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侯因為吳起善於用兵打仗,廉潔不貪,待人公平,能取得所有將士的歡心,就任命他擔任西河地區的長官,來抗拒秦國和韓國。 魏文侯死後,吳起奉事他的兒子魏武侯。 武侯泛舟黃河順流而下,船到半途,回過頭來對吳起說:「山川是如此的險要、壯美喲,這是魏國的瑰寶啊!」吳起回答說:「國家政權的穩固,在於施德於民,而不在於地理形勢的險要。 從前三苗氏左臨洞庭湖,右瀕彭蠡澤,因為它不修德行,不講信義,所以夏禹能滅掉它。 夏桀的領土,左臨黃河、濟水,右靠泰山、華山,伊闕山在它的南邊,羊腸阪在它的北面。 因為他不施仁政,所以商湯放逐了他。 殷紂的領土,左邊有孟門山,右邊有太行山,常山在它的北邊,黃河流經它的南面,因為他不施仁德,武王把他殺了。 由此看來,政權穩固在於給百姓施以恩德,不在於地理形勢的險要。 如果您不施恩德,即便同乘一條船的人也會變成您的仇敵啊!」武侯回答說:「講的好。 」 吳起做西河守,取得了很高的聲望。 魏國設置了相位,任命田文做國相。 吳起很不高興,對田文說:「請讓我與您比一比功勞,可以嗎?」田文說:「可以。 」吳起說:「統率三軍,讓士兵樂意為國去死戰,敵國不敢圖謀魏國,您和我比,誰好?」田文說:「不如您。 」吳起說:「管理文武百官,讓百姓親附,充實府庫的儲備,您和我比,誰行?」田文說:「不如您。 」吳起說:「拒守西河而秦國的軍隊不敢向東侵犯,韓國、趙國服從歸順,您和我比,誰能?」田文說:「不如您。 」吳起說:「這幾方面您都不如我,可是您的職位卻在我之上,是什麼道理呢?」田文說:「田君還年輕,國人疑慮不安,大臣不親附,百姓不信任,正當處在這個時候,是把政事托付給您呢,還是應當托付給我?」吳起沉默了許久,然後說:「應該托付給您啊。 」田文說:「這就是我的職位比您高的原因啊。 」吳起這才明白在這方面不如田文。 田文死後,公叔出任國相,娶了魏君的女兒,卻畏忌吳起。 公叔的僕人說:「吳起是不難趕走的。 」公叔問:「怎麼辦?」那個僕人說:「吳起為人有骨氣而又喜好名譽、聲望。 您可找機會先對武侯說:『吳起是個賢能的人,而您的國土太小了,又和強大的秦國接壤,我私下擔心吳起沒有長期留在魏國的打算。 』武侯就會說:『那可怎麼辦呢?』您就趁機對武侯說:『請用下嫁公主的辦法試探他,如果吳起有長期留在魏國的心意,就一定會答應娶公主,如果沒有長期留下來的心意,就一定會推辭。 用這個辦法能推斷他的心志。 』您找個機會請吳起一道回家,故意讓公主發怒而當面鄙視您,吳起見公主這樣蔑視您,那就一定不會娶公主了。 」當時,吳起見到公主如此地蔑視國相,果然婉言謝絕了魏武侯。 武侯懷疑吳起,也就不再信任他。 吳起怕招來災禍,於是離開魏國,隨即就到楚國去了。 楚悼王一向就聽說吳起賢能,剛到楚國就任命他為國相。 他使法明確,依法辦事,令出必行,淘汰並裁減無關緊要的冗員,停止疏遠王族的按例供給,來撫養戰土。 致力於加強軍事力量,揭穿往來奔走的遊說之客。 於是向南平定了百越;向北吞併了陳國和蔡國,打退韓、趙、魏三國的進攻;向西又討伐了秦國。 諸侯各國對楚國的強大感到憂慮。 以往被吳起停止供給的疏遠王族都想謀害吳起。 等悼公一死,王室大臣發動騷亂,攻打吳起,吳起逃到楚王停屍的地方,附伏在悼王的屍體上。 攻打吳起的那幫人趁機用箭射吳起,同時也射中了悼王的屍體。 等把悼王安葬停當後,太子即位。 就讓令尹把射殺吳起同時射中悼王屍體的人,全部處死,由於射殺吳起而被滅族的有七十多家。 太史公說:社會上稱道軍旅戰法的人,無不稱道《孫子》十三篇和吳起的《兵法》,這兩部書,社會上流傳很廣,所以我不加論述,只評論他們生平行事所涉及到的情況。 俗話說:「能做的未必能說,能說的未必能做。 」孫臏算計龐涓的軍事行動是英明的,但是他自己卻不能預先避免刖足的酷刑。 吳起向魏武侯講憑借地理形勢的險要,不如給人民施以恩德的道理,然而一到楚國執政卻因為刻薄、暴戾、少恩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可歎啊! 【原文】【註解】 孫子武者,齊人也。 以兵法見於吳王闔廬。 闔廬曰:「子之十三篇(1),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勒兵乎(2)?」對曰:「可。 」闔廬曰:「可試以婦人乎?」曰:「可。 」於是許之。 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 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3),皆令持戟(4)。 令人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5)?」婦人曰:「知之」。 孫子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即視背。 