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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 431 /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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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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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寶十載十一月,楊國忠為右相,兼吏部尚書,奏請兩京選人,銓日便定留放,無少長各于宅中引注。虢國姊妹垂簾觀之。或有老病醜陋者,皆指名以笑。雖士大夫亦遭恥。故事,兵吏部事中行列于前曰:「既對注擬,即是過門下了。」希烈等腹悱而已。侍郎韋見素、張倚皆衣紫,與本曹郎官,藩屏外排比案牘,趨走語事。乃謂簾中楊氏曰:兩個紫袍主事何如?楊乃大噱。選人鄭怤(「怤」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附會其旨,與二十餘人率錢于勤政樓設齋,兼(「兼」原作「簾」,據明抄本改)為國忠立碑于尚書省南。所注吏部三銓選人,專務鞅掌,不能躬親,皆委典及令史孔目官為之。國忠但押一字,猶不可遍(出《唐續會要》)

【譯文】


  

唐玄宗天寶十年十一月,楊國忠為右相兼吏部尚書。上奏玄宗請求在西京長安、東京洛陽兩京選人授官,玄宗答應了。銓選那天,便決定任官。那天,無論年齡大的、年齡小的都在楊國忠私宅裡註冊登記任官。楊貴妃的姐姐虢國夫人、韓國夫人,貴妃妹秦國夫人在屋裡放下竹簾看這些人,老、病、醜陋者都指名道姓取笑他們,既使是士大夫也免不了遭受她們恥笑取樂。依照過去的慣例,被選的官員,須在兵部、吏部登記、註冊完了,再呈送給門下省。門下省長官侍中和助手給事中考核,考核認為不合格,退回,叫退量。楊國忠專權任官只一人說了算,叫左相陳希烈在邊上坐著。門下省給事中出了行列到前邊說:「既然已經授職任官,就是經過門下省這道手續了。」陳希烈等(與選官有關人員),口中不說,心裡不願意,只是悶坐而已。門下侍中韋見素、張倚都穿紫衣和本衙署郎中等官員,在藩屏外並排坐桌案後,如有事叫他們還得快走向前回話。給事中對簾中的楊國忠說:「兩個穿紫衣服的主辦這件事怎麼樣?」楊哈哈大笑。被選官鄭怤阿諛奉承楊國忠,與二十餘人拿着錢在勤政樓設宴,並且在尚書省南邊給楊國忠立碑。楊國忠主管這件事,吏部三銓(尚書銓、中銓、東銓)授職、選拔、考績等全免了。說吏部職務繁忙,不能親自動手,皆委典史及令史、孔目官(低級官員)代替。楊國忠只是簽個字而已,還不一定都簽。

陸贄

貞元八年春,中書侍郎平章事陸贄,始復令吏部每年集選人。舊事,吏部每年集人。其後遂三數年一置選。選人並至,文書多,不可尋勘,真偽紛雜,吏因得大為奸巧。選人一蹉跌,或十年不得官。而官之缺者,或累歲無人。贄命吏部分內外官員為三分,計缺集人,歲以為常。其弊十去七八。天下稱之。(出《唐會要》)

【譯文】

唐德宗貞元八年春,宰相陸贄指示吏部恢復冬集選官。本來舊時慣例,吏部每年都要冬集選官,由於安史之亂,不能正常實行,三幾年才能舉行一次。選官時被選的官員,一齊都來,文書多,不可能細細地審查,真偽也難以分辯,下級的屬吏也會趁此機會循私舞弊。被選的官員一旦若有失誤,有的就可能得不到任職。可是缺官的地方,竟然也多年無人任職。陸贄根據這種情況,讓吏部把內外官員分成三個類別,根據缺額數,量才授官。以後就成為常規。這樣做,弊病基本克服,天下人都稱讚他。

