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寶十四載,李泌三月三日,自洛乘驢歸別墅。 從者未至,路旁有車門,而驢徑入,不可制。 遇其家人,各將乘驢馬群出之次。 泌因相問,遂併入宅。 邀泌入。 既坐,又見妻子出羅拜。 泌莫測之,疑是妖魅。 問姓竇,潛令仆者問鄰人,知實姓竇。 泌問其由,答曰:「竇廷芬。 且請宿。 」續言之,勢不可免,泌遂宿,然甚懼。 廷芬乃言曰:「中橋有筮者胡蘆生,神之久矣。 昨因筮告某曰,不出三年,當有赤族之禍,須覓黃中君方免。 問如何覓黃中君?曰,問鬼谷子。 又問安得鬼谷子?言公姓名是也。 宜三月三日,全家出城覓之。 不見,必籍死無疑;若見,但舉家悉出衷祈,則必免矣。 適全家方出訪覓,而卒遇公,乃天濟其舉族命也。 」供待備至。 明日請去,且言歸潁陽莊。 廷芬堅留之,使人往潁陽,為致所切,取季父報而還。 如此住十餘日,方得歸。 自此獻遺不絶。 及祿山亂,肅宗收西京,將還秦,收陝府,獲刺史竇廷芬。 肅宗令誅之而籍其家。 又以玄宗外家而事賊,固囚誅戮。 泌因具其事,且請使人問之,令其手疏驗之。 肅宗乃遣使。 使回,具如泌說。 肅宗大驚,遽命赦之。 因問黃中君鬼谷子何也?廷芬亦云不知,而胡蘆生已卒。 肅宗深感其事。 因曰:“天下之事,皆前定矣。 (出《感定錄》) 【譯文】 天寶十四年三月三日,李泌自洛陽乘驢回別墅,隨行的僕人落在後面。 路旁有一個大門,毛驢竟自行走了進去,李泌無法制止。 這時遇到了這家的人,各自把乘坐的驢和馬牽出來。 李泌因這家的主人相問,便和僕人走進屋去。 主人請李泌進屋裡坐下,李泌坐下後,主人的妻子出來同李泌見禮,李泌不知道這是為什麼,懷疑自己遇見了妖怪鬼魅。 李泌問其姓氏,主人回答姓竇。 李泌暗中派僕人去附近的人家證實,知道主人確實姓竇。 李泌又詳細詢問,主人回答叫竇廷芬,並請李泌留下住宿,以便繼續交談。 其態度誠懇得叫人無法推辭。 於是李泌便住了下來,但是心中非常害怕。 竇廷芬對李泌說:「中橋有個算命的人叫胡蘆生,因為算得極準,所以非常出名。 昨天他為我算命後告訴我,不出三年,我們家有滅門之禍,必須找到黃中君才能倖免。 我問他如何才能找到黃中君,他回答說,去問鬼谷子,我又問怎樣才能找到鬼谷子,他說的就是您的姓名呀!他又告訴我,應該在三月三日,全家出城尋找。 如果找不到您,我們全家到時候必死無疑。 如果找到了您,一定要全家人出來哀求祈禱,則一定能免除災禍。 剛纔我們全家人出訪尋找,而終於遇見了您,真是蒼天解救我們全家的性命啊!」竇廷芬對李泌招待得十分周到。 第二天,李泌告辭,並說要回潁陽莊。 竇廷芬堅持輓留,並派人去潁陽為李泌送信。 並代其拿取他關心的東西,李泌接到叔父的回信後,又住了十多天才告辭回家。 自從這以後,廷芬不斷地給李泌贈送禮物。 後來安祿山叛亂,肅宗收復西京後回師長安,收復陝府,抓獲了刺史竇廷芬。 肅宗下令誅殺其全家,並將家產沒收入宮。 又氣憤地說:「玄宗的外家親戚反而替反賊做事,真是該殺。 」李泌因為知道竇廷芬命運的前因後果,所以派人拿着自己所寫的奏章去朝見肅宗說明情況。 肅宗派人去調查,回奏同李泌說的一樣。 肅宗非常驚奇,隨即下令赦免竇廷芬的死罪,並問黃中君和鬼谷子是什麼?竇廷芬也說不知道,而此時胡蘆生已死。 肅宗感嘆說:「天下的事,都是以前就定下來的呀!」 劉邈之 劉邈之,天寶中,調授岐州陳倉尉。 邈之從母弟吳郡陸康,自江南同官(《前定錄》無「同官」二字,疑應在「來」字下)來。 有主簿楊豫、尉張穎者,聞康至,皆來賀邈之。 時冬寒,因飲酒。 方酣適,有魏山人琮來。 邈之命下簾帷,迎于庭,且問其所欲。 琮曰:「某將入關(「關」原本作「門」,據《前定錄》改)。 請一食而去。 」邈之顧左右,命具芻米于館。 琮曰:「館則慮不及,請于此食而過。 」邈之以方飲,有難色。 琮曰:「某能知人。 若果從容,亦有所獻。 」邈之聞之而喜,遂命褰帷,而坐客亦樂聞其說,咸與揖讓而做。 時康以醉臥于東榻,邈之乃具饌。 既食之,有所請。 琮曰:「自此當再名聞,官止二邑宰而不主務,二十五年而終。 」言訖將去,豫、穎固止之,皆有所問。 謂豫曰:「君後八月,勿食驢肉,食之遇疾,當不可救。 」次謂穎曰:「君後政官,宜與同僚善。 如或不葉,必為所害。 」豫、穎不悅。 琮知其意,乃曰:「某先知者,非能為君禍福也。 」因指康曰:「如醉臥者,不知為誰,明年當成名,歷官十餘政,壽考祿位,諸君子不及也。 」言訖遂去,亦不知所往。 明年,逆胡陷兩京,玄宗幸蜀,陳倉當路。 時豫主郵務,常念琮之言,記之於手板。 及驛騎交至,或有與豫舊者,因召與食,誤啖驢腸數臠。 至暮,脹腹而卒。 穎後為臨濮丞,時有寇至,郡守不能制,為賊所陷。 臨濮令薛景元率吏及武士持兵與賊戰,賊退郡平。 節度使以聞,既拜景為長史,領郡務。 而穎果常與不葉,及此因事陷(陷原作答。 據明抄本改)之,遂陰污而卒。 邈之後某下登科,拜汝州臨汝縣令,轉潤州上元縣令。 在任無政,皆假掾(「掾」明抄本作「祿」)以終考。 明年,康明經及第,授秘書省正字,充隴右巡官。 府罷,調授咸陽尉,遷監察御史盩厔令比部員外郎。 連典大郡,歷官二十二考。 (出《前定錄》) 【譯文】 第29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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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第2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