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篇命意一線到底,是本傳寫法上很明顯的一個特色。 這一貫串全篇的主旨就是揭露劉長父子的悖亂之罪。 據此,傳文既詳盡陳述他們先後謀反的事實經過,同時又揭示了促成其叛逆與覆亡的種種原因。 總的看,寫作角度單一,筆墨是非常集中的。 比如淮南王劉安雅愛文學,曾召集眾多賓客編著《淮南子》,這部書雖是反映西漢前期哲學政治思想的重要史料,但是因與主旨無關被略去不述;而劉安整個蓄意謀反的過程,從起念頭,到動手製造兵器,到案查地圖加緊策劃,到與伍被反覆相商,到屢次作賊心虛欲發又止,到終因內亂導致陰謀敗露——則一步步寫來,不厭其詳,非常周全。 其中,記述謀臣伍被言論計謀的筆墨很多,充分表現了他在劉安謀反一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同樣,為了說明淮南厲王劉長膽敢謀反並非偶然,作者也詳述了他多年來如何在漢文帝的姑息寬容之下越來越狂妄自大,藐視漢家王法的行徑。 總之,由於作者善剪裁,繁簡有致,使得這篇篇幅很長,頭緒紛繁,歷時漢初五朝七十餘年的三人合傳,寫得眉目清晰,不枝不蔓,而且文氣順暢、緊湊,讀來全無拖沓及蕪雜瑣碎之感。 本傳雖用一意到底的順敘法寫成,但文筆仍不乏變化。 寫劉安、劉賜的謀反事均用正筆,寫劉長叛逆事則借大臣們上呈的奏章道出,用的是側筆。 寫劉安和劉賜也同中有異,前者多記言語對話,而且敘議交錯,開合有致。 敘事中插入的兩大段伍被口若懸河的議論文字,感情飽滿,氣勢酣暢,富於文采,為全文增輝。 其後寫劉賜事則只用簡潔的語言敘述,就明顯不同了。 【譯文】 淮南厲王劉長,是漢高祖的小兒子。 他母親是過去趙王張敖的妃嬪。 高祖八年(前199),高皇帝從東垣(yuan,原)縣經過趙國,趙王把厲王的母親獻給他。 她受到皇上寵幸,懷下身孕。 從此趙王張敖不敢讓她住在宮內,為她另建外宮居住。 次年趙相貫高等人在柏人縣謀弒高祖的事情被朝廷發覺,趙王也一併被捕獲罪,他的母親、兄弟和妃嬪悉遭拘捕,囚入河內郡官府。 厲王母親在囚禁中對獄吏說:「我受到皇上寵幸,已有身孕。 」獄吏如實稟報,皇上正因趙王的事氣惱,沒有理會厲王母親的申訴。 厲王母親的弟弟趙兼拜託辟陽侯審食其(yij□,亦基)告知呂後,呂後妒嫉,不肯向皇上進言求情,辟陽侯便不再盡力相勸。 厲王母親生下王后,心中怨恨而自殺。 獄吏抱著厲王送到皇上面前,皇上後悔莫及,下令呂後收養他,並在真定縣安葬了厲王的母親。 真定是厲王母親的故鄉,她的祖輩就居住在那裡。 高祖十一年(前196)七月,淮南王黥(qing,晴)布謀反,皇上遂立兒子劉長為淮南王,讓他掌管昔日黥布領屬的四郡封地。 皇上親自率軍出征,剿滅了黥布,於是厲王即淮南王位。 厲王自幼喪母,一直依附呂後長大,因此孝惠帝和呂後當政時期他有倖免遭政治禍患。 但是,他心中一直怨恨辟陽侯而不敢發作。 至孝文帝即位,淮南王自視與皇上關係最親,驕橫不遜,一再違法亂紀。 皇上念及手足親情,時常寬容赦免他的過失。 孝文帝三年(前177),淮南王自封國入朝,態度甚為傲慢。 他跟隨皇上到御苑打獵,和皇上同乘一輛車駕,還常常稱呼皇上為「大哥」。 厲王有才智和勇力,能奮力舉起重鼎,於是前往辟陽侯府上求見。 辟陽侯出來見他,他便取出藏在袖中的鐵椎(chui,垂)捶擊辟陽侯,又命隨從魏敬殺死了他。 事後厲王馳馬奔至宮中,向皇上袒身謝罪道:我母親本不該因趙國謀反事獲罪,那時辟陽侯若肯竭力相救就能得到呂後的幫助,但他不力爭,這是第一樁罪;趙王如意母子無罪,呂後蓄意殺害他們,而辟陽侯不盡力勸阻,這是第二樁罪;呂後封呂家親戚為王,意欲危奪劉氏天下,辟陽侯不挺身抗爭,這是第三樁罪。 我為天下人殺死危害社稷的奸臣辟陽侯,為母親報了仇,特來朝中跪伏請罪。 」皇上哀憫厲王的心願,出於手足親情,不予治罪,赦免了他。 