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主謀親帥師南伐,意未決,乃幸舊相張儉第,使尚食先往具饌,儉卻之,進葵羹、乾飯。 遼主食之而甘,徐問以南伐之策,儉極陳利害,且曰:「第遣一使問之,何必遠勞車駕!」遼主悅而止。 復即其第賜宴,器玩悉與之。 是月,遼遣南院宣徽使蕭特默、翰林學士劉六符來,使取晉陽及瓦橋以南十縣地,且問興師伐夏及沿邊疏濬水澤、增益兵戍之故。 二月,丁丑,詔權御史中丞賈昌朝侍講邇英閣。 故事,台丞無在經筵者,帝以昌朝長於講說,特召之。 知秦州韓琦請降樞密院空名宣頭五十道,以賞屬羌之有功者,從之。 知保州王果,先購得遼人南伐諭稿以聞,且言:「遼人潛與元昊相結,將必渝盟;請自廣信軍以西緣山口出入之路,預為控守。 」詔答刂付河北安撫司,密修邊備。 果,饒陽人也。 舊制,諸州薦貢者,既試禮部,則引試崇政殿廊。 知制誥富弼言:「歷代取士,悉委有司,獨後漢文吏課箋奏,副上端門,亦未聞天子親試也。 至唐武后載初之年,始有殿試,此何足法哉!必慮恩歸有司,則宜使禮部次高下以奏,而引諸殿庭,唱名賜第,則與殿試無所異矣。 」辛巳,詔罷殿試。 而翰林學士王堯臣、同修起居注梁適,皆以為祖宗故事,不可遽廢。 癸未,詔復殿試如舊。 丙戌,天章閣侍講林瑀,落職通判饒州。 先是瑀奉詔撰《周易天人會元紀》,其說用天子即位年月日辰,占所直卦以推吉凶。 且言:「自古聖王即位,必直乾卦。 」御史中丞賈昌朝,嘗面折瑀所言不經。 及是瑀又言:「帝即位,其卦直需,其象曰:『君子以飲食宴樂。 』願陛下頻出宴遊,極水陸玩好之美。 」帝駭其言。 昌朝即劾奏瑀邪說罔上,不宜在經筵。 乃黜瑀,而命崇文院檢討臨淄趙師民為崇政殿說書。 乙未,詔:「真定府、定州、天雄軍、澶州各備兵馬芻糧及器甲。 」又詔:「河北諸州軍城隍應修者悉修之。 」又詔:「河北諸州強壯,自三月後並赴州閲習,委知州擇其強勁者,刺手背為義勇軍;不願者釋之而存其籍,以備守葺城池。 」於是強壯浸廢。 詔始下,人情訩訩,河北轉運使李昭述乘疾置日行數舍,開諭父老,眾始安。 昭述,宗諤子也。 辛丑,保靜軍節度使、新知澶州王德用入見,流涕言:「臣前被大罪,陛下幸赦不誅,今不足辱命。 」帝尉勞曰:「河北方警,藉卿威名鎮撫耳。 」賜手詔遣之。 壬寅,遼主如鴛鴦濼。 三月,甲辰朔,詔殿前指揮使、兩省都知舉將才。 丁巳,命杜衍宣撫河東。 辛酉,參知政事晁宗慤以疾罷。 乙丑,賜禮部奏名進士合肥楊寘,等及諸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八百三十九人。 寘察弟也。 己巳,遼使蕭特默、劉六符至京師,致遼主書,略曰:「粵自世修歡契,時遣使軺。 切緣瓦橋關南是石晉所割,訖至柴氏,興一旦之狂謀,掠十縣之故壤,人神共怒,廟社不延。 至于貴國,肇創基業,尋與敝境,繼為善鄰。 暨乎太宗,于有征之地才定並汾,以無名之師直抵燕薊,羽召精鋭,禦而獲退,遂致彌年有戍境之勞,繼日備渝盟之事,始終反覆,前後諳嘗。 竊審專命將臣,往平河右,炎涼屢易,勝負未聞。 兼李元昊,于北朝久已稱籓,設罪合加誅,亦宜垂報。 邇者郭稹特至。 杜妨又回,雖略具音題,而但虞詐諜。 已舉殘民之伐,曾無忌器之嫌,營築長堤,填塞隘路,開決塘水,添置邊軍。 既潛稔于猜嫌,慮難敦于信睦。 倘思久好,共遣疑懷,曷若以晉陽舊附之區,關南元割之縣,俱歸當國,用康黎人!如此,則益深兄弟之懷,長守子孫之計。 緬維英悟,深達悃悰。 」 先是正月己巳,邊吏言遼使且至,帝為之旰食,歷選可使遼者,群臣皆憚行。 宰相呂夷簡舉右正言富弼,入對便殿,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敢愛其死。 」帝為動色。 壬申,命弼為接伴使。 弼以二月丙子發京師,至雄州,久之,特默等始入境。 遣中使慰勞,特默稱足疾不拜,弼謂曰:「吾嘗使北,病臥車中,聞命輒拜。 今中使至而君不起,此何禮也?」特默矍然起,遂使人掖而拜。 及特默等至,命御史中丞賈昌朝館伴。 廷議不許割地,而許以信安僖簡王允寧女與遼之皇子梁王洪基結婚,或增歲賂;獨弼為結婚為不可。 初,遼太弟重元者,挾太后勢,嘗自通書幣。 帝欲因今使答之,令昌朝問六符,六符辭曰:「此于太后則善,然于本朝不便也。 」昌朝曰:「即如此,而欲以梁王求和親,皇帝豈安心乎?」六符不能對。 辛未,授弼禮部員外郎、樞密直學士,將使弼報聘故也。 弼曰:「國家有急,惟命是從,臣職也,奈何逆以官爵賂之!」固辭不受。 是春,范仲淹巡邊至環州,州屬羌陰連賊為邊患。 仲淹謂種世衡素得羌心,而青澗城已堅固,乃奏徙世衡知環州以鎮撫之。 有牛家族努額者,崛強未嘗出,聞世衡至,遽郊迎。 世衡與約,詰朝至其帳。 是夕,大雪深三尺,左右曰:「地險不可往。 」世衡曰:「吾方結諸羌以信,不可失期。 」遂緣險而進。 努額方臥帳中,謂世衡必不能至,世衡蹴而起,努額大驚,率其族羅拜聽命。 又有兀二族,受賊偽職,世衡招之不至,命蕃官慕恩出兵討之。 其後百餘帳皆自歸,莫敢貳。 因令諸族置烽火,有急則舉燧,介馬以待。 又課吏民射,有過失,射中則釋其罪;有辭某事,輒因中否而與奪之。 由是人人精於射,賊不敢復近環州。 夏,四月,甲戌朔,遼主頒南征賞罰之令,欲使宋邊臣告急於朝也。 戊寅,命權御史中丞賈昌朝等議裁減浮費。 第22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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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第2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