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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315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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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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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5頁

朗讀:

四月丙申。奏未央宮。「太僕臣賀行御史大夫事昧死言:太常臣充言卜入四月二十八日乙巳(1),可立諸侯王。臣昧死奏輿地圖,請所立國名。禮儀別奏。臣昧死請。」
制曰:「立皇子閎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
四月丁酉,奏未央宮。六年四月戊寅朔(2),癸卯御史大夫湯下丞相(3),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下郡太守、諸侯相,丞書從事下當用者(4)。如律令(5)。


  

(1)卜入:通過占卜求得。(2)六年:指元狩六年(前117)。(3)下:下達。(4)丞書從事:指郡國主辦文書的助理官員。當用者:有關辦事人員。(5)如律令:按照命令行事。

「維六年四月乙巳(1),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閎為齊王。曰:於戲(2),小子閎,受茲青社(3)!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4),封於東土,世為漢藩輔。於戲念哉!恭朕之詔,惟命不於常(5)。人之好德,克明顯光(6),義之不圖(7),俾君子怠(8)。悉爾心,允執其中(9),天祿永終十。厥有不臧(11),乃凶於而國,害爾躬。於戲,保國艾民(12),可不敬與!王其戒之(13)。」
右齊王策(14)。

(1)維:發語詞。(2)於戲:同「嗚呼」。(3)青社:古代諸侯受封時,由皇帝授予代表其封國方位的某一色土,作為分得土地的象徵。齊國在東方,東方配青色,所以授予青土立社。(4)稽:考證,根據。(5)常:固定不變。(6)克:能。(7)義之不圖:不圖德義。(8)君子:有德者。(9)允執其中:真心實意地執持中正之道。允,誠實,真實。十天祿:天賜的福祿。永終:長久,永久。(11)厥:句首助詞。:通「愆」。過失,罪過。臧:善。(12)艾:養護。(13)其:一定,必須。(14)右:舊時書寫格式,豎行從右至左排列,所以稱上文為右。策:策書。漢朝皇帝封土授爵、任免三公的文書。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旦為燕王。旦:於戲,小子旦,受茲玄社(1)!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於北土,世為漢藩輔。於戲!葷粥氏老獸心,侵犯寇盜,加以奸巧邊萌(2)。於戲!朕命將率徂征厥罪(3),萬夫長,千夫長(4),三十有二君皆來(5),降期奔師(6)。葷粥徙域(7),北州以綏(8)。悉爾心,毋作怨,毋俷德(9)。毋乃廢備。非教士不得從征。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
右燕王策。

(1)玄社:燕國在北方,北方配玄色,所以授予玄土立社。(2)巧:虛浮不實,偽詐。萌:通「氓」,百姓。(3)徂:往。(4)萬夫長,千夫長:分指統率萬人與千人的將領。(5)三十有二君:指當時來投降的三十二帥。(6)期:通「旗」。(7)徙域:指匈奴徙於漠北。(8)綏:安定。(9)俷(fei),費):廢毀,敗壞。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胥為廣陵王。曰:於戲,小子胥,受茲赤社(1)!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於南土,世為漢藩輔。古人有言曰:『在江之南,五湖之間(2),其人輕心。楊州保疆,三代要服(3),不及以政。』於戲!悉爾心,戰戰兢兢,乃惠乃順(4),毋侗好軼(5),毋邇宵人(6),維法維則。《書》雲(7):『 臣不作威,不作福,靡有後羞。』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
右廣陵王策。

(1)赤社:廣陵國在南方,南方配赤色,所以授予赤土立社。(2)五湖:《索隱》按:「五湖者,具區、洮滆、彭蠡、青草、洞庭是也。或曰太湖五百里,故曰五湖也。」(3)三代:指夏、商、週三代。要服:古五服之一。《書·禹貢》:「五百里要服。」孔傳:「綏服外之五百里,要束以文教。」五服,古代王畿外圍的地方,以五百里為率,視距離的遠近分為五等,其名稱為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4)惠:柔順。(5)侗:童蒙無知。(6)宵:通「小」。(7)《書》:即《尚書》,其書有「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句。

