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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散文(閑情記趣篇) - 9 /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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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散文(閑情記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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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大人們見小孩玩的有趣,也一個兩個地加入,但是成績卻不甚佳,那一天裡滑倒了三個人,其中兩個都是大人——其一為我的兄弟,其一是川島君。第二種喜歡下雨的則為蛤蟆。從前同小孩住高亮橋去釣魚釣不着,只捉了好些蛤蟆,有綠的,有花條的,拿回來都放在院子裡,平常偶叫幾聲,在這幾天裡便整日叫喚,或者是荒年之兆,卻極有田村的風味。有許多耳朵皮嫩的人,很惡喧囂,如麻雀蛤蟆或蟬的叫聲,凡足以妨礙他們的甜睡者,無一不痛惡而深絶之,大有欲滅此而午睡之意,我覺得大可以不必如此,隨便聽聽都是很有趣味的,不但是這些久成詩料的東西,一切鳴聲其實都可以聽。

蛤蟆在水田裡群叫,深夜靜聽,往往變成一種金屬音,很是特別,又有時彷彿是狗叫,古人常稱蛙蟆為吠,大約也是從實驗而來。我們階了裡的蛤蟆現在只見花條的一種,它的叫聲更不漂亮,只是格格格這個叫法,可以說是革音,平常自一聲至三聲,不會更多,唯在下雨的早晨,聽它一口氣叫上十二三聲,可見它是實在喜歡極了。


  

這一場大雨恐怕在鄉下的窮朋友是很大的一個不幸,但是我不曾親見,單靠想象是不中用的,所以我不去虛偽地代為悲嘆了,倘若有人說這所記的只是個人的事情,於人生無益,我也承認,我本來只想說個人的私事,此外別無意思。今天太陽已經出來,傍晚可以出外去游嘻,這封信也就不再寫下去了。

我本等着看你的秦遊記,現在卻由我先寫給你看,這也可以算是「意表之外」的事罷。

十三年七月十七日在京城書。

19247月作,選自《雨天的書》 ·505·   廠甸周作人

周作人18851967,浙江紹興人,現代作家。著有散文集《自己的園地》、《雨天的書》、《苦茶隨筆》等。

琉璃廠是我們很熟的一條街。那裡有好些書店、紙店,賣印章墨合子的店,而且中間東首有信遠齋,專賣蜜餞糖食,那有名的酸梅湯十多年來還未喝過,但是杏脯蜜棗有時卻買點來吃,到底不錯。不過這路也實在遠,至少有十里罷,因此我也不常到琉璃廠去,雖說是很熟,也只是一個月一回或三個月兩回而已。然而廠甸又當別論。

廠甸雲者,陰曆元旦至上元十五日間琉璃廠附近一帶的市集,遊人眾多,如南京的夫子廟,吾鄉的大善寺也。南新華街自和平門至琉璃廠中間一段,東西路旁皆書攤,西邊土地祠中亦書攤而較整齊,東邊為海王村公園,雜售兒童食物玩具,最特殊者有長四五尺之糖葫蘆及數十成群之風車,凡玩廠甸歸之婦孺几乎人手一串。自琉璃廠中間往南一段則古玩攤咸在焉,廠東門內有火神廟,為高級古玩攤書攤所薈萃,至于琉璃廠則自東至西一如平日,只是各店關門休息五天罷了。廠甸的情形真是五光十色,遊人中各色人等都有,擺攤的也種種不同,適應他們的需要,兒歌中說得好:

新年來到,糖瓜祭灶。

姑娘要花,小子要炮。

老頭子要戴新呢帽,

老婆子要吃大花糕。

至於我呢,我自己只想去看看幾冊破書,所以行蹤總只在南新華街的北半截,迤南一帶就不去看,若是火神廟那簡直是十里洋場自然更不敢去一問津了。


  

說到廠甸,當然要想起舊曆新年來。舊曆新年之為世詬病也久矣,維新志士大有滅此朝食之慨,鄙見以為可不必也。問這有多少害處?大抵答語是廢時失業,花錢。其實最享樂舊曆新年的農工商他們在中國是最勤勉的人,平日不象官吏教員學生有七日一休沐,真是所謂終歲作苦,這時候閒散幾天也不為過,還有那些小販趁這熱閙要大做一批生意,那麼正是他們工作最力之時了。

過年的消費據人家統計也有多少萬,其中除神馬炮仗等在我看了也覺得有點無謂外,大都是吃的穿的看的玩的東西,一方面需要者願意花這些錢去換快樂,一方面供給者出賣貨物得點利潤,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見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假如說這錢花得冤了,那麼一年裡人要吃一千多頓飯,算是每頓一毛共計大洋百元,結果只做了幾大缸糞,豈不也是冤枉透了嗎?飯是活命的,所以大家以為應該吃,但是生命之外還該有點生趣,小姑娘穿了布衫還要朵花戴戴,老頭子吃了中飯還想買塊大花糕,就是為此。舊新年除與正朔不合外別無什麼害處,為保存萬民一點生趣起見還是應當存留,不妨如從前那樣稱為春節,民間一切自由,公署與學校都該放假三天以至七天。——話說得太遠了,還是回過頭來談廠甸買書的事情罷。

廠甸的路還是有那麼遠,但是在半個月中我去了四次,這與玄同半農諸公比較不免是小巫之尤,不過在我總是一年裡的最高記錄了。214日是舊元旦,下午去看一次,十八十九廿五這三天又去,所走過的只是所謂書攤的東路西路,再加上土地祠,大約每走一轉要花費三小時以上。所得的結果並不很好,原因是近年較大的書店都矜重起來,不來擺攤,攤上書少而價高,像我這樣「爬螺螄船」的漁人無可下網。然而也獲得幾冊小書,覺得聊堪自慰。

其一是戴氏注《論語》二十捲合訂一冊,大約是戴子高送給譚仲修的罷,上邊又「復堂所藏」及「譚獻」這兩方印。這書擺在東路南頭的一個攤上,我問一位小伙計要多少錢,他一查書後粘著的紙片上所寫「美元」字樣,答說五元。我嫌貴,他說他也覺得有點貴,但是定價要五元。我給了兩元半,他讓到四元半,當時就走散了。

後來把這件事告訴玄同,請他去巡閲的時候留心一問,承他買來送我,書末寫了一段題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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