這一時期,薄太后和太子以及列位大臣都懼怕厲王,因此厲王返國後越發驕縱肆志,不依朝廷法令行事,出入宮中皆號令警戒清道,還稱自己發佈的命令為「制」,另搞一套文法,一切模仿天子的聲威。 孝文帝六年(前174),厲王讓無官爵的男子組成七十人和棘蒲侯柴武之子柴奇商議,策劃用四十輛大貨車在谷口縣謀反起事,並派出使者前往閩越、匈奴各處聯絡。 朝廷發覺此事,治罪謀反者,派使臣召淮南王入京,他來到長安。 「丞相臣張包、典客臣馮敬、行御史大夫事宗正臣逸、廷尉臣賀、備盜賊中尉臣福冒死罪啟奏:淮南王劉長廢棄先帝文法,不服從天子詔令,起居從事不遵法度,自製天子所乘張黃緞傘蓋的車駕,出入模仿天子聲威,擅為法令,不實行漢家王法。 他擅自委任官吏,讓手下的郎中春任國相,網羅收納各郡縣和諸侯國的人以及負罪逃亡者,把他們藏匿起來安置住處,安頓家人,賜給錢財、物資、爵位、俸祿和田宅,有的人爵位竟封至關內侯,享受二千石的優寵。 淮南王給予他們不應得到的這一切,是想圖謀不軌。 大夫但與有罪失官的開章等七十人,夥同棘蒲侯柴武之子柴奇謀反,意欲危害宗廟社稷。 他們讓開章去密報劉長,商議使人聯絡閩越和匈奴發兵響應。 開章赴淮南見到劉長,劉長多次與他晤談宴飲,還為他成家娶妻,供給二千石的薪俸。 開章教人報告大夫但,諸事已與淮南王談妥。 國相春也遣使向但通報。 朝中官吏發覺此事後,派長安縣縣尉奇等前去拘捕開章。 劉長藏人不交,和原中尉(ji□n,尖)忌密議,殺死開章滅口。 他們置辦棺槨(gu□,果)、喪衣、包被,葬開章於肥陵邑,而欺騙辦案的官員說『不知道開章在哪裡』 。 後來又偽造墳塚(zh□ng,腫),在墳上樹立標記,說『開章屍首埋在這裡』。 劉長還親自殺過無罪者一人;命令官吏論罪殺死無辜者六人;藏匿逃亡在外的死刑犯,並抓捕未逃亡的犯人為他們頂罪;他任意加人罪名,使受害者無處申冤,被判罪四年勞役以上,如此者十四人;又擅自赦免罪人,免除死罪者十八人。 服四年勞役以下者五十八人;還賜爵關內侯以下者九十四人。 前些時劉長患重病,陛下為他憂煩,遣使臣賜贈信函、棗脯。 劉長不想接受賜贈,便不肯接見使臣。 住在廬江郡內的南海民造反,淮南郡的官兵奉旨征討。 陛下體恤淮南民貧苦,派使臣賜贈劉長布帛五千匹,令轉發出征官兵中的辛勞窮苦之人。 劉長不想接受,謊稱『軍中無勞苦者』。 南海人王織上書向皇帝敬獻玉璧,忌燒了信,不予上奏。 朝中官員請求傳喚忌論罪,劉長拒不下令,謊稱『忌有病』。 國相春又請求劉長准許自己,劉長大怒,說『你想背叛我去投靠漢廷』,遂判處春死罪。 臣等請求陛下將劉長依法治罪。 」 皇上下詔說:「我不忍心依法制裁淮南王,交列侯與二千石官商議吧。 」 「臣倉、臣敬、臣逸、臣福、臣賀冒死罪啟奏:臣等已與列侯和二千石官吏臣嬰等四十三人論議,大家都說『劉長不遵從法度,不聽從天子詔命,竟然暗中網羅黨徒和謀反者,厚待負罪逃亡之人,是想圖謀不軌』。 臣等議決應當依法制裁劉長。 」 皇上批示說:「我不忍心依法懲處淮南王,赦免他的死罪,廢掉他的王位吧。 」 「臣倉等冒死罪啟奏:劉長犯有大死之罪,陛下不忍心依法懲治,施恩赦免,廢其王位。 臣等請求將劉長遣往蜀郡嚴道縣邛(qiong,窮)崍山郵亭,令其妾媵(ying,映)有生養子女者隨行同居,由縣署為他們興建屋舍,供給糧食、柴草、蔬菜、食鹽、豆豉、炊具食具和席蓐(ru,人)。 臣等冒死罪請求,將此事佈告天下。 」 皇上頒旨說:「准請供給劉長每日食肉五斤,酒二鬥。 命令昔日受過寵幸的妃嬪十人隨往蜀郡同住。 其他皆准奏。 」 第6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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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6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