚無來江之信,渠中間有一函,商及送女至粵成婚,兄回信仍請送男來江,故耽延一二月也。


  

接澄弟十月廿八日信及十一月初三與紀澤信,知劉、王二公急欲借洋餉六十萬。余前復情雖已允許,而仍多籌商為難之辭,不知韞帥接到後如何定計?新任上海沈道月內必來敝處,當再與熟商之。湘省督銷局入款分撥甘省淮軍,留湘用者無幾,能還此巨款否?李筱帥查辦之案已就緒否?韞帥無大處分否?宦途險峻,在官一日,即一日在風波之中,能妥帖登岸者實不易易。如韞帥之和厚中正,以為可免于險難,不謂人言藉藉,莫測所由,速至于此。

李申夫回籍後光景甚窘,今年托兄追索浙江運使任內養廉。楊石泉慨然許給三千七百餘金,頃申夫報丁母憂,尚賴此項以營葬事,亦小可慰也。

八、九、十月日記,此次專人送去。霞、筠二公覆信,請即妥寄。順問近好。

諭諸兒 (封),諭紀澤 咸豐二年七月廿六日·太湖縣小池驛

母親去世,發訃開用不可太濫。欠人帳目宜-一結清。

字諭紀澤兒:七月二十五日五正二刻,余行抵安徽太湖縣之小池驛,慘聞吾母大故。余德不修,無實學而有虛名,自知當有禍變,懼之久矣。不謂天不隕滅我身,而反災及我母,回思吾平日隱慝大罪不可勝數,一聞此信,無地自容。

小池驛去大江之濱尚有二百里,此兩日內僱一小轎,仍走旱路,至湖北黃梅縣臨江之處即行僱船,計由黃梅至武昌不過六七百里,由武昌至長沙不過千里,大約八月中秋後可望到家。一出家輒十四年,吾母音容不可再見,痛極痛極!不孝之罪,豈有稍減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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