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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演義 - 92 /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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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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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貞踉蹌趨入,徑至朝房候着,約歷半時,亨、軏等率領群從子弟,一擁併入。依據《天順實錄》,不從《紀事本末》。是時天色晦冥,星月無光,亨、軏等左顧右盼,方見有貞,便問道:「事果濟否?」有貞道:「必濟無疑。」此時即不能濟事,亦只好捨命做去。

遂率眾薄南宮門,門扃甚固,連叩不應。有貞命眾取巨木至,懸繩于上,用數十人舉木撞門。門右牆垣,陡被震坍,大眾乘隙進去,入謁上皇。上皇時尚未寢,秉燭觀書,見他排闥而入,不覺驚問道:「你等何為?」眾俯伏稱萬歲。


  

上皇道:「莫非請我複位麼?這事須要審慎。」可見上皇已經接洽。有貞等齊聲道:「人心一致,請陛下速即登輿!」言畢即起,呼兵士舉輿入內。眾兵士遑遽不能舉,有貞等掖着上皇,出坐乘輿,助輓以行。

忽見天色明霽,星月皎然,上皇顧問有貞等職名,有貞一一奏對。須臾至東華門,司閽厲聲呵止。上皇亦厲聲道:「我是太上皇,有事入宮,何人敢拒?」司閽聞聲趨視,果然不謬,遂由他進去。直入奉天殿,有貞為導,兩階武士,用鐵爪擊有貞,也虧上皇呵叱,才行退去。

時黼座尚在殿隅,由眾推至正中,請上皇下輿登座,一面鳴鐘擂鼓,大啟諸門。百官方至朝房,候景帝視朝,聞奉天殿有呼雜訊,呵叱聲,繼而有鐘鼓聲,相率驚駭。驀見有貞出殿,大呼道:「太上皇複位了,眾官何不進謁?」百官聞言益驚,但變出非常,事已至此,何人敢行抗拒?不得已各整衣冠,登殿排班,依次跪伏,三呼萬歲。正是:

冕旒重見當王貴,嵩岳依然效眾呼。

欲知復闢後事,請看官再閲下回。

第三十八回  于少保沈冤東市 徐有貞充戍南方

卻說景帝方臥疾齋宮,正值殘夢初回。爐香欲燼,忽聞鐘鼓聲喧,來自殿上,不禁驚異起來,忙呼問內侍道:「莫非是于謙不成?」此語頗奇。內侍錯諤未答。既而內監走報,說及南宮復闢事。

景帝連聲道:「好!好!好!」說著,氣喘不已,面壁而臥。這邊方獨臥欷歔,那邊正盈廷慶賀,徐有貞復闢功成,即刻受命入閣,參預機務。一面與大學士陳循,草詔諭群臣,日中再正式即位,歷史上復稱英宗,小子也自然沿稱英宗。文武百官,再行朝謁,由有貞宣讀諭旨,略稱:「土木一役,乘輿被遮,建立皇儲,並定監國,不意監國挾私,遽攘神器,易皇儲,立己子,皇天不佑,嗣子先亡,殃及己身,遂致沈疾。

朕受臣民愛戴,再行踐阼,咨爾臣工,各協心力。」云云。朗讀已畢,群臣頓首聽命。忽又有詔旨傳下,逮少保于謙,大學士王文、陳循、蕭鎡、商輅,尚書俞士悅、江淵,都督范廣,太監王誠、舒良、王勤、張永下獄。

謙等尚列朝班,當由錦衣衛一一牽去錮入獄中。迅雷不及掩耳。先是石亨為謙所薦,統師破敵,城下一役,亨功不如謙,獨得封侯,未免內愧,乃疏薦謙子冕為千戶。謙上言:「國家多事,臣子不得顧私恩,石亨身為大將。

未聞舉一幽隱,乃獨保薦臣子,理亦未協,臣決不敢以子濫功。」這數語傳入亨耳,未免憤恨。亨從子彪,行為貪暴,又為謙所奏劾,出戍大同,因此亨益怨謙。徐有貞嘗求官祭酒,浼謙先容,謙亦嘗登入薦牘,卒不得用。

有貞疑謙未肯儘力,亦生怨隙。及英宗復闢,兩人得為功首,正好藉此報復,遂誣稱于謙、王文,欲迎立襄王瞻墡,瞻墡系仁宗第五子,曾見三十一回中。應即下獄懲罪。陳循、蕭鎡、商輅等,從前嘗傾向景帝,罪有所歸,亦難寬貸。


  

英宗正感念二臣,自然言聽計從,不待群臣退朝,即將數人拿下。越日,即飭徐有貞等訊究。王文、于謙,出獄對簿,文抗辯道:「迎立外藩,須有金牌符信,遣人必用馬牌,究竟有無此事》內府兵部二處,可以查驗,何得無故冤人?」有貞道:「事尚未成,自無實跡,但心已可誅,應當定罪。」文復抗聲道:「犯罪必須證據,天下有逆揣人心,不分虛實,遂可陷人死地麼?」說至此,辭色俱厲。

謙顧語王文道:「石亨等報復私仇,定欲我等速死,雖辯何益?」都御史蕭維楨在座,也插口道:「于公可謂明白。事出朝廷,承也是死,不承也是死。」專制之世,方有是語。當下將謙、文等還系詔獄,即由徐有貞、蕭維楨諸人,以意欲二字,鍛鍊成詞,倉猝入奏,英宗猶豫未忍道:「于謙實有功,不應加刑。」有貞攘臂直前道:「不殺于謙,今日事有何名譽?」殺了于謙,難道便有大名麼?英宗乃詔令棄市。臨刑這一日,愁雲慘霧,蔽滿天空,道旁人民,莫不泣下。岳王之死,稱為三字獄,于少保之死,可稱為二字獄。太后聞謙死,亦嗟悼累日。

曹吉祥麾下,有一指揮名朵耳,亦作多喇。親攜酒醴,哭奠于謙死所。吉祥聞知,把他痛打一頓,次日復哭奠如故,吉祥亦無可奈何。謙妻子坐罪戍邊,當錦衣衛查抄時,家無餘資,只有正屋一間,封鐍甚固,啟門查驗,都系禦賜物件,連查抄的官吏,也為涕零。

都督同知陳逵,收謙遺骸,歸葬杭州西湖,後人稱為于少保墓。每年紅男綠女,至墓前拜禱,絡繹不絶。相傳祈夢甚靈,大約是忠魂未泯的緣故,這也不在話下。

且說謙、文既死,太監舒良、王誠、張永、王勤等,一併就刑。陳循、俞士悅、江淵謫戍。蕭鎡、商輅削職為民。范廣與張軏有嫌,錮禁數日,復遭刑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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