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人:家長。 (2)股:大腿。 戰而栗:即戰慄,因恐懼而發抖。 (3)妄庸:尋常平庸。 妄,平凡尋常。 (4)罷:不治罷而職。 (5)埽同「掃」。 舍人:戰國至漢初,諸侯貴官的侍從賓客、親近左右,通稱舍人。 又,周至明各職官中都有舍人之官,此句中的舍人不是官名。 (6)物:怪物。 (7)伺:暗中察看、等候。 (8)因:機會,機緣。 (9)二千石:漢代,郡守或相當於郡守官職等級的俸祿為二千石。 按:漢初各諸侯王國除太傅、丞相由朝廷派遣外,其他官員可由國王自己任命,文帝、景帝時,這種權力被取消。 所以這裡說「始,悼惠王得自置二千石」。 十益封:增加封地。 齊文王元年,漢以齊之城陽郡立朱虛侯為城陽王,以齊濟北郡立東牟侯為濟北王。 二年,濟北王反,漢誅殺之,地入於漢。 後二年,孝文帝盡封齊悼惠王子罷軍等七人皆為列侯(1)。 齊文王立十四年卒,無子,國除,地入於漢。 後一歲,孝文帝以所封悼惠王子分齊為王,齊孝王將閭以悼惠王子楊虛侯為齊王。 故齊別郡盡以王悼惠王子:子志為濟北王,子辟光為濟南王,子賢為菑川王,子卬為膠西王,子雄渠為膠東王,與城陽、齊凡七王。 (1)列侯:爵位名。 秦立爵位二十級,最高的是徹侯。 漢承秦制,後因避武帝名諱,改稱通侯,又 稱列侯。 齊孝王十一年,吳王濞、楚王戊反,興兵西,告諸侯曰「將誅漢賊臣晁錯以安宗廟」。 膠西、膠東、菑川、濟南皆擅發兵應吳楚(1)。 欲與齊,齊孝王狐疑,城守不聽,三國兵共圍齊。 齊王使路中大夫告於天子。 天子復令路中大夫還告齊王:「善堅守,吾兵今破吳楚矣。 」路中大夫至,三國兵圍臨菑數重,無從入。 三國將劫與路中大夫盟,曰:「若反言漢已破矣,齊趣下三國(2),不且見屠。 」踟中大夫既許之,至城下,望見齊王,曰:「漢已發兵百萬,使太尉周亞夫擊破吳楚,方引兵救齊,齊必堅守無下!」三國將誅路中大夫。 齊初圍急,陰與三國通謀,約未定,會聞路中大夫從漢來,喜,及大乃復勸王毋下三國。 居無何(3)。 漢將欒布、平陽侯等兵至齊,擊破三國兵,解齊圍。 已而復聞齊初與三國有謀(4),將欲移兵伐齊。 齊孝王懼,乃飲藥自殺。 景帝聞之,以為齊首善(5),以迫劫有謀,非其罪也,乃立孝王子壽為齊王,是為懿王,續齊後。 而膠西、膠東、濟南、菑川王鹹誅滅,地入於漢。 徙濟北王王菑川。 齊懿王立二十二年卒,子次景立,是為厲王。 (1)前154年,吳王濞、楚王戊以誅晁借口,串聯另外五國發動叛亂,史稱《七國之亂》。 七國,除文中到的六國外,還有趙國。 詳見卷一百六《吳王濞列傳》。 趣:通「促」,急速。 下:降,屈服。 (3)居無何:過了不久。 (4)已而:不久。 (5)首善:最好的。 齊厲王,其母曰紀太后,太后取其弟紀氏女為厲王后。 王不愛紀氏女。 太后欲其家重寵(1),令其長女紀翁主入王宮(2),正其後宮,毋令得近王,欲令愛紀氏女。 王因與其姊翁主奸。 齊有宦者徐甲,入侍漢皇太后(3)。 皇太后有愛女曰脩成君,脩成君非劉氏(4),太后憐之。 脩成君有女名娥,太后欲嫁之於諸侯,宦者甲乃請使齊,必令王上書請娥。 皇太后喜,使甲之齊。 是時齊人主父偃知甲之使齊以取後事(5),亦因謂甲:「即事成,幸言偃女願得充王后宮(6)。 」甲既至齊,風以此事(7)。 紀太后大怒,曰:「王有後,後宮具備。 且甲,齊貧人,急乃為宦者,入事漢,無補益,乃欲亂吾王家!且主父偃何為者?乃欲以女充後宮!」徐甲大窮(8),還報皇太后曰:「王已願尚娥(9),然有一害,恐如燕王。 」燕王者,與其子昆弟奸十,新坐以死(11),亡國,故以燕感太后。 太后曰:「無復言嫁女齊事。 」事浸潯(不得)聞於天子(12)。 主父偃由此亦與齊有郤(13)。 (1)重寵:世代受寵。 (2)翁主:漢代皇帝之女稱公主,諸侯之女稱翁主。 (3)皇太后:指漢武帝的生母王太后。 (4)這句指的是,王太后當初曾先嫁金王孫,生有一女,即這位脩成君,所以說她「非劉氏」。 詳見卷四十九《外戚世家》。 (5)取:同「娶」。 (6)充:充任,充當。 後宮:帝王妃居住的地方,又代指妃嬪。 (7)風:通「諷」。 用含蓄的語言暗示或勸說。 (8)窮:窘迫,堪。 (9)尚:娶帝王之女為妻。 十子:女兒。 古漢語中「子」兼指男女。 