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笞:指用竹板或荊條打(脊背或臀腿)。 (2)戒:告請。 (3)旰:天色晚,晚上。 (4)囿:古代帝王畜養禽獸的園林。 (5)如宿:「宿」亦作「戚」,二字古通用。 孫文子采邑。 據《左傳·襄公十四年》載:「二子怒。 孫文子如戚。 」可知這裡應指孫文子如宿,非寧子亦往。 此似有誤。 (6)數:屢次。 (7)《巧言》:《詩·小雅》篇名,其卒章曰:「彼何人斯?居河之糜。 無拳無勇,職為亂階。 」公欲以比文子居河上而為亂。 卒章,末章。 (8)聚邑:《左傳·襄公十四年》云:「以寄衛侯」。 此誤「」為「聚」。 (9)封孫文子林父於宿:「宿」早為孫文子封邑,此說始封,誤。 十復求入故衛獻公:《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載:寧喜欲復獻公,故伐孫氏,弒殤公,孫林父以戚如晉。 此言寧、孫爭寵云云,恐誤。 (11)磬(qing,慶):古代石製樂器。 用美石或玉雕成,懸掛於架上,以物擊之而鳴。 襄公六年,楚靈王會諸侯,襄公稱病不往。 九年,襄公卒。 初,襄公有賤妾,幸之,有身,夢有人謂曰(1):「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衛,名而子曰『元』。 」妾怪之,問孔成子。 成子曰:「康叔者,衛祖也。 」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 襄公曰:「天所置也。 」名之曰元。 襄公夫人無子,於是乃立元為嗣,是為靈公。 靈公五年,朝晉昭公。 六年,楚公子棄疾弒靈王自立,為平王。 十一年,火(2)。 三十八年,孔子來,祿之如魯。 後有隙,孔子去。 後復來。 (1)夢有人謂曰:《左傳·昭公七年》載孔成子、史朝夢康叔,與此處所說不同。 (2)火:據《左傳·昭公十八年》載,因大風,火災遍及宋、衛、陳、鄭。 三十九年,太子蒯聵與靈公夫人南子有惡,欲殺南子。 蒯聵與其徒戲陽漱謀,朝,使殺夫人。 戲陽後悔,不果。 蒯聵數目之,夫人覺之,懼,呼曰:「太子欲殺我!」靈公怒,太子蒯聵奔宋,已而之晉趙氏。 四十二年春,靈公游於郊,令子郢僕(1)。 郢,靈公少子也,字子南。 靈公怨太子出奔,謂郢曰:「我將立若為後。 」郢對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圖之。 」夏,靈公卒,夫人命子郢為太子,曰:「此靈公命也。 」郢曰:「亡人太子蒯聵之子輒在也,不敢當。 」於是衛乃以輒為君,是為出公。 六月乙酉,趙簡子欲入蒯聵,乃令陽虎詐命衛十餘人衰絰歸(2),簡子送蒯聵。 衛人聞之,發兵擊蒯聵。 蒯聵不得入,入宿而保,衛人亦罷兵(3)。 出公輒四年,齊田乞弒其君孺子。 八年,齊鮑子弒其君悼公。 孔子自陳入衛(4)。 九年,孔文子問兵於仲尼,仲尼不對。 其後魯迎仲尼,仲尼反魯(5)。 十二年,初,孔圉文子取太子蒯聵之姊,生悝。 孔氏之渾良夫美好(6) ,孔文子卒,良夫通於悝母。 太子在宿,悝母使良夫於太子。 太子與良夫言曰:「苟能入我國,報子以乘軒(7),免子三死(8),毋所與(9)。 」與之盟,許以悝母為妻。 閏月,良夫與太子入,捨孔氏之外圃。 昏,二人蒙衣而乘,宦者羅御,如孔氏。 孔氏之老欒寧問之十,稱姻妾以告(11)。 遂入,適伯姬氏。 既食,悝母杖戈而先,太子與五人介,輿猳從之(12)。 伯姬劫悝於廁(13),強盟之,遂劫以登台。 欒寧將飲酒,炙未熟(14),聞亂,使告仲由。 召護駕乘車,行爵食炙,奉出公輒奔魯。 仲由將入,遇子羔將出,曰:「門已閉矣。 」子路曰:「吾姑至矣。 」子羔曰:「不及,莫踐其難。 」子路曰:「食焉不辟其難(15)。 」子羔遂出。 子路入,及門,公孫敢闔門,曰:「毋入為也!」子路曰:「是公孫也?求利而逃其難。 由不然,利其祿,必救其患。 」有使者出,子路乃得入。 曰:「太子焉用孔悝?雖殺之,必或繼之。 」且曰:「太子無勇。 若燔台,必捨孔叔(16)。 」太子聞之,懼,下石乞、盂黶敵子路,以戈擊之,割纓(17)。 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 」結纓而死。 孔子聞衛亂,曰:「嗟乎!柴也其來乎?由也其死矣。 」孔悝竟立太子蒯聵,是為莊公。 (1)僕:駕車。 (2)衰(cu□,崔)絰(die,迭)歸:穿著喪服歸來。 衰,通「縗」。 喪服,用麻布製成,披在胸前。 絰,用麻布做成的喪帶,繫在腰間或頭上。 (3)此段記述與《左傳》所載頗有出入。 《左傳·哀公二年》云:「六月乙酉,晉趙鞅納衛大子於戚。 宵迷,陽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 』使大子絻,八人衰絰,偽自衛逆者。 