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夏正:夏朝曆法開始的月份。 正,歷正。 曆法開端。 (2)一周完了,重新開始。 按:三正說是先秦人的傳說。 近代以來,有董作賓《殷歷譜》力主此說,其餘學者多不認可,以為系統、完善的曆法是從戰國中期以後產生的,周歷尚極幼稚,建子之說無法證明,殷歷建丑,夏歷建寅就更無從說起了。 即便三正都屬實,循環說也無事實根據,周朝以後,有秦歷建亥,並沒有「反本」。 三正循環說是漢人為適應改歷的需要製造出來的理論,太初歷建寅,表示不承認是繼承秦朝之統,而是直接上繼周統,周統絕則反夏,夏為寅統,適與太初歷相同。 (3)紀序:紀元的次序。 就是曆法的次序。 (4)陪臣:列國之臣。 《禮記·曲禮下》:列國之大夫「自稱曰陪臣某。 」陪臣執政,就是列國大夫執國政。 (5)告朔:月祭。 《集解》說:「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有祭,謂之朝(讀zh□o,召)享。 (6)疇人:星歷算學者,古皆世傳其業,稱為疇人。 《集解》引如淳的話說:「家業世世相傳為疇」,世傳其業者很多,不都稱為疇;而歷算學者縱然不是得自家傳,也稱疇人。 愚以為所謂疇人,是對執籌為算的一類人的總稱。 (7)諸夏:華夏諸國。 就是中原各國。 (8)全句的意思是由於疇人子弟分散,無人觀天以占吉凶,所以祥廢,無人統理。 祥,如同祈祥。 祈禱以求吉祥。 (9)周襄王二十六年就是魯文公元年(前626),事見《左傳·文元》紀事:「於是閏三月非禮也。 」杜預註:「於曆法閏當在僖公末年,誤於今年三月置閏,蓋時達歷者所譏。 」按:所謂「非禮也」是左傳的話,《春秋經》與《公羊》、《谷梁》等都無此語。 原因是當時周朝不頒正朔,列國自製曆法,未必都按歲終置閨的原則。 董作賓《殷歷譜》考訂殷周間置閏法有無節置閏、無中置閏和歲終置閏三種方法,前二種是根據本月節氣或中氣的有無設立閏月的,都優於歲終置閏法。 十履:推步。 指制定曆法的全過程。 端:端正。 動詞,正之使無錯謬的意思。 始:歷始。 如十一月、夜半、朔旦冬至等。 全句意思是:制定曆法必須從曆法的開頭就務求端正無誤。 (11)有兩種解釋:一如《集解》引韋昭語說:「氣在望中,則時日昏明皆正也。 」即「中」指月望,月的位置由月的晦、朔、弦、望決定(舉「望」以概其餘)。 參見王元啟《史記三書正訛》。 二是認為「中」指中氣。 以中氣定諸月位置。 如有春分的月份為二月,有秋分的月份為八月,有夏至的月份為五月,有冬至的月份為十一月等。 參見《左傳·文元》杜預注。 若強調歲終置閏,以前說為長。 因為以中氣正諸月位置,無中氣的月份必然是閏月,與歲終置閏說不合。 (12)有二種解釋:一如《集解》引韋昭語說:「邪,余分也。 終,閨月也」。 積邪分夠三十日則設為閏月,是把邪分都歸入閏月了。 二是釋「終」為「歲終」,積邪分於歲終置為閏月。 清人范景福《春秋閏月在歲中解》(收入阮元《詁經精舍文集》卷六)說,《春秋》經、傳、疏解釋歸余於終,「皆不言歸於何時,惟萬充宗(清人,名萬斯大,為萬斯同之兄)明言歸餘日於歲終」。 (13)《左傳·文元》杜預解釋說:「四時無愆過」。 即釋「序」為四時;愆,為過失。 歷始正則四時正。 (14)強國:使國家強盛。 禽:同擒。 (15)遑:閒暇、空閒。 (16)五德之傳:木、火、土、金、水五德之間互相轉化的規律。 又稱五德終始說,五運終始說等。 有相生、相剋兩種序列。 三代以前為公天下,按相生序列轉化,如黃帝土德;土能生金,少氏繼黃帝而立,為金德;金能生水,顓頊繼少皋而立,為水德;水能生木,帝嚳繼顓頊而立等。 三代以後為家天下,強陵弱,明兼昧,惟力是視,所以按相剋序列轉化,如夏為木德;金能克木,商為金德,起而滅夏;火能克金,周為火德,起而滅商;水能克火,秦為水德,起而滅周等。 此等理論盛行於秦漢之間,後轉衰。 (17)意思是,散佈陰陽消長的分限或說是界限、條件等這樣一些理論。 散,散佈、傳播;分,分限、界限等。 (18)五勝:五行相勝。 (19)十二辰與十二月相應,十月為亥;與五方相應,亥居北方;北方與五行相應,屬水。 所以自以為得水德,便推重十月,以十月為正。 (20)五行與五色的對應關係是水色黑,所以得水德者尚黑。 漢興,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1),亦自以為獲水德之瑞。 雖明習歷及張蒼等,鹹以為然。 是時天下初定,方綱紀大基,高後女主,皆未遑,故襲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時,魯人公孫臣以終始五德上書,言「漢得土德,宜更元(2),改正朔,易服色。 當有瑞,瑞黃龍見。 」事下丞相張蒼,張蒼亦學律歷,以為非是,罷之。 其後黃龍見成紀,張蒼自黜,所欲論著不成。 而新垣平以望氣見,頗言正歷服色事,貴幸,後作亂,故孝文帝廢不復問。 至今上即位,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3);而巴落下閎運算轉歷(4),然後日辰之度與夏正同(5)。 乃改元,更官號,封泰山。 因詔御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廣延宣問,以理星度,未能詹也(6)。 蓋聞昔者黃帝合而不死(7),名察度驗(8),定清濁(9),起五部十,建氣物分數(11)。 然蓋尚矣。 書缺樂弛,朕甚閔焉。 朕唯未能循明也(12)。 紬績日分(13),率應水德之勝(14)。 今日順夏至(15),黃鐘為宮(16),林鍾為徵,太蔟為商,南呂為羽,姑冼為角。 自是以後,氣復正(17),羽聲復清(18),名復正變(19),以至子日當冬至(20),則陰陽離合之道行焉(21)。 十二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22),其更以七年為太初元年。 年名『焉逢攝提格』(23),月名『畢聚』(24),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25)。 」 第76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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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