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忠彥使于遼,楊興公勞迎,問甫所在,且曰:「滕公可謂開口見心矣!」忠彥歸奏,帝喜,進甫禮部侍郎,使再任。 甫着書五篇:一曰《尊主勢》,二曰《本聖心》,三曰《校人品》,四曰《破朋黨》,五曰《贊治道》,上之。 其略曰:「陛下神聖文武,自足斡運六合。 譬之青天白日,不必點綴,自然清明。 」識者韙其言。 十一月,癸丑,中太一宮成。 乙卯,親祀中太一宮。 甲子,遼南院大王耶律哈哩濟致仕。 哈哩濟嘗為遼興軍節度使、東北路詳袞、明達勤恪,懷柔有道。 置諸賓館及西邊營田,皆自哈哩濟發之。 未幾卒。 丙寅,詔京畿收養老弱凍餒者。 十二月,辛未,遼以知北院樞密使事耶律宜新為中京留守,以南院宣徽使耶律薩喇為南院大王。 壬辰,高麗、夏並遣使貢于遼。 續資治通鑒●卷第七十 ●卷第七十 【宋紀七十】 起閼逢攝提格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寧七年遼咸雍十年 春,正月,辛亥,賞復岷、洮等州功,西京左藏庫使桑湜等遷官有差。 壬子,幸中太一宮,宴從臣。 乙卯,封皇子俊為永國公。 遼主如鴛鴦濼。 甲子,熊本奏平瀘夷,得地二百四十里。 本嘗通判戎州,習其俗,謂彼能擾邊者,介十二村豪為嚮導耳,乃以計致百餘人,梟之瀘州。 其徒股慄,願矢死自贖,獨柯陰一酋不至。 本合晏州十九姓之眾,發黔南義軍強弩,遣大將王宣等率以進討,賊悉力旅拒,敗之黃葛下,追奔深入。 柯陰窘,乞降,本受之,盡籍丁口、土田及其重寶、善馬歸之官。 於是烏蠻羅氏鬼主諸夷皆求內附。 本還,帝勞之曰:「卿不傷財,不害民,一旦去百年之患。 至于檄奏詳明,近時鮮儷。 」擢集賢殿修撰、同判司農寺。 西南用兵自此始。 二月,辛未,發常平米賑河陽饑民。 癸未,詔三司歲會天下財用出入之數以聞。 遼以平州民初復業,蠲其租賦。 戊子,準布貢于遼。 庚寅,詔國子監許賣《九經》、子、史諸書與高麗國使人。 詔以鄆州左司理參軍葉濤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教授,國子監言濤等所業堪充教授故也。 乙未,知河州景思立與青宜結果莊戰于踏白城,敗死,賊遂圍河州。 廢遼州。 三月,壬寅,瑪爾戩寇岷州。 時王韶入朝,景思立既敗死,瑪爾戩勢復熾,遂圍岷州。 總管高遵裕遣包順等擊走之。 癸卯,以旱,避正殿,減膳。 乙巳,詔:「役錢每千納差別子五文,凡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輦載之類,並用此錢;不足,即用情輕贖銅錢;輒圓融者,以違制論,不以去官赦原。 」先是公家之費有敷於民間者,謂之「圓融」,污吏乘之以為奸,至是始悉禁焉。 丙午,遣使奉行諸路,募武士赴熙河。 庚戌,詔熙河死事者家給錢有差。 令諸路監司察留獄。 兩浙察訪沈括言:「兩浙上供帛年額九十八萬,民間陪累甚多。 後來發運司以移用財貨為名,增兩浙預買絹十二萬。 乞罷之以寬民力。 」從之。 詔:「聞定州民有折賣屋木以納免役錢者,令安撫、轉運、提舉司體量,具實以聞。 」 癸丑,帝問王安石:「納免行錢如何?或雲提湯瓶人亦令出錢,有之乎?」安石曰:「若有之,必經中書指揮,中書實無此文字。 陛下治身無愧於堯、舜,至于難壬人,疾讒說,即與堯、舜實異。 」帝曰:「士大夫言不便者甚眾。 」安石曰:「士大夫或不快朝廷政事,或與近習相為表裡;自古未有令近習如此而能興治功者。 」帝又患置官多費,安石曰:「創置官司,所以省費也。 」帝曰:「即如此,何故財用不足?若言兵多,則今日兵比慶歷中為極少。 」安石曰:「陛下欲足用,必先理財,理財即須斷而不惑,不為左右小人異論所移,乃可以有為。 」帝曰:「古者什一而稅足矣,今取財百端,不可謂少。 」安石曰:「古非特什一之稅而已,市有泉府之官,山林、川澤有虞衡之官,有次布、總布、質布、廛布之類甚眾。 關市有征,而貨有不由關者,舉其貨,罰其人。 古之取財,亦豈但什一而已!」 丙辰,遼主以河東路沿邊增修戍壘,起鋪舍,侵入蔚、應、朔三州界內,使林牙蕭禧來言,乞行毀撤,別立界至。 禧歸,帝面諭以「三州地界,俟遣官與北朝官即境上議之。 其雄州外羅城,修已十三年,並非創築,且非近事。 北朝既不欲,更不令續修。 白溝館驛亦須遣官檢視,如有創置樓櫓箭窗等,並令毀拆,屯戍兵亦令撤回。 」國書云:「倘事由夙昔,固難徇情;誠界有侵逾,何吝改正!」遂遣太常少卿劉忱、秘書丞呂大忠如遼。 癸亥,詔司農寺以常平米三十二萬斛、三司米百九十萬斛置官場,減直出糶。 遼主如特古裡。 以耶律巢為北院大王。 翰林學士韓維對延和殿。 帝曰:「天久不雨,朕夙夜焦勞,奈何?」維曰:「陛下憂閔旱災,損膳避殿,此乃舉行故事,恐不足以應天變。 願陛下痛自責己,下詔廣求直言,以開壅閉。 」帝感悟,即命維草詔行之。 第38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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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上》
第3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