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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全集 - 119 /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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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全集

第119頁 / 共125頁。

家書:道光二十五年初五日致澄溫沅季諸弟,余近以居位太高,虛名太大,不得聞規諫之言為慮。若九弟果能隨事規諫,又得一二嚴憚之友,時以正言勸勖,內有直弟,外有畏友,庶幾其免于太戾乎!居高位者,何人不敗於自是!何人不敗於惡聞正言哉!日記:咸豐十年十一月初二日,人之忌我者,誰願弟做錯事,惟願弟之不恭。人之忌弟者,惟願兄做錯事,惟願兄之不友。弟看破此等物情,則知世路之艱險,而心愈抑畏,氣反愈和平矣。

家書:同治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致沅弟,今人都將學字看錯了,若細讀 「賢賢易色」一章,則絶大學問即在家庭日用之間。于孝弟兩字上盡一分便是一分學,盡十分便是十分學。今人讀書皆為科名起見,于孝弟倫紀之大,反似與書不相關。殊不知書上所載的,作文時代聖賢談的,無非要明白這個道理。若果事事做得,即筆下談不出何妨?若事事不能做,並有虧于倫紀之大。即文章說得好,亦只算個名教中之罪人。


  

家書: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致澄沅季三弟,凡善將兵者,日日申誡將領,訓練士卒。遇有戰陣小挫,則于其將領責之戒之。甚者或殺之,或且泣且教,終日絮聒不休,正所以愛其部曲,保其本營之門面聲名也。不善將兵者,不資本營之將奔,而妒他軍之勝己,不求部下之自強,而但恭惟上司,應酬朋輩,以要求名譽,則計更左矣。余對兩弟絮聒不休,亦猶對將領且責且戒,且泣且教也。家書:同治六年七月初一日致沅弟季弟,余每見嫁女貪戀母家富貴而忘其翁姑者,其後必無好處。余家譜女,當教之孝順翁姑,敬事丈夫,慎無重母家而輕夫家,效澆俗小家之陋習也。

家書:同治二年八月初四日諭紀鴻,又聞四妹起最晏,往往其姑反服事他。此反常之事,最足折福,天下未有不孝之婦而可得好處者……

家書: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十日致澄溫沅季諸弟,爾信極以袁婿為慮,余亦不料其遽爾學壞至此。余即日當作信教之,爾等在家卻不宜過露痕跡。人所以稍顧體面者,冀人之敬重也。若人之傲惰鄙棄業已露出,則索性蕩然無恥,拚棄不顧,甘與正人為仇,而以後不可救藥矣。我家內外大小於袁婿處禮貌均不可疏忽。若久不悛改,將來或接至皖營延師教之亦可。大約世家子弟,錢不可多,衣不可多。事雖至小,所關頗大。

家書:同治元年五月二十四日諭紀澤,袁秉幀在徐州糧台扯空銀六百兩,行事日益荒唐。頃令巡捕傳諭,以後不許渠見我之面,入我之公館。渠未婚而先娶妾,在金陵不住內署,不入拜年,既不認妻子,不認岳家矣,吾亦永遠絶之可也。家書:同治五年三月二十九日諭紀澤紀鴻,李申夫之母嘗有二語云,「有錢有酒款遠親,火燒盜搶喊四鄰」,戒富貴之家不可敬遠親而慢近鄰也。我家初移富 (忄予),不可輕慢近鄰,酒飯宜松,禮貌宜恭。建四爺如不在我家,或另請一人款待賓客亦可。除不管閒事,不幫官司外,有可行方便之處,亦無吝也。家書:同治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諭紀澤,然吾觀兒女多少成否,絲毫皆有前走,絶非人力所可強求。故君子之道,以知命為第一要務,不在命無以為君子也。爾之天分甚高,胸襟頗廣,而于兒女一事不免沾滯之象。吾現鄉裡貧家兒女愈看得賤愈易長大,富戶兒女愈看得嬌愈難成器。

爾夫婦視兒女過于嬌貴,柳子厚《郭橐駝傳》所謂旦視而暮撫、爪膚而搖本者,愛之而反以害之。彼謂養樹通於養民,吾謂養樹通於養兒,爾與家婦直深曉此意。

家書:同治八年二月十八日諭,惟柔可以制則很之氣,惟誠可以化頑梗之民。即以吾一家而論,兄與沅帶兵,皆以殺人為業,以自強為本;弟在家,當以生人為心,以柔弱為用,庶相反而適以相成也。


  

家書:同治五年八月初十日與澄弟

處世金針·治軍之術,制勝在人,擇將為先,治軍以嚴,戰陣之法,制勝在人,近年軍中閲歷有年,益知天下事當於大處着眼,小處下手。陸氏但稱先立乎其大者,若不輔以朱子韓積寸累工夫,則下梢全無把握。故國藩治軍,摒去一切高深神奇之說,專就粗淺纖悉處致力,雖坐是不免大有功效,然為鈍拙計,則猶守約之方也。書信:咸豐九年十月二十一日致吳廷棟,凡與諸將語,理不宜深,令不宜煩,愈易愈簡愈妙也。不特與諸將語為然,即吾輩治心、治身,理亦不可太多,知亦不可不[太]雜,切身日日用得着的不過一、兩句,所謂守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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