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祀:斷絕祭祀。 本句意為:公子光也是吳先君壽夢的後代,他做國君也不會廢絕對祖先的祭祀,政權並沒有易姓。 言外之意是不反對公子光做國君。 (2)廢主:喪失君主。 (3)覆命:出使他國回來後向國君報告任務完成情況。 這裡是說季札是王僚派去晉國的,因此他到王僚墳上去向王僚覆命。 (4)指回到朝廷上自己的位置,等待新國君公子光的命令。 王闔廬元年,舉伍子胥為行人而於謀國事。 楚誅伯州犁,其孫伯嚭亡奔吳,吳以為大夫。 三年,吳王闔廬與子胥、伯嚭將兵伐楚,拔舒,殺吳亡將二公子(1)。 光謀欲入郢,將軍孫武曰:「民勞,未可,待之。 」四年,伐楚,取六與灊(2)。 五年,伐越,敗之(3)。 六年,楚使子常囊瓦伐吳。 迎而擊之,大敗楚軍於豫章,取楚之居巢而還。 (1)二公子:即蓋余、燭庸。 (2)取此二地用的是伍子胥提出的疲勞戰術。 《左傳·昭公三十年》:「吳子問於伍員曰:『初而言伐楚,余知其可也,而恐其使余往也,又惡人之有餘之功也。 今余將自有之矣。 伐楚何如?』對曰:『楚執政眾而乖,莫適任患。 若為三師以肄焉,一師至,彼必皆出。 彼出則歸,彼歸則出,楚必道敞。 亟肄以疲之,多方以誤之。 既疲而後以三軍繼之,必大克之。 』闔廬從之,楚於是乎始病。 」《左傳·昭公三十一年》:「秋,吳人侵楚,伐夷,侵灊、六。 楚沈尹戌帥師救灊,吳師還。 楚師遷灊於南岡而還。 吳師圍弦,左司馬戌、右司馬稽帥師救弦,及豫章,吳師還。 始用子胥之謀也。 」(3)此為吳、越首次交兵,當越候允常之世。 參見《越王句踐世家》及《左傳·昭公三十二年》。 九年,吳王闔廬請伍子胥、孫武曰:「始子之言郢未可入,今果如何?」二子對曰:「楚將子常貪(1),而唐、蔡皆怨之(2)。 王必欲大伐,必得唐、蔡乃可。 」闔廬從之,悉興師,與唐、蔡西伐楚,至於漢水。 楚亦發兵拒吳,夾水陳(3)。 吳王闔廬弟夫概欲戰,闔廬弗許。 夫概曰:「王已屬臣兵(4),兵以利為上,尚何待焉?」遂以其部五千人襲冒楚(5),楚兵大敗,走。 於是吳王遂縱兵追之。 比至郢,五戰,楚五敗(6)。 楚昭王亡出郢,奔鄖。 鄖公弟欲弒昭王,昭王與鄖公奔隨。 而吳兵遂入郢。 子胥、伯嚭鞭平王之屍以報父仇。 (1)子常貪婪至極,《國語·楚語下》載:「斗且廷見令尹子常,子常與之語,問蓄貨聚馬。 歸以語其弟,曰:『楚其亡乎!不然,令尹其不免乎?吾見令尹,令尹問蓄聚積實,如餓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 (2)唐、蔡怨楚之原因詳見《左傳·定公三年》:「蔡昭候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 昭王服之,以享蔡侯。 蔡侯亦服其一。 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 唐成公如楚,有兩肅爽馬,子常欲之,弗與,亦三年止之。 唐人或相與謀,請代先從者,許之。 飲先從者酒,醉之,竊馬而獻之子常。 子常歸唐侯。 」蔡侯事類似,參見《管蔡世家》。 (3)據《左傳·定公四年》載,楚本可兵分兩路破吳軍,但因內部矛盾未果實行:「左司馬戌謂子常曰:『子沿漢而與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還塞大遂、直轅、冥阨。 子濟漢而伐之,我自後擊之,必大敗之。 』……史皇謂子常曰:『楚人惡子而好司馬,若司馬毀吳舟於淮,塞城口而入,是獨克吳也。 子必速戰,不然,不免。 』乃濟漢而陳,自小別至於大別。 三戰,子常知不可,欲奔。 」(4)屬:同「囑」,委託,托付。 (5)冒:干犯,此處指進攻敵人。 (6)《左傳·定公四年》記載此次戰役中夫概智勇雙全極詳:「十一月庚午,二師陳於柏舉。 闔廬之弟夫概王晨請於闔廬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 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後大師繼之,必克。 』弗許。 夫概王曰:『所謂「臣義而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謂也。 