昆弟:兄弟,這裡是指姐妹。 燕王劉澤之孫定國與女兒通姦事,見卷五十一《荊燕世家》。 (11)坐:定罪。 (12)浸潯:漸漸。 (13)郤(xi,戲):通「隙」。 裂痕,隔閡。 主父偃方幸於天子,用事,因言:「齊臨菑十萬戶,市租千金,人眾殷富(1),巨於長安,此非天子親弟愛子不得王此。 今齊王於親屬益疏。 」乃從容言:「呂太后時齊欲反,吳楚時孝王幾為亂(2),今聞齊王與其姊亂。 」於是天子乃拜主父偃為齊相,且正其事(3)。 主父偃既至齊,乃急治王后宮宦者為王通於姊翁主所者,令辭證皆引王(4)。 王年少,懼大罪為吏所執誅(5),乃飲藥自殺。 絕無後。 是時趙王懼主父偃一出廢齊,恐其漸疏骨肉,乃上書言偃受金及輕重之短(6)。 天子亦既囚偃。 公孫弘言:「齊王以憂死毋後,國入漢,非誅偃無以塞天下之望(7)。 」」遂誅偃。 齊厲王立五年死,毋後,國入於漢。 (1)殷富:富足。 殷,富裕。 (2)幾:幾乎。 (3)正:糾正,正法。 (4)引:牽連。 (5)執:拘捕。 (6)輕重之短:指主父偃因對齊有私怨而談論齊國的是非。 或雲指主父偃大事小事的錯誤。 (7)望:怨恨。 齊悼惠王后尚有二國,城陽及菑川。 菑川地比齊(1)。 天子憐齊,為悼惠王塚園在郡,割臨菑東環悼惠王塚園邑盡以予菑川,以奉悼惠王祭祀。 城陽景王章,齊悼惠王子,以朱虛侯與大臣共誅諸呂,而章身首先斬相國呂王產於未央宮(2)。 孝文帝既立,益封章二千戶,賜金千斤。 孝文二年,以齊之城陽郡立章為城陽王。 立二年卒,子喜立,是為共王。 共王八年,徙王淮南。 四年,復還王城陽。 凡三十三年卒,子(建)延立,是為頃王。 頃王二十(八)〔六〕年卒,子義立,是為敬王。 敬王九年卒,子武立,是為惠王。 惠王十一年卒,子順立,是為荒王。 荒王四十六年卒,子恢立,是為戴王。 戴王八年卒,子景立,至建始三年(3),十五歲,卒。 (4) (1)比:緊靠。 (2)未央宮:西漢著名的宮殿,皇帝常在此朝見大臣。 故址在今西安市西北郊。 (3)建始:漢成帝年號,三年即公元前30年。 (4)《正義》指出:「從建始四年上至天漢四年,六十七矣,蓋褚先王次之。 」天漢為漢武帝年號,四年即前97年,也就是荒王始立之年。 荒王卒年已是宣帝甘露二年(前52)。 司馬遷大約卒於武帝末或昭帝初,不可能記述昭帝以後的史事,所以《正義》認為荒王以下的記事是褚先生(褚少孫)補記的。 濟北王興居,齊悼惠王子,以東牟侯助大誅諸呂,功少。 及文帝從代來,興居曰:「請與太僕嬰入清宮(1)。 」廢少帝(2),共與大臣尊立孝文帝。 孝文帝二年,以齊之濟北郡立興居為濟北王,與城陽王俱立。 立二年,反。 始大臣誅呂氏時,朱虛侯功尤大,許盡以趙地王朱虛侯,盡以梁地王東牟侯。 及孝文帝立,聞朱虛、東牟之初欲立齊王,故絀其功(3)。 及二年,王諸子,乃割齊二郡以王章、興居。 章、興居自以失職奪功。 章死,而興居聞匈奴大入漢,漢多發兵,使丞相灌嬰擊之,文帝親幸太原(4),以為天子自擊胡,遂發兵反於濟北。 天子聞之,罷丞相及行兵(5),皆歸長安。 使棘蒲侯柴將軍擊破虜濟北王,王自殺,地入於漢,為郡。 後十(二)〔三〕年,文帝十六年,復以齊悼惠王子安都侯志為濟北王。 十一年,吳楚反時,志堅守,不與諸侯合謀。 吳楚已平,徙志王菑川。 (1)嬰:夏侯嬰。 清宮:清查宮殿。 這裡含有清除呂氏余患的意思。 (2)少帝:惠帝無子,惠後以後宮人之子為己子,惠帝死後立為少帝。 不久,被呂後殺死。 呂後又立常山王劉義(後改名弘)為少帝,其實劉義也不是惠帝之子,所以誅滅呂氏之後廢了這個少帝。 (3)絀:減。 (4)幸:皇帝親到某地即為幸某地。 (5)罷:停止。 濟南王辟光,齊悼惠王子,以勒侯孝文十六年為濟南王。 十一年,與吳楚反。 漢擊破,殺辟光,以濟南為郡,地入於漢。 第28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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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28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