」婦人曰:「諾。 」約束既布(6),乃設鉞(7),即三令五申之(8)。 於是鼓之右(9),婦人復大笑。 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 」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 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十,吏士之罪也(11)。 」乃欲斬左右隊長。 吳王從台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 趣使使下令曰(12):「寡人已知將軍能用兵矣。 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13),願勿斬也。 」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14)。 」遂斬隊長二人以徇(15)。 用其次為隊長,於是復鼓之。 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16),無敢出聲。 於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 」吳王曰:「將軍罷休就捨(17),寡人不願下觀。 」孫子曰:「王徒好其言(18),不能用其實。 」於是闔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將。 西破強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有力焉(19)。 (1)十三篇:指孫武撰寫的《孫子兵法》,也叫《孫子》,是我國最早、最傑出的兵書。 現存《孫子》十三篇是《始計》、《作戰》、《謀攻》、《軍形》、《兵勢》、《虛實》、《軍爭》、《九變》、《行軍》、《地形》、《九地》、《火攻》、《用間》。 (2)小試:以小規模的操演作試驗。 勒兵:用兵法統率指揮軍隊。 勒,約束、統率。 (3)姬:侍妾。 (4)戟:古代青銅製的兵器。 具有戈和矛的特徵,能直刺,又能橫擊。 (5)而:你的,你們的。 (6)約束:用來控制管理的號令、規定。 (7)設鉞:設置刑戮之具,表明正式開始執法。 ,鍘刀,用作腰斬的刑具。 鉞,古兵器,刃圓或平,持以砍斫。 (8)三令五申:多次重複地交待清楚。 三、五是虛數。 (9)鼓:擊鼓發令。 十不如法:不按照號令去做。 (11)吏土:指兩個隊長。 (12)趣:通「促」。 催促。 使使:派遣使者。 (13)甘味:感覺到味道的甜美。 (14)這二句的意思是將帥領兵打仗,應根據實地情況充分發揮自己的指揮才能。 君主的命令可以不接受,以免受到牽制。 (15)徇:示眾。 (16)中:符合。 規矩:校正圓形和方形的器具。 繩墨:木工用以正曲直的墨線。 這裡均借指軍令、紀律。 (17)就捨:回到賓館。 (18)徒:只。 (19)與:參與。 孫武既死,後百餘歲有孫臏。 臏生阿鄄之間,臏亦孫武之後世子孫也。 孫臏嘗與龐涓俱學兵法。 龐涓既事魏,得為惠王將軍,而自以為能不及孫臏(1),乃陰使召孫臏(2)。 臏至,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3),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4),欲隱勿見(5)。 (1)能:才能,本領。 (2)陰:暗中,秘密地。 (3)疾:妒忌,忌恨。 (4)法刑:假借罪名處刑。 黥,即墨刑。 用刀刺刻犯人的面額後塗以墨。 (5)見:同「現」,出現,顯現。 齊使者如梁(1),孫臏以刑徒陰見(2),說齊使(3)。 齊使以為奇(4),竊載與之齊(5)。 齊將田忌善而客待之(6)。 忌數與齊諸公子馳逐重射(7)。 孫子見其馬足不甚相遠(8),馬有上、中、下輩。 於是孫子謂田忌曰:「君弟重射(9),臣能令君勝。 」田忌信然之,與王及諸公子逐射千金。 及臨質十,孫子曰:「今以君之下駟與彼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彼下駟。 」既馳三輩畢,而田忌一不勝而再勝(11),卒得王千金。 於是忌進孫子於威王。 威王問兵法,遂以為師(12)。 第32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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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3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