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國朝親享太廟,儀物有制。 熙寧以來,率循舊典,元豐命官詳定,始多損益。 元年,詳定郊廟禮文所言:「古者納牲之時,王親執鸞刀,啟其毛,而祝以血毛詔于室。 今請改正儀注,諸太祝以毛血薦于神坐訖,徹之而退。 唐崔沔議曰:‘毛血盛于盤。 ’《開元》、《開寶通禮》及今儀注皆盛以豆。 禮以豆盛菹醢,其薦毛血當盛以盤。 」又言:「三牲骨體俎外,當加牛羊腸胃、豕膚俎各一。 又古者祭祀無迎神、送神之禮,其初祭及末,皆不當拜。 又宜令戶部陳歲貢以充庭實,如古禮,仍以龜為前,金次之,玉帛又次之,余居後。 又《周禮》大宗伯之職,凡享,蒞玉鬯。 今以門下侍郎取瓚進皇帝,侍中酌鬯進瓚,皆未合禮。 請命禮部尚書奉瓚臨鬯,禮部侍郎奉盤,以次進,皇帝酌鬯裸地訖,侍郎受瓚並盤而退。 」又言:「皇帝至阼階,乃令太祝、宮闈令始奉神主置於坐,行禮畢,皇帝俟納神主,然後降階。 」並從之。 又言:「神坐當陳于室之奧東面。 當行事時,皇帝立於戶內西向,即拜于戶內。 有司攝事,晨稞饋食,亦立於戶內西向,更不出戶而拜。 其堂上薦腥,則設神坐于扆前南向,皇帝立於中堂北向。 有司攝事同此。 」詔俟廟製成取旨。 又請:「諸廟各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于戶內之東西面,皇帝行三獻禮畢,于此受嘏。 」又言:「每室所用幾席,當如《周禮》,改用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 凡祭祀,皆繅次各加一重,並莞筵一重為五重。 」又言:「古者宗廟九獻,皇及後各四,諸臣一。 自漢以來為三獻,後無入廟之事,沿襲至今。 若時享則有事于室,而無事于堂;禘祫則有事于堂,而無事于室。 室中神位不在奧,堂上神位不當扆,有饋食而無朝踐。 度今之宜,以備古九獻之意,請室中設神位於奧東面,堂上設神位於戶外之西南面,皇帝立於戶內西南,稞鬯為一獻;出戶立於扆前,北向,行朝踐薦腥之禮為再獻;皇帝立於戶內西面,行饋食薦熟之禮為三獻。 」詔並候廟製成取旨。 又請:「三年親祠,並祫享及有司攝事,每室並用太牢及制幣。 宗廟堂上蕭以求陽,而有司行事茅香,宜易用蕭。 灌鬯于地以求陰,宜束茅沃酒以象神之飲。 凡幣皆埋于西階東,冊則藏有司之匱。 」又請:「除去殿下板位及小次,而設皇帝板位於東階之上,西向。 」又請:「凡奏告、祈禱、報謝,用牲牢祭饌,並出帝后神主,以明天地一體之義。 又古者祭祀,兼薦上古、中古及當世之食,唐天寶中,始詔薦享每室加常食一牙盤,議者以為宴私之饌可薦寢宮,而不可瀆于太廟,宜罷之。 古者吉祭必以其妃配,不特拜,請奠副爵無特拜。 《儀禮》曰:‘嗣舉奠。 ’請皇帝祭太廟,既稞之後,太祝以斝酌奠于鉶之南,俟正祭嘏訖,命皇子舉奠而飲。 」 又請:「命刑部尚書一員以奉大牲,兵部尚書一員奉魚十有五。 仍令腥熟之薦,朝享、四孟及臘享,皆設神位於戶內南向。 其稞將於室,朝踐于堂,饋熟於室,則于奧設莞筵紛純,加繅席畫純,加次席黼純,左右玉幾。 當筵前,設饋食之豆八,加豆八,以南為上。 鉶三,設于豆之南。 南陳牛鉶居北,羊鉶在牛鉶之南,豕鉶在羊鉶之南。 羞豆二,曰酏食、糝食,設于薦豆之北。 大羹湆盛以登,設于羞豆之北。 九俎設于豆之東,三三為列,以南為上。 肵俎一,當臘俎之北,縱設之。 牲首俎在北牖下,簠簋設于俎南,西上。 籩十有八,設于簠簋之南,北上。 