今日我死,楚可入也。 』以其屬五千先擊之常之卒。 子常之卒奔,楚師亂,吳師大敗之。 ……吳從楚師,及清發,將擊之。 夫概王曰:『困獸憂鬥,況人乎?若不知免而致死,必敗我。 若使先濟者知免,後者慕之,蔑有鬥心矣。 半濟而後可擊也。 』從之,又敗之。 楚人為食,吳人及之,奔。 食而從之,敗諸雍筮。 五戰,及郢。 」(7)吳軍入郢,楚昭王奔鄖等事,其詳可參見《楚世家》。 十年春,越聞吳王之在郢,國空,乃伐吳。 吳使別兵擊越。 楚告急秦(1),秦遣兵救楚擊吳(2),吳師敗。 闔廬弟夫概見秦越交敗吳(3),吳王留楚不去,夫概亡歸吳而自立為吳王。 闔廬聞之,乃引兵歸,攻夫概。 夫概敗奔楚。 楚昭王乃得以九月復入郢,而封夫概於堂溪,為堂溪氏。 十一年,吳王使太子夫差伐楚,取番(4)。 楚恐而去郢徒鄀。 (1)上年楚昭王逃離郢都,使申包胥去秦求援,七日不食哭於秦廷,秦終於發兵。 參見《秦本紀》、《楚世家》及《伍子胥列傳》。 (2)秦發五百乘救楚,六月,敗吳師於稷。 參見《左傳·定公五年》。 (3)交:俱。 (4)據《左傳·定公六年》載:「四月己丑,吳太子終纍楚舟師,獲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 楚國大惕,懼亡。 」與司馬遷說異。 十五年,孔子相魯。 十九年夏,吳伐越,越王句踐迎擊之檇李。 越使死士挑戰,三行造吳師,呼,自剄。 吳師觀之(1),越因伐吳(2),敗之姑蘇(3),傷吳王闔廬指(4),軍卻七里。 吳王病傷而死。 闔廬使立太子夫差,謂曰:「爾而忘句踐殺汝父乎?」對曰:「不敢(5)!」三年,乃報越。 (1)吳軍對越人這種自殺式挑戰很奇怪,所以看楞了神,疏於防備。 (2)《左傳·定公十四年》記載此戰極詳:「吳伐越,越子句踐御之,陳於檇李。 句踐患吳之整也(陣容嚴整),使死士再禽焉(兩次派越勇士沖吳陣並擒拿吳軍前排戰士),不動(吳陣不亂)。 使罪人三行(越第三次派出犯人前進到吳軍前),屬劍於頸(罪人按劍於自己頸上),而辭曰:『二君有治(治軍之事,指打仗)臣奸旗鼓(干犯軍令)。 不敏於君之行前(行陣之前),不敢逃刑,敢歸死。 』遂自剄也。 師屬之目(吳軍注視這場面),越子因而伐之,大敗之。 靈姑浮以戈擊闔廬,闔廬傷將指(腳大拇趾),取其一屨。 還,卒於陘,去檇李七里。 」(3)一說「姑蘇」二字為衍文,檇李為越地,距吳都姑蘇二百里許,而吳軍只退卻七里。 (4)《越王句踐世家》載「射傷吳王闔廬」,系司馬遷誤記,實際是用戈擊傷。 (5)《左傳·定公十四年》:「夫差使人立於庭,苟出入,必謂己曰:『夫差!而忘越之殺而父乎?』則對曰:『唯!不敢忘』三年乃報越。 」較合理。 王夫差元年,以大夫伯嚭為太宰。 習戰射,常以報越為志。 二年,吳王悉精兵以伐越(1),敗之夫椒,報姑蘇也。 越王句踐乃以甲兵五千人棲於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太宰嚭而行成(2),請委國為臣妾。 吳王將許之,伍子胥諫曰:「昔有過氏殺斟灌以伐斟尋(3),滅夏後帝相。 帝相之妃後緡方娠,逃於有仍而生少康(4)。 少康為有仍牧正。 有過又欲殺少康,少康奔有虞(5)。 有虞思夏德,於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於綸,有田一成(6),有眾一旅(7)。 後遂收夏眾(8),撫其官職(9)。 使人誘之十,遂滅有過氏,復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11)。 今吳不如有過之強,而句踐大於少康。 今不因此而滅之,又將寬之,不亦難乎!且句踐為人能辛苦,今不滅,後必悔之。 」吳王不聽,聽太宰相(12),卒許越平。 與盟而罷兵去(13)。 第13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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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1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