告於門,哭而入,遂居之。 」不唯「十餘人」與「八人」不符,亦且無衛人發兵擊太子事。 (4)孔子自陳入衛:此說在衛出公八年,據《孔子世家》,時孔子自楚入衛已五年矣。 (5)反:通「返」。 (6):舊稱童僕。 (7)軒:古代一種供大夫以上乘坐的輕便車。 (8)三死:即三種死罪。 指良夫曾著紫衣、袒裘、食不釋劍。 蓋紫衣,乃君服;袒裘、食不釋劍,均不敬。 按:此段和下段所記史實,見於《左傳·哀公十五年》,而良夫紫衣、袒裘、不釋劍而食之事則見於《左傳·哀公十七年》。 (9)與:在其中。 十老:家臣稱老。 (11)姻妾:指有婚姻關係的親戚家的侍妾。 (12)輿(yu,於):車。 此為動詞,載著。 猳(ji□,加):公豬。 (13)廁:通「側」。 (14)炙(zh□,至):烤肉。 (15)辟:躲避,避免。 (16)燔(fan,凡):焚燒。 捨(sh□,捨):放棄,這裡是釋放的意思。 (17)纓:繫在頷下的帽帶。 莊公蒯聵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 元年即位,欲盡誅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嘗聞之乎?」群臣欲作亂(1),乃止。 二年,魯孔丘卒。 三年,莊公上城,見戎州。 曰:「戎虜何為是?」戎州病之(2)。 十月,戎州告趙簡子,簡子圍衛。 十一月,莊公出奔,衛人立公子斑師為衛君。 齊伐衛,虜斑師,更立公子起為衛君。 衛君起元年,衛石曼尃逐其君起(3),起奔齊。 衛出公輒自齊復歸立。 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復入。 出公後元年,賞從亡者。 立二十一年卒,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為悼公(4)。 (1)群臣欲作亂:據《左傳·哀公十五年》所載,此段事實當是:衛莊公害故政,欲盡去之,並將此事先告訴了司徒瞞成,瞞成歸而告褚師比,二人伐公不果,明年,二子出奔宋。 (2)病:擔憂、患苦。 (3)石曼尃:衛大夫,《左傳·哀公十七年》作「石圃」,「曼」字系衍文。 (4)是為悼公:據《左傳·哀公二十六年》載,悼公乃衛人立之,無攻出公子之事。 悼公五年卒,子敬公弗立(1)。 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糾立。 是時三晉強,衛如小侯,屬之。 昭公六年,公子亹弒之代立,是為懷公(2)。 懷公十一年,公子弒懷公而代立,是為慎公。 慎公父,公子適;適父,敬公也。 慎公四十二年卒,子聲公訓立。 聲公十一年卒,子成侯漱立(3)。 成侯十一年(4),公孫鞅入秦。 十六年,衛更貶號曰侯。 二十九年,成侯卒,子平侯立。 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 嗣君五年,更貶號曰君,獨有濮陽。 四十二年卒,子懷君立。 懷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殺懷君。 魏更立嗣君弟,是為元君。 元君為魏婿,故魏立之。 元君十四年(5),秦拔魏東地,秦初置東郡,更徙衛野王縣,而並濮陽為東郡。 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 君角九年,秦並天下,立為始皇帝。 二十一年,二世廢君角為庶人,衛絕祀。 (1)子敬公弗立:《集解》引《世本》作「敬公費」。 (2)是為懷公:《六國年表》作「悼公」。 (3)子成侯漱立:《世本》作「成侯不逝」。 前穆公已名漱,此不可再名漱。 (4)成侯十一年:據《秦本紀》載,衛鞅入秦在秦孝公元年,當衛成侯十五年。 此與《六國年表》皆誤。 (5)元君十四年:元君在位共二十五年,《六國年表》誤作二十三年。 秦拔魏東地,置東郡在秦王政五年,當元君二十四年,此「元君」下脫「二」字。 太史公曰:余讀世家言,至於宣公之太子以婦見誅,弟壽爭死以相讓,此與晉太子申生不敢明驪姬之過同,俱惡傷父之志。 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殺,兄弟相滅,亦獨何哉? 回目錄 《史記》譯注 宋微子世家第八 王連升 譯注 【說明】 第17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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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1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