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說:遊說,勸說。 (2)王者:施行王道的人。 儒家稱以仁義治天下為王道。 (3)霸者:施行霸道的人。 憑借武力治天下為霸道。 (4)這一句的意思是說,在極沉重的物體上,再加上輕微的份量也可能產生移位。 以比喻暗示吳王,一旦齊國佔領了魯國,吳國的優勢可能變為劣勢。 千鈞,極言沉重。 銖兩,極言輕微。 (5)誅:討伐。 (6)棲之會稽:前494年,吳王夫差大敗越軍於夫椒,乘勝攻破越都,越王勾踐「乃以甲兵五千人棲於會稽」。 見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卷四十一《越王勾踐世家》、卷六十六《伍子胥列傳》。 (7)存亡繼絕:使滅亡之國復存,使斷絕之嗣得續。 (8)窮約:困窘。 暗示吳王援救因窘中的魯國。 (9)說:同「悅」。 喜歡、高興。 越王除道郊迎(1),身御至捨而問曰(2):「此蠻夷之國(3),大夫何以儼然辱而臨之(4)?」子貢曰:「今者吾說吳王以救魯伐齊,其志欲之而畏越,曰『待我伐越乃可』。 如此,破越必矣。 且無無報人之志而令人疑之,拙也;有報人之志,使人知之,殆也(5);事未發而先聞,危也。 三者舉事之大患。 」勾踐頓首再拜曰(6):「孤嘗不料力,乃與吳戰,困於會稽,痛入於骨髓(7),日夜焦唇乾舌,徒欲與吳王接踵而死(8),孤之願也。 」遂問子貢。 子貢曰:「吳王為人猛暴,群臣不堪(9);國家敝以數戰,士卒弗忍;百姓怨上,大臣內變;子胥以諫死十,太宰嚭用事(11),順君之過安其私:是殘國之治也(12)。 今王誠發士卒佐之以徼其志(13),重寶以說以心,卑辭以尊其禮,其伐齊必也。 彼戰不勝,王之福矣。 戰勝,必以兵臨晉,臣請北見晉君,令共攻之,弱吳必矣。 其銳兵盡於齊,重甲困於晉,而王制其敝,此滅吳必矣。 」越王大說,許諾。 送子貢金百鎰(14),劍一,良矛二。 子貢不受,遂行。 (1)除道:清掃道路。 (2)身御:親身駕馭車子。 (3)蠻夷:古代泛華夏中原民族以外的少數民族,用此謙稱本國偏遠落後。 (4)儼然:矜持莊重的樣子。 辱:屈辱。 (5)殆:危險,不安全。 (6)頓首:周禮九拜之一。 頭叩地而拜。 (7)痛:恨。 (8)接踵:足踵相接,連續不斷。 這裡有一塊兒,一道兒,相繼的意思。 踵,腳後跟。 (9)堪:經得起,忍受。 十子胥以諫死:伍子胥多次進諫吳王伐越,停止伐齊,吳王聽信太宰嚭讒言,賜劍子胥自殺。 事詳卷六十六《伍子胥列傳》。 按《索隱》引王邵曰:「《家語》、《越絕》並無此五字,是時子胥未死。 」梁玉繩《史記志疑》亦云:「子胥死於艾陵戰後,是時尚未賜屬鏤。 」此二說固當。 本傳後文謂「子貢去而之魯。 吳王果與齊人戰於艾陵,大破齊師」,這說明子貢這番遊說活動是在艾陵之戰以前,而此戰以前子胥固在焉。 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云:「七年,吳王夫差聞景公死而大臣爭寵,新君弱,乃興師北伐齊。 」子胥諫勿務齊,「吳王不聽,遂北伐齊,敗齊師於艾陵」。 卷四十一《越王勾踐世家》云:「吳王將伐齊。 子胥諫曰:『未可。 ……願王釋齊先越。 』吳王弗聽,遂伐齊,敗之艾陵,虜齊高、國以歸。 讓子胥。 子胥曰:『王毋喜!』王怒,子胥欲自殺,王聞而止之。 」由於太宰嚭一再讒毀子胥,「王乃使子胥於齊」,「役反,使人賜子胥屬鏤劍以自殺」。 又捲六十六《伍子胥列傳》對此戰雖未明確地繫在何年,但從有明確係年的吳越夫湫之戰往後推,也恰在吳王夫差七年。 此傳又謂,艾陵之戰後四年吳王再次「北伐齊,越王勾踐用子貢之謀,乃率其眾以助吳」,子胥也再一次諫吳王勿伐齊,「而吳王不聽,使子胥於齊」,子胥「還報吳」,吳王聽信太宰嚭的讒言,賜死子胥。 此吳王夫差十一年(前485)事,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明確記載,是年吳「與魯伐齊救陳,誅伍員」。 綜此,則子貢去吳之越說勾踐時,子胥固未死也。 《左傳》雖把艾陵之戰繫於魯哀公十一年(前486),但記吳王賜子胥屬鏤劍以死事,也是在子胥使齊還吳以後。 (11)用事:執政,當權。 (12)殘國:殘害國家。 (13)徼:通「邀」,求取。 (14)鎰:古代重量單位。 一鎰為二十兩或二十四兩。 報吳王曰:「臣敬以大王之言告越王(1),越王大恐,曰:』孤不幸,少失先人,內不自量,抵罪於吳(2),軍敗身辱,棲於會稽,國為虛莽(3),賴大王之賜,使得奉俎豆而修祭祀(4),死不敢忘,何謀之敢慮!』」後五日,越使大夫種頓首言於吳王曰:「東海役臣孤勾踐使者臣種(5),敢修下吏問於左右(6),今竊聞大王將興大義,誅強救弱,困暴齊而撫周室,請悉起境內士三千人,孤請自被堅執銳(7),以先受矢石。 因越賤臣種奉先人藏器(8),甲十二領(9),屈盧之矛十,步光之劍(11),以賀軍吏。 」吳王大說,以告子貢曰:「越王欲身從寡人伐齊,可乎?」子貢曰:「不可。 夫空人之國,悉人之眾,又從其君,不義。 君受其幣(12),許其師,而辭其君。 」吳王許諾,乃謝越王。 於是吳王乃遂發九郡兵伐齊。 (1)敬:不怠慢,敬重。 (2)抵:觸犯,衝撞。 (3)虛莽:荒涼的廢墟。 虛,同「墟」。 莽,草叢(4)俎豆:古代祭祀用的禮器。 俎,置肉的幾。 豆,盛乾肉之類的器皿。 修祭祀,祭神和祭祖。 (5)役臣:供人役使的臣子。 (6)修:修好,親善。 (7)被(p□,披)堅執銳:穿著堅固的鎧甲,拿著銳利的武器。 被,同「披」。 穿。 (8)藏器:珍藏的寶器、重器。 (9)領:衣領。 引申為件、套。 十:斧。 按此字疑衍。 屈盧:古代造矛良匠名,藉以指代良矛。 (11)步光:古代劍名。 (12)幣:古人用作致送禮物的絲織品,泛指用作禮物的玉、馬、皮、帛等。 子貢因去之晉,謂晉君曰:「臣聞之,慮不先定不可以應卒(1),兵不先辨不可以勝敵(2)。 今夫齊與吳將戰,彼戰而不勝,越亂之必矣;與齊戰而勝,必以其兵臨晉。 」晉君大恐,曰:「為之奈何?」子貢曰:「修兵休卒以待之。 」晉君許諾。 (1)卒:通「猝」。 突然,倉猝。 (2)辨:同「辦」。 治理,整頓。 子貢去而之魯。 吳王果與齊人戰於艾陵(1),大破齊師,獲七將軍之兵而不歸(2),果以兵臨晉,與晉人相遇黃池之上(3)。 吳晉爭強。 晉人擊之,大敗吳師。 越王聞之,涉江襲吳,去城七里而軍。 吳王聞之,去晉而歸,與越戰於五湖。 三戰不勝,城門不守,越遂圍王宮,殺夫差而戮其相(4)。 破吳三年,東向而霸(5)。 故子貢一出,存魯,亂齊,破吳,強晉而霸越。 子貢一使,使勢相破(6),十年之中,五國各有變。 (1)與齊人戰於艾陵:吳救魯伐齊,在艾陵大敗齊軍。 此役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繫於吳王夫差七年(前489),《左傳》則載於魯哀公十一年(前485)。 參見前注。 (2)獲七將軍:《左傳》謂獲齊將國書等五人,非七將。 (3)與晉人相遇黃池之上:艾陵之戰以後,吳王夫差與晉定公爭奪霸主,在黃池大會諸侯,史稱「黃池之會」。 這次會盟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和卷三十一《吳太伯世家》繫在吳王夫差十四年(前482)。 按吳、晉在黃池並未交戰。 (4)殺夫差而戮其相:吳王夫差二十三年(前472)越王勾踐滅吳,欲遷吳王夫差到甬東島,夫差自縊身亡。 相,指太宰嚭。 (5)東向而霸:勾踐平吳之後率兵渡過黃河,與齊晉諸侯會於徐州,成為東方霸主。 見卷四十一《越王勾踐世家》。 (6)使勢相破:讓各國形勢發生相應的變化。 子貢好廢舉(1),與時轉貨貲(2)。 喜揚人之美,不能匿人之過(3)。 常相魯、衛(4),家累千金,卒終於齊。 第3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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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3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