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禦延和殿,賜進士閩人許將第一百二十七人及第,六十七人同出身,諸科一百四十七人及第、同出身,又賜特奏名進士、諸科一百人及第、同出身、諸州文學、長史。 乙丑,以聖體康復,宰臣詣東上合門拜表稱賀。 辛未晦,帝崩于福寧殿。 是日,帝飲食起居尚平寧,甲夜,忽起,索藥甚急,且召皇后。 皇后至,帝指心不能言。 召醫官診視,投藥、灼艾,已無及。 丙夜,遂崩。 左右欲開宮門召輔臣,皇后曰:「此際宮門豈可夜開!且密諭輔臣黎明入禁中。 」又取粥于禦廚。 醫官既出,復召入,使人禁守之。 夏,四月,壬申朔,輔臣入至寢殿。 後定議,召皇子入,告以帝晏駕,使嗣立。 皇子驚曰:「某不敢為,某不敢為!」因反走。 輔臣共持之,或解其發,或被以禦服,召殿前、馬步軍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及宗室刺史以上至殿前諭旨。 又召翰林學士王珪草遺制,珪惶懼不知所為,韓琦謂珪曰:「大行在位凡幾年?」珪悟,乃下筆。 至曰昳,百官皆集,猶吉服,但解金帶及所佩魚,自垂拱殿門外哭而入,班福寧殿前,器止,韓琦宣遺制。 皇子即皇帝位,見百官于東楹。 百官再拜,複位哭,乃出。 帝欲亮陰三年,命韓琦攝塚宰,輔臣皆言不可,乃止。 癸酉,大赦。 優賞諸軍,如乾興故事。 時禁衛或相告,乾興內給食物中有金。 既而宮中果賜食,眾視食中無有,紛紛以為言。 殿前副都指揮使李璋呼什長謂曰:「爾曹平居衣食縣官,主上未臨政,已優賞,爾何功,復云云?敢諠者斬!」眾乃定。 判吏部南曹王端言:「公卿子弟襁褓得官,未嘗蒞事,而錫服與年勞者等,何以示勸!請從蒞日始。 」遂着為令。 端,質之弟也。 遣使告哀于遼及夏國。 三司奏乞內藏庫錢百五十萬貫,絹二百五十萬匹,銀五萬兩,助山陵及賞賚,從之。 帝初即位,與輔臣言,皆不名。 及將責降醫官,有欲為孫兆、單驤地者,言于帝曰:「先帝初進兆等藥,皆有驗,不幸至此,乃天命也,非醫官所能及。 」帝斂容曰:「聞兆等皆兩府所薦,信乎?」對曰:「然。 」帝曰:「然則朕不敢與知,唯公等裁之!」皆惶恐。 甲戌,兆編管池州,驤峽州,同時責降者十二人,獨兆、驤得遠地雲。 乙亥,群臣表請聽政,不從。 詔:「天下官名,地名、人姓名與禦名同者改之;改部署曰總管。 」 命韓琦為山陵使。 先是輔臣奏事,帝必詳問本末,然後裁決,莫不當理,中外翕然皆稱明主。 是日晚,忽得疾,不知人,語言失次,復召已責降醫官宋安道、甄立裡、奏宗一、王士倫等人侍疾。 丙子,尊皇后曰皇太后。 丁丑,群臣三上表請聽政。 戊寅,詔許之,既而以疾不果。 有司請改日大斂,司天監言卜近日則不利帝及太后,帝令避太后而已。 己卯、大斂,帝疾增劇,號呼狂走,不能成禮。 韓琦亟投杖褰簾,抱持帝,呼內人,屬令加意擁護。 又與同列入白太后下詔,候聽政日,請太后權同處分。 禮院奏請:「其日皇帝同太后禦內東門小殿,垂簾,中書、樞密院合班起居,以次奏事。 或非時召學士,亦許至小殿。 皇太后處分稱『吾』,群臣進名起居于內東門。 」從之。 辛巳,命遼賀乾元節使、保靜軍節度使耶律谷等進書奠梓宮,見帝于東階,令合門以書幣入。 始,遼使至德清,廷臣有欲卻之者,有欲俟其至國門諭使之還者,議未決。 太常丞、集賢校理邵亢,請許其使者奉國書置柩前,俾得見帝,以安遠人,詔從其言。 時龍圖閣直學士周沆館伴遼使者,初未許見,先詔取書置柩前。 使者固請見,曰:「取書,非故事也。 」帝以方衰絰,辭焉。 使者執書不肯授合門,沆曰:「昔北朝有喪,吾使至柳河而還。 今朝廷重鄰好,聽北使至京師,達命于幾筵,恩禮厚矣,奈何更以取書為嫌乎!」使者立授書,然帝亦卒見谷等。 朝廷未知遼主之年,沆乘間雜它語以問,使者出不意,遽對以實。 既而悔之,相顧曰:「今復應兄事南朝矣。 」 壬午,輔臣入對於柔儀殿西合,皇太后禦內東門小殿,垂簾聽政。 初議帝與太后同禦東殿垂簾,輔臣合班以次奏事。 及是帝方服藥,權居柔儀殿東合之西室,太后居其東室。 輔臣既入西室,候問聖體,因奏軍國事,太后及獨禦東殿,輔臣以政事復奏于簾前雲。 癸未,內出遺留物賜兩府、宗室、近臣、主兵官有差。 富弼、文彥博時居喪,皆遣使就賜之。 知諫院司馬光言:「國家用度素窘,復遭大喪,累世所藏,几乎掃地。 傳聞外州、軍官庫無錢之處,或借貸民錢以供賞給,一朝取辦,逼以棰楚。 當此之際,群臣何心以當厚賜!」因固辭,卒不許。 光乃以所得珠為諫院公使錢,以金遺其舅氏焉。 甲申,宰相韓琦加門下侍郎兼兵部尚書,進封衛國公,曾公亮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樞密使張昪、參知政事歐陽修、趙概並加戶部侍郎,樞密副使胡宿、吳奎並加給事中。 第3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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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第3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