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河溢恩、冀、深、瀛之境,帝憂之,以問近臣司馬光等。 都水監丞李立之,請于四州創生堤三百六十七里以禦河,而河北都轉運司言當用夫八萬三千餘人,役一月成,今方災傷,願徐之。 都水監丞宋昌言,謂今二股河門變移,請迎河港進約,簽入河身,以紓四州水患,遂與屯田都監內侍程昉獻議,開二股以導東流。 於是都水監奏:「近歲冀州而下,河道梗溢,致上下埽岸屢危。 今棗強抹岸沖奪故道,雖創新堤,終非久計。 願相六塔舊口,並二股河導使東流,徐塞北流。 」而提舉河渠王亞等謂:「黃、禦河一帶北行,經邊界,直入水海,其流深闊,天所以限契丹。 議者欲再開二股,漸閉北流,是未嘗睹黃河在界河內東流之利也。 」至是詔光及入內副都知張茂則乘傳相度四州生堤,回日兼視六塔、二股利害。 甲午,光入辭,因請河陽、晉、絳之任,帝曰:「汲黯在朝,淮南寢謀,卿未可去也。 」 乙未,京師及莫州地震。 十二月,壬寅,詔:「自今內批指揮事,俟次日覆奏行下。 」 癸卯,瀛州地大震。 庚戌,賜夏國主嗣子秉常詔:「候誓表到日,即遣使封冊,並以綏州給還,所有歲賜,自封冊後,並依舊例。 」 辛亥,錄唐段秀實後。 夏遣使貢于遼。 庚申,以判汝州富弼為集禧觀使,詔乘驛赴闕。 辛酉,邵亢罷。 亢在樞密踰年,無大補益,帝頗厭之。 至是引疾求去,遂出知越州。 是歲,前建昌軍司理參軍德安王韶,詣闕上《平戎策》三篇,其略曰:「國家欲平西賊,莫若先以威令制服河湟;欲服河湟,莫若先以恩信招撫沿邊諸族。 蓋招撫沿邊諸族,所以威服角氏也;威服角氏,所以脅制河西也。 陛下誠能擇通材明敏之士、周知其情者,令往來出入于其間,推忠信以撫之,使其傾心向慕,歡然有歸附之意,但能得大族首領五七人,則其餘小種,皆可驅迫而用之。 諸種既失,角氏敢不歸」角氏歸,即河西李氏在吾股掌中矣。 急之可以蕩覆其巢穴,緩之可以脅制其心腹,是所以見形于彼而收功在此矣。 今瑪爾戩諸族,數款塞而願為中國用者久矣,此其意欲假中國爵命以威其部內耳。 而邊臣以棟戩故,莫能為國家通恩意以撫之,棄近援而結遠交,貪虛降而忘實附,使棟戩得市利而邀功於我,非制勝之利也。 瑪爾戩諸族皆角氏子孫,各自屯結,其文法所及,遠者不過四五百里,近者二三百里,正可以併合而兼撫之。 臣愚以為宜遣人往河州與瑪爾戩計議,令入居武勝軍或渭源城,與漢界相近,輔以漢法。 因選官一員有文武材略者,令與瑪爾戩同居,漸以恩信招撫沿邊諸羌,有不從者,令瑪爾戩挾漢家法令以威之。 其瞎征、欺巴溫之徒,既有分地,亦宜稍以爵命柔服其心,使習用漢法,漸同漢俗,在我實有肘腋之助,且使夏人不得與諸羌結連,此制賊之上策也。 ”初,韶試制科不中,客遊陝西,訪采邊事甚悉,故為是書以奏。 帝異其言,召問方略,以韶管句秦鳳經略司機宜文字。 夏改元乾道。 ○神宗體無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寧二年遼咸雍五年 春,正月,丁亥,帝謂輔臣曰:「嘗聞太宗時,內藏財貨,每千計用一牙錢記之,名物不同,所用錢色亦異,它人莫能曉也。 皆匣而置之禦閣,以參驗帳籍中定數。 晚年嘗出其錢示真宗曰:『善保此足矣!』近見內藏庫籍,文具而已,財貨出入,略無關防。 前此嘗以龍腦、珍珠鬻于榷貨務,數上不輸直,亦不鈎考。 蓋領之者中官數十人,唯知謹扃鑰,涂窗牖,以為固密,安能鈎考其出入多少與所蓄之數!」乃令戶部、太府寺于內藏諸庫皆得檢察。 置庫百餘年,至是始編閲焉。 甲午,奉安英宗神禦于景靈宮英德殿。 是月,司馬光視河還,入對,請如宋昌言策,于二股之西置上約,擗水令東,俟東流漸深,北流淤淺,即塞北流,放出禦河、胡盧河,下紓恩、冀、深、瀛以西之患。 初,商胡決河,自魏之北至恩、冀、乾寧入于海,是謂北流。 嘉佑八年,河流派于魏之第六埽,遂為二股,自魏、恩東至德、滄,入于海,是謂東流。 時議者多不同,李立之力主生堤,帝不聽,卒用昌言策,置上約。 二月,詔:「今後謀殺人自首,並奏聽敕裁。 」帝初從王安石議,凡謀殺已傷而自首,減二等科罪,眾論不服。 御史中丞滕甫請再選官定議,詔送翰林學士呂公着、韓維、知制誥錢公輔重定。 公着等議如安石,於是法官齊恢、王師元、蔡冠卿等皆劾奏公着等所議為不當,又詔安石與當官集議。 反覆論難,久之不決,故有是詔。 己亥,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汝州富弼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庚子,以翰林學士王安石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第36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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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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