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王:用朝見天子的禮節進見。 (2)苑囿:古代封閉起來,供君王打獵遊玩的山林。 (3)虛:使空虛,即拿出。 十七年,頃公卒,子靈公環立。 靈公九年,晉欒書弒其君厲公。 十年,晉悼公伐齊(1),齊令公子光質晉。 十九年,立子樂為太子,高厚傅之,令會諸侯盟於鍾離。 二十七年,晉使中行獻子伐齊(2)。 齊師敗,靈公走入臨菑。 晏嬰止靈公,靈公弗從。 曰:「君亦無勇矣!」晉兵遂圍臨菑,臨菑城守不敢出,晉焚郭中而去(3)。 (1)晉、宋、魯、衛等國伐宋,齊未參加聯軍,晉國於攻克宋之彭城後,轉而伐齊。 (2)齊侵魯國北境,故晉、魯數國伐齊。 郭:外城。 內城為城,外城為郭,城郭之間為郭中。 此戰《左傳·襄公十八年》記載極詳,可參看。 二十八年,初,靈公娶魯女,生子光,以為太子。 仲姬、戎姬。 戎姬嬖(1),仲姬生子牙,屬之戎姬。 戎姬請以為太子,公許之。 仲姬曰:「不可。 光之立,列於諸侯矣,今無故廢之,君必悔之。 」公曰:「在我耳。 」遂東太子光(2),使高厚傅牙為太子。 靈公疾,崔杼迎故太子光而立之,是為莊公。 莊公殺戎姬。 五月壬辰,靈公卒,莊公即位,執太子牙於句竇之丘,殺之。 八月,崔杼殺高厚。 晉聞齊亂,伐齊,至高唐。 (1)嬖:受寵。 (2)東:遷太子於齊國東部。 莊公三年,晉大夫欒盈奔齊,莊公厚客待之,晏嬰、田文子諫,公弗聽。 四年,齊莊公使欒盈間人晉曲沃為內應(1),以兵隨之,上太行,入孟門。 欒盈敗(2),齊兵還,取朝歌。 (1)間入:秘密進入。 據《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載,齊莊公用送媵妾於晉侯的車,將欒盈混入其中送至曲沃。 (2)欒盈之敗可參看《左傳·襄公二十三年》。 六年,初,棠公妻好,棠公死,崔杼取之。 莊公通之,數如崔氏,以崔杼之冠賜人。 侍者曰:「不可。 」崔杼怒,因其伐晉,欲與晉合謀襲齊而不得間(1)。 莊公嘗笞宦者賈舉,賈舉復侍,為崔杼間公以報怨。 五月,莒子朝齊,齊以甲戌饗之。 崔杼稱病不視事。 乙亥,公問崔杼病,遂從崔杼妻。 崔杼妻入室,與崔杼自閉戶不出,公擁柱而歌。 宦者賈舉遮公從官而入,閉門,崔杼之徒持兵從中起。 公登台而請解,不許;請盟,不許;請自殺於廟(2),不許。 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 近於公宮。 陪臣爭趣有淫者(3),不知二命(4)。 」公逾牆,射中公股,公反墜,遂弒之。 晏嬰立崔杼門外,曰:「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 若為己死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5)!」門開而入,枕公屍而哭(6),三踴而出(7)。 人謂崔杼:「必殺之。 」崔杼曰:「民之望也,捨之得民。 」 (1)間:空子、機會。 (2)這是拖延時間,等待救援的緩兵之計。 (3)爭趣(q□,趨):競相追趕。 一說,又作「扞掫(z□u,鄒),」巡夜打更之意,亦通。 (4)二命:除崔杼命令外的其他命令。 如解圍、盟約、自殺於廟等。 (5)任之:指為齊莊公殉死獻身。 (6)把莊公的屍體枕在自己大腿上,撫屍而哭。 詳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7)踴:哭喪時必須頓足跳躍以示哀痛之情的一種儀節。 《禮記·喪大記》說「凡憑屍(撫屍而哭),興必踴(起身時必須頓足跳躍)」。 丁丑,崔杼立莊公異母弟杵臼,是為景公。 景公母,魯叔孫宣伯女也。 景公立,以崔杼為右相,慶封為左相。 二相恐亂起,乃與國人盟曰:「不與崔慶者死!」晏子仰天曰:「嬰所不獲(1),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從!」不肯盟。 慶封欲殺晏子,崔杼曰:「忠臣也,捨之。 」齊太史書曰:「崔杼弒莊公」,崔杼殺之。 其弟復書,崔杼復殺之。 少弟復書,崔杼乃捨之。 (1)獲:能。 景公元年(1),初,崔杼生子成及強,其母死,取東郭女,生明。 東郭女使其前夫子無咎與其弟偃相崔氏。 成有罪,二相急治之,立明為太子。 成請老於崔(杼)(2),崔杼許之,二相弗聽,曰:「崔,宗邑(3),不可。 」成、強怒,告慶封。 慶封與崔杼有郤(4),欲其敗也。 成、強殺無咎、偃於崔杼家,家皆奔亡。 崔杼怒,無人,使一宦者御,見慶封。 慶封曰:「請為子誅之。 