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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 432 /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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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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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安潛在東都洛陽主持選官(授職、考績)。當時被選的官都不能顯露出姓名(在案捲上糊其姓名)。有一個被選的官,私下對投送案卷的人說他如何如何好。崔不知道這件事,很讚賞這個人,並把他找來跟他談話,便授給他一個超出他的資歷的縣令。以後有人把這個人私下舞弊的事對崔講了。崔安潛感到很後悔。

卷第一百八十七 職官


  

宰相 上事 蘇瑰 兩省 獨孤及 參酌院 陽城 呂溫 韋絢 李程 雜說

御史 同州御史 崔遠 嚴武 押班 台門 歷五院 韓皋 雜說 使職

尚書省 崔日知 度支 柳闢 省橋 秘書省 魚袋 莎廳

宰相

凡拜相禮,絶班行。府縣載沙填路,自私第至于子城東街,名曰沙堤。有服假,或問疾,百僚就第。有司設幕次,排班。元日冬至立仗,大官皆備珂傘,列燭有五六百炬,謂之火城。宰相火城將至,則皆撲滅以避。宰相判四方之事有都堂,處分有司有堂帖,下次押名曰花押,黃敕既下,小異同曰黃帖,宰相呼為堂老。初百官早朝,必立馬建福望仙門外。宰相則于光宅車坊,以避風雨。元和初,始置待漏院。(出《國史補》)

【譯文】

舉行拜相禮那天百官停止上朝。京兆府縣百姓都要填平道路,道鋪黃沙、灑水。從宰相的私宅鋪到子城東街,名叫沙堤。有喪事服假的,或者父母有病去問候疾病的除外,其餘文武百官都要去參加。由主管拜相禮的官員給安排次序,安排帳蓬的位置。舉行拜相禮多半在正月初一或冬至(吉日)。皇帝的儀仗也要象守護宮門那樣分立於拜相地點(土台)。京城大官都要準備傘蓋(有玉飾的大傘),眾官點着大臘燭五、六百根。照得通亮稱為火城。宰相的儀仗到來,眾官都要掩避臘燭以示尊重。宰相辦公地點(衙署)叫都堂,處理有關主管各署事務用堂帖。皇帝用黃絹寫的有關命令、訓諭臣下的詔書叫黃敕,宰相下達的文書叫黃貼。都堂內的官員稱宰相為堂老。原先百官早朝,必須牽馬在建福望仙門外等候,宰相則于光宅車坊內等候,以避風雨。到唐憲宗李純元和初年才設置待漏院。(上早朝諸臣晨集之所)

上事

凡中書門下,並于西省上,以便禮儀。五品以上,宰相送上,乃並卿參。(出《國史補》)

【譯文】

凡是屬於中書省和門下省的官向朝廷上書陳述意見的,都要經過尚書省奏給皇上,以便禮儀。五品以上的官如有奏章,由宰相送上和群臣一起參奏。

蘇瑰

景龍三年,蘇瑰除尚書右仆射。時公卿大臣初拜官者,例計獻食,名曰燒尾。瑰因侍內宴,將作大匠宗晉卿謂曰:「拜仆射,竟不燒尾,豈不善邪?」帝默然。瑰奏曰:「臣聞宰相者,主陰陽,助天理物。今粒食踴貴,百姓不足,臣見宿衛兵,至有三日不得食者。臣愚不稱職,所以不敢燒尾。」(出《譚賓錄》)

【譯文】

唐中宗李顯景尤三年,蘇瑰授尚書右仆射。當時公卿大臣,初次授官者,依照慣例應該獻食,名叫燒尾。蘇瑰因為授尚書右仆射時皇帝已為他設宴。將作大匠(官名,掌修建宮室的官)宗晉卿對蘇瑰說:「授仆射這樣重大的事,竟不‘燒尾’豈不是不對嗎?」唐中宗沒吱聲。蘇瑰上奏說:「臣知道當宰相的,執掌國家大事,幫助天子處理國家事務。現在糧食昂貴,米價暴漲,百姓吃不飽。臣見禁軍中,竟有三天沒吃到飯的,臣考慮自己不稱職,因為這個緣故不敢‘燒尾’」。

