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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清史稿 上全書目錄
趙爾巽等
清史稿 上 - 651

順治十一年,令蘇利為水軍都督,駐軍碣石,為山東防海之始。乾隆五十五年,以膠州、文登、即墨等營,兼防海口,以總兵駐登州,統水師三營,戰船十二艘,修治各海口砲台。道光二十一年,以芝罘島扼東海之口,撥兵防守。蓬萊、黃縣、榮城、寧海、掖縣、膠州、即 ...

清史稿 上 - 652

光緒元年,劉坤一於江陰鵝鼻嘴砲台外,復於下遊增築砲台。其北岸之十圩港,亦增築砲台,與南岸相犄角。又修改焦山、圌山關、烏龍山等處砲門,以期合法。五年,以外海兵輪統領駐吳淞口,凡沿海各省兵輪,悉歸調遣。七年,令彭玉麟籌辦江陰至吳淞口一帶海防。重 ...


  
清史稿 上 - 653

浙江海岸綿長,省垣據錢塘江上遊,外恃龕、赭二山為口門,江狹沙橫,儼如天塹,敵艦卒難闌入。道光以後,海疆屢警,雖寧、台戒嚴,而不致牽動全局。中法之役,法艦曾至寧波洋面,招寶山砲台卻之。此後遂無歐艦之蹤。惟象山港天然形勝,與膠澳、旅順鼎峙而三, ...

清史稿 上 - 654

道光十年,於大角山增建砲台一,置砲十六具。十五年,在虎門砲台置六千斤以上大砲四十具。又於南山威遠砲台前環築月台,亦置砲位於橫當之陰,及對岸蘆灣山,增建永安、鞏固二砲台,沙角、大角並增建瞭望台。十九年,林則徐籌防粵海,以零丁洋入口之要隘數重, ...

清史稿 上 - 655

康熙十一年,令各省營伍,須武職大員巡察。嗣後各鎮臣以巡察之期上聞,不得擾累各營。十二年,以漢軍不能騎射者甚多,每旗宜增練火器。尋議八旗漢軍驍騎,每佐領下,增鳥槍兵十八名。十六年,令各營於安營駐宿之道,馳騁奔走之勞,皆須習練,不得僅拘操演成法 ...

清史稿 上 - 656

同治元年,以上海、寧波等海口官兵,延歐洲人訓練,令曾國籓、李鴻章、左宗棠等,酌選武員數十人,在上海、寧波習外國兵法,以副、參大員統之,學成之後,自行教練中國兵丁。又以廣東、福建營伍久弛,飭耆齡、劉長佑等於旗、綠營營內,擇驍勇員弁,習外國兵法 ...


  
清史稿 上 - 657

清代以弧矢定天下,而威遠攻堅,亦資火器。故京營有火器營鳥槍兵之制,屢命各省防軍參用槍砲。初皆前膛舊制,繼購歐洲新器。其後始命各省設局製造。製造之事,實始天津。當鹹、同間,中原未靖,李鴻章疏請在天津設機器局,自造槍砲,以供北方軍隊之用。同時, ...

清史稿 上 - 658

十二年,兩江總督曾國荃疏報金陵洋火藥局竣工。四川總督丁寶楨疏言:「川省建設製造局,已及五年。仿造洋槍,為數不下一萬五千餘枝。除接濟廣西、雲南軍營外,局中尚存後膛洋槍三千五百枝,前膛洋槍四千枝。恐不敷用,向上海洋商訂購克虜伯開花砲、格林砲各十 ...

清史稿 上 - 659

又疏言:「鐵廠之設,實兼采鐵、煉鋼、採煤三大端為一事。而開煤所費,幾與煉鐵相等,本難併入造廠煉鐵計算。開平煤礦,費至二百萬,始克成功。今鐵廠自經始至觀成,用款繁钜,所有奏明撥用之款,早經用罄,雖以槍砲經費勻撥,不敷仍多。非原估續估之多疏漏, ...

清史稿 上 - 660

兩江總督張之洞上言:「天津、江南、廣東、山東、四川原有製造局,所造軍需水陸應用各件頗多,而所成槍砲甚少。或止能造槍砲彈而不能造槍砲,或能造槍,而汽機局廠尚小,均宜量加擴充。福建船政局現有大鍋爐機器及打鐵各廠,並多諳悉機器員司工匠,若增置造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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