」使崔杼仇盧蒲嫳攻崔氏,殺成、強,盡滅崔氏,崔杼婦自殺。 崔杼毋歸,亦自殺。 慶封為相國,專權。 (1)應從《十二諸侯年表》及《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改,作「二年」。 (2)老:不再出仕。 (3)宗邑:宗廟所在的封邑。 (4)郤:通「隙」,嫌隙矛盾。 三年十月,慶封出獵。 初,慶封已殺崔杼,益驕,嗜酒好獵,不聽政令(1)。 慶捨用政,已有內郤。 田文子謂桓子曰:「亂將作。 」田、鮑、高、欒氏相與謀慶氏。 慶捨發甲圍慶封宮(2),四家徒共擊破之。 慶封還,不得入,奔魯。 齊人讓魯,封奔吳。 吳與之朱方,聚其族而居之,富於在齊。 其秋,齊人徙葬莊公,僇崔杼屍於市以說眾(3)。 (1)聽:處理。 (2)為了保衛慶封之家。 (3)僇:通「戮」,指陳屍示眾。 九年,景公使晏嬰之晉,與叔向私語曰:「齊政卒歸田氏。 田氏雖無大德,以公權私(1),有德於民,民愛之。 」十二年,景公如晉,見平公,欲與伐燕。 十八年,公復如晉,見昭公。 二十六年,獵魯郊,因入魯,與晏嬰俱問魯禮。 三十一年,魯昭公辟季氏難(2),奔齊。 齊欲以千社封之(3),子家止昭公,昭公乃請齊伐魯,取鄆以居昭公。 (1)權:變。 以公權私,指田氏借公事行私德,用小斗收租稅,用大斗發貸糧,參見《田敬仲完世家》。 (2)辟:同「避」。 (3)社:二十五家為一社。 三十二年,慧星見(1)。 景公坐柏寢(2),歎曰:「堂堂!誰有此乎(3)?」群臣皆泣,晏子笑,公怒。 晏子曰:「臣笑群臣諛甚。 」景公曰:「慧星出東北,當齊分野(4),寡人以為憂。 」晏子曰:「君高台深池,賦斂如弗得,刑罰恐弗勝,茀星將出(5),慧星何懼乎?」公曰:「可禳否(6)?」晏子曰:「使神可祝而來,亦可禳而去也。 百姓苦怨以萬數,而君令一人禳之,安能勝眾口乎?」是時景公好治宮室,聚狗馬,奢侈,厚賦重刑,故晏子以此諫之。 (1)見:同「現」。 古人認為慧星出現是不吉之兆。 (3)柏寢:齊景公新建之台,在今山東廣饒縣境。 (3)景公恐怕災禍將至,自己不能長久享樂,所以歎息堂皇的柏寢台不知落入誰手。 (4)分野:古代天文學把天上十二星次之域與地上州、國位置對應,相對某星次的地面位置叫分野。 (5)茀(bei,倍)星:又作「孛星」,其出為客星相侵,不吉。 如《天官書》載:「朝鮮之拔,星茀於河戌;兵征大宛,星茀招搖。 」(6)禳:除邪消災的祭祀。 四十二年,吳王闔閭伐楚,入郢。 四十七年,魯陽虎攻其君,不勝,奔齊,請齊伐魯。 鮑子諫景公(1),乃囚陽虎。 陽虎得亡,奔晉。 (1)鮑子諫辭大意是:魯國上下還算和睦,又無天災,伐魯難以取勝。 陽虎親富不親仁,縱容他必害齊國。 詳見《左傳·定公九年》。 四十八年,與魯定公好會夾谷。 犁曰:「孔丘知禮而怯,請令萊人為樂,因執魯君,可得志。 」景公害孔丘相魯(1),懼其霸,故從犁之計。 方會,進萊樂,孔子歷階上,使有司執萊人斬之,以禮讓景公(2)。 景公慚,乃歸魯侵地以謝,而罷去。 是歲,晏嬰卒。 (1)害:擔心。 (2)讓:責備。 五十五年,范、中行反其君於晉,晉攻之急,來請粟。 田乞欲為亂,樹黨於逆臣,說景公曰:「范、中行數有德於齊,不可不救。 」乃使乞救而輸之粟。 五十八年夏,景公夫人燕姬適子死(1)。 景公寵妾芮姬生子荼,荼少,其母賤,無行,諸大夫恐其為嗣,乃言願擇諸子長賢者為太子。 景公老,惡言嗣事,又愛荼母,欲立之,憚發之口,乃謂諸大夫曰:「為樂耳,國何患無君乎?」秋,景公病,命國惠子、高昭子立少子荼為太子,逐群公子,遷之萊。 景公卒,太子荼立,是為晏孺子。 冬,未葬,而群公子畏誅,皆出亡。 荼諸異母兄公子壽、駒、黔奔衛,公子駔、陽生奔魯。 萊人歌之曰:「景公死乎弗與埋,三軍事乎弗與謀(2),師乎師乎(3),胡黨之乎(4)?」 (1)適:通「嫡」、菡子:正妻所生之子。 (2)此二句意為:景公葬禮五公子未能參加,國家軍事五公子未能參與策劃。 是諷刺晏孺子及高、國迫害群公子。 (3)師:眾,指五公子的追隨者。 (4)黨:處所。 本句意為:五公子逃亡了,他們的追隨者到何處去呢?。 第14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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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1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