兩省

諫議無事不入:每遇入省,有廚食四孔炙。中書舍人時謂宰相判官;宰相親嫌,不拜知制誥為屧腳。又云:「不由三字,直拜中書舍人者,謂之撻額裹頭。其制誥之本,出自王言,皆人主所為。故漢光武時,第五倫為督鑄錢掾,見詔書而嘆曰:」此聖明主也,一見決矣。「近者凡有詔敕,皆責成群下。褒貶之言,哲王所慎。凡百具寮,王公卿士,始褒則謂其珪璋特達,善無可加;旋有貶黜,則比以鬥筲下才,罪不容責。同為一士(」士「原作」字",據明抄本改)之行,固出君上之言,愚智生於倏忽,是非變于俄傾。蓋天子無戲言,言之苟失,則取尤天下。(出《盧氏雜說》)

【譯文】

諫議大夫無事不入門下省,如入省,有廚食四孔燒烤肉吃。中書舍人,時謂宰相判官。宰相對待下屬官員有遠有近,不授與中書舍人為知制誥(官名,掌草擬、繕寫皇帝的詔書)官的為屧腳,又叫不由三字。直接授中書舍人官的叫撻額裹頭。關於制誥一類的詔書,本來出自皇帝之口,都是皇帝本人應該做的。過去漢光武帝時,第五倫任督鑄錢掾,看見詔書而感嘆說,這是英明的聖主啊!皇上一見就決定了。現在凡是有詔敕,都責成下邊寫成詔書。詔書上的話,是英明聖主應該慎重選擇的。現在群臣、王公卿士,想褒獎一個人時就說他品德高尚,人才出眾,好得沒法再好;若是遭到貶斥被罷免時就說他才識短淺、器量狹小,是個罪不容責的壞人。同樣一個人做的事,出自君王之口,糊塗、聰明生於瞬間,正確、錯誤變于頃刻。君王應該無戲言,說話若有失誤,則取罪于天下,失信于天下老百姓。

獨孤及

獨孤及求知制誥,試見元載。元知其所欲,迎謂曰:「制誥阿誰堪?」及心知不我與而與他也,乃薦李紓。時楊炎在閣下,忌及之來,故元阻之,乃二人力也。(出《嘉話錄》)

【譯文】

獨孤及想任知制誥官,去見元載想探聽消息。元載知道獨孤及的打算。迎出來對獨孤及說:「知制誥這個官誰能擔任啊?」獨孤及便明白了不能讓他擔任,讓別人擔任。於是就推薦李紓。當時楊炎在中書省,他也不願讓獨孤及來,因此元、載就不讓獨孤及擔任此職。獨孤及沒當上知制誥,是元楊二人阻止的結果。

參酌院


  
長慶初,穆宗以刑法為重。每大獄,有司斷罪,又令給事中中書舍人參酌出入之,百司呼為參酌院。(出《國史補》)

【譯文】

唐穆宗李恆長慶初年,穆宗以刑法為重,每次遇大的案件,先由主管者判罪,又命令門下省的給事中和中書省的中書舍人參加商量定罪。當時官員叫這為參酌院。

陽城

陽城居夏縣,拜諫議大夫;鄭錮居閿鄉,拜拾遺;李周南居曲江,拜校書郎。時人以轉遠轉高,轉近轉卑。(出《國史補》)

【譯文】

陽城居夏縣,授諫議大夫;鄭錮居閿鄉,授拾遺;李周南居曲江,授校書郎。當時人們認為越從遠地方調來的官職越高,越從近的地方調來的官職反而低下。

呂溫

通事舍人宣詔,舊命拾遺團句把麻者,蓋謁者不知書,多失句度,故用拾遺低摘聲句以助之。及呂溫為拾遺,被喚把麻,不肯去。遂成故事。拾遺不把麻者,自呂始也。時柳宗元戲呂云:「幸識一文半字,何不與他把也?」(出《嘉話錄》)

【譯文】

門下省通事舍人宣讀詔書時,按照舊例門下省長官命令拾遺官幫助指點句讀,因宣讀者(通事舍人)不懂詔書上句子長短,多數把句子讀錯,所以讓拾遺官從旁低聲幫助提示。到呂溫任拾遺官時,被喚去把麻(因詔書用白麻紙書寫,所以把這差事叫把麻。)呂溫不肯去。從這以後,就成為貫例。拾遺不給宣讀者提示句讀是從品溫開始的。當時柳宗元對呂溫開玩笑說:「幸虧你認識一字半字,否則為啥不給他把麻?」

韋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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