戶外之東設尊彞,西上,南肆。 胙階之東設六罍,其三在西,以盛玄酒,其三在東,以盛三酒。 堂下陳鼎之位,在東序之南,居洗之西,皆西面北上。 匕皆加于鼎之東,俎皆設于鼎之西,西肆。 肵俎在北,亦西肆。 若廟門外,則陳鼎于東方,各當其鑊,而在其鑊之西,皆北面北上。 」 又請:「既晨稞,諸太祝入,以血毛奠神坐。 太官令取肝,以鸞刀制之,洗于鬱鬯,貫以膋,燎于爐炭。 祝以肝膋入,詔神于室,又出以隋祭于戶外之左,三祭于茅菹。 當饋熟之時,祝取菹擩于醢,祭于神坐前,豆間三。 又取黍稷肺祭,祭如初,藉以白茅。 既祭,宮闈令束而瘞之於西階東。 若郊祀天地,則當進熟之時,祝取菹及黍稷肺,祭于正配神坐前,各三祭,畢,郊社令束茅菹而燔瘞之。 祀天燔,祭地瘞,縮酒之茅,或燔或瘞,當與隋祭之菹同。 」又言:「古者吉祭有配,皆一屍。 其始祝洗酌奠,奠于鉶南,止有一爵。 及主人獻屍,主婦亞獻,賓長三獻,亦止一爵。 請罷諸室奠副爵。 其祫享別廟,皇后自如常禮。 應祠告天地、宗廟、社稷,並用牲幣。 如唐置太廟局令,以宗正丞充,罷攝知廟少卿,而宮闈令不預祠事。 」又言:「晨稞之時,皇帝先搢大圭,上香、稞鬯、複位,候作樂饋食畢,再搢大圭,執鎮圭,奠于繅藉。 次奠幣、執爵,庶禮神並在降神之後。 」從之。 八年,太常寺言:「故事,山陵前,宗廟輟祭享,朔望以內臣行薦食之禮,俟祔廟畢仍舊。 今景靈宮神禦殿已行上食,太廟朔望薦食自當請罷。 」從之。 元祐七年,詔復用牙盤食。 舊制,並于禮饌外設,元豐中罷之,禮官呂希純建議曰:「先王之祭,皆備上古、中古及今世之食。 所設禮饌,即上古、中古之食,牙盤常食,即今世之食。 議者乃以為宗廟牙盤原于秦、漢陵寢上食,殊不知三代以來,自備古今之食。 請依祖宗舊制,薦一牙盤。 」從之,乃更其名曰薦羞。 希純又請:「帝后各奠一爵,後爵謂之副爵。 今帝后惟奠一爵共享,瀆禮莫甚。 請設副爵,亦如其儀。 」 大觀四年,議禮局言:「太廟每享,各設太尊二,則是以追享、朝享之尊,施之於禴祠蒸嘗,失禮尤甚。 請今四時之享,不設太尊。 」又言:「圭瓚之制,親祀以涂金銀瓚,有司行事以銅瓚,其大小長短之制皆不如禮,請改以應古制。 」又言:「太廟圭瓚、別廟璋瓚,舊用珉石,請改用玉。 」又言:「新定太廟陳設之儀,盡依周制,籩豆各用二十有六,簠簋各八。 以籩二十有六為四行,以右為上,羞籩二為第一行,朝事籩八次之,饋食籩八又次之,加籩八又次之。 豆二十有六為四行,以左為上,羞豆二為第一行,朝事豆八次之,饋食豆八又次之,加豆八又次之。 簠八為二行,在籩之外,簋八為二行,在豆之外。 籩豆所實之物,悉如《周禮》籩人、醢人之制,惟簠以稻粱,簋以黍稷,而茅菹以FF,蚳醢以蜂子代之。 」又言:「宗廟之祭用太牢而三鉶,實牛、羊、豕之羹,固無可論者。 至于太羹止設一登,以《少牢饋食禮》考之,則少牢者羊、豕之牲也。 佐食羞兩鉶,司士進湆二豆。 三牲之祭,鉶既設三,則登亦如其數。 請太廟設三登,實牛、羊、豕之湆以為太羹,明堂亦如之。 」 第32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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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第32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