鄭餘慶

劉禹錫曰:「宣平鄭相之銓衡也,選人相賀,得入其銓。」劉禹錫曰:予從弟某在鄭銓,注湖州一尉,唱唯而出。鄭呼之卻回曰,如公所試,場中無五六人。一唱便受之,此而不獎,何以銓衡?公要何官,去家穩便。曰:家住常州,乃注武進縣尉。選人翕然,畏而愛之。及後作相,過官又稱第一,其有後於魯也。又云:「(」雲「原作」去「,據明抄本改)陳諷、張復元各注畿縣,請換縣,允之。既而張卻請不換。鄭榜了。(」了「原作」子",據明抄本改)引張才入門,已定不可改。時人服之。(出《嘉話錄》)

【譯文】

劉禹錫說:「鄭餘慶主持銓選非常公正。被選的人,若得到他任命,是很幸運的。」劉禹錫又說過,我的同祖兄弟某某受鄭銓選,授湖州一縣尉,他已經謝過出來,鄭餘慶又把他喊回,對他說:這次選官,全場象你這樣有成績的,不超過五六個人,不能馬虎對待,一定要褒獎你,這樣才能體現銓選的公正。你想要什麼官?離家近比較方便。我的從弟說,家住常州。於是就授任武進縣縣尉。參選的官員們都很佩服、很敬畏、很愛戴他。他以後做了宰相,審定兵部,吏部六品以下的職事官,做的又很公正,大家都稱讚他。後人把鄭餘慶比做漢和帝時的魯恭。劉禹錫又說,陳諷、張復元各授京畿縣的職官。他倆請求換個縣,鄭答應了。不久,張諷卻又請求不換。這時,鄭已發榜,嚴肅地責備張諷說你怎麼出爾反爾,既定就不可更改。人們都佩服鄭餘慶。

裴遵慶

裴遵慶罷相,知選。朝廷優其年德,令就第注官。自宣平坊榜引士子,以及東市兩街。時人以為盛事。(出《國史補》)

【譯文】

裴遵慶罷除了宰相的職位後,讓他主持選官。皇帝優待他,考慮他年高有德,讓他在家裡辦理選官事宜。裴遵慶沒有在家辦,他在宣平坊、東市兩街張榜召集被選官。當時人們認為這是件大事。

李絳

長慶初,吏部尚書李絳議置郎官十人,分判南曹,吏人不便。旬日出為東都留守。自是選曹成狀,常速畢。(出《國史補》)

【譯文】


  
唐穆宗李恆長慶十年,吏部尚書李絳計議添設員外郎官十人,衙署設在南選街,員外郎官下屬吏人(低級職員)感到辦公不方便。十天以後出為東都(洛陽)留守。從這以後選官有了一種固定的文體文書(如訴狀,向上級陳述事實的文書)。處理事情很快就辦完。

李建

李建為吏部郎中,常曰:方今秀茂,皆在進士。使仆得志,當令登第之歲,集於吏部,使尉緊縣;既罷復集,稍尉望縣;既罷乃尉畿縣,而升于朝。大凡中人,三十成名,四十乃至清列。遲速為宜。既登第,遂食祿,既食祿,必登朝,誰不欲也?無淹翔以守常限,無紛競以來奔捷。下曹得其循舉,上位得其更厲。就而言之,其利甚博。議者多之。(出《國史補》)

【譯文】

李建為吏部郎中時經常說,當今的人才,都在進士當中,如果我若能當上主考官,就在登第那年,把登第人都集中在吏部,先讓他們在小縣當佐官,任期滿後,再在大縣當縣尉,罷職之後就授職到京畿縣任縣令,逐步升到朝廷。大凡人到中年,三十成名,四十做到清要官,這樣的步驟才比較合適。既然陞官就要拿俸祿,既然拿俸祿,就想到朝廷任官,誰不這樣想?不能打破常規侷限,沒有大家競爭就不能得到好的人才。這樣,下邊衙署有所遵循,在上邊的大官也能執掌他的權利。如果照他的話去做,好處很大。當時輿論認為他說得很對。

崔安潛

崔安潛東洛掌選。時選人中不能顯其名姓,竊顧雲啟事投獻者。崔公不之知,大賞嘆,召之與語,便注一超資縣令。後有人白,崔公方悔。(出《盧氏雜說》)

【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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