太史公曰:古人有言曰「愛之欲其富,親之欲其貴」。故王者疆土建國(1),封立子弟,所以褒親親,序骨肉,尊先祖,貴支體(2),廣同姓于天下也。是以形勢強而王室安。自古至今,所由來久矣。非有異也,故弗論箸也(3)。燕齊之事,無足采者。然封立三王,天子恭讓,群臣守義,文辭爛然,甚可觀也,是以附之世家。

(1)疆土:分劃土地。疆,界限。(2)支體:比喻同族。支,同「肢」。(3)箸:同「著」。

褚先生曰:臣幸得以文學為侍郎,好覽觀太史公之列傳。傳中稱《三王世家》文辭可觀,求其世家終不能得。竊從長老好故事者取其封策書,編列其事而傳之,令後世得觀賢主之指意(1)。

(1)指意:即旨意,意圖。指,通「旨」。

蓋聞孝武帝之時,同日而俱拜三子為王:封一子於齊,一子於廣陵,一子於燕。各因子才力智能,及土地之剛柔(1),人民之輕重(2),為作策以申戒之(3)。謂王:「世為漢藩輔,保國治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夫賢主所作,固非淺聞者所能知,非博聞強記君子者所不能究竟其意(4)。至其次序分絕(5),文字之上下,簡之參差長短(6),皆有意,人莫之能知。謹論次其真草詔書(7),編於左方,令覽者自通其意而解說之。

(1)剛柔:指貧瘠和肥沃。(2)輕重:輕浮和莊重。(3)申:告誡。(4)究竟:終極,窮盡。(5)分絕:劃分隔斷,即分段。(6)簡:書簡。此指策文。(7)草:本稿。草,初稿。

王夫人者,趙人也,與衛夫人並幸武帝,而生子閎。閎且立為王時(1),其母病,武帝自臨問之。曰:「子當為王,欲安所置之?」王夫人曰:「陛下在,妾又何等可言者。」帝曰:「雖然,意所欲,欲於何所王之?王夫人曰:「願置之雒陽。」武帝曰:「雒陽有武庫敖倉(2),天下衝厄(3),漢國之大都也。先帝以來,無子王於雒陽者。去雒陽,余盡可。」王夫人不應。武帝曰:「關東之國無大於齊者。齊東負海而城郭大,古時獨臨菑中十萬戶,天下膏腴地莫盛於齊者矣。」王夫人以手擊頭,謝曰:「幸甚。」王夫人死而帝痛之,使使者拜之曰:「皇帝謹使使太中大夫明奉璧一(4),賜夫人為齊王太后。」子閎王劉,年少,無有子,立,不幸早死,國絕,為郡。天下稱齊不宜王雲。

(1)且:將。(2)敖倉:秦代在敖山上所置穀倉。故址在今河南鄭州西北邙山上。中原漕糧集中於此,再西運關中,北輸邊塞,是當時最重要的糧倉。漢魏均因仍之。(3)厄:阻塞,險要的(地勢)。(4)奉:兩 手捧著。


  

所謂「受此土」者,諸侯王始封者必受土於天子之社,歸立之以為國社,以歲時祠之(1)。《春秋大傳》曰:「天子之國有泰社(2)。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方黃。」故將封於東方者取青土,封於南方者取赤土,封於西方者取白土,封於北方者取黑土,封於上方者取黃土。各取其色物,裹以白茅,封以為社。此始受封於天子者也。此之為主土。主土者,立社而奉之也。「朕承祖考」,祖者先也,考者父也。「維稽古」,維者度也,念也,稽者當也,當順古之道也。

(1)祠:祭祀。(2)泰社:由帝王為百官和兆民所立祭祀土神的地方。也作「大社」、「太社」。

齊地多變詐,不習於禮義,故戒之曰「恭朕之詔,唯命不可為常。人之好德,能明顯光。不圖於義,使君子怠慢。悉若心(1),信執其中(2),天祿長終。有過不善,乃凶於而國,而害於若身。」齊王之國(3),左右維持以禮義,不幸中年早夭。然全身無過,如其策意。

(1)若:你。(2)信:的確,確實。(3)之:往……,到……。

傳曰:「青採出於藍,而質青於藍」者(1),教使然也。遠哉賢主,昭然獨見:誡齊王以慎內;誡燕王以無作怨,無俷德;誡廣陵王以慎外,無作威與福。

(1)傳:指有關文字記載。青:靛(dian,店)青,一種染料。藍:草名,指蓼藍,葉子可制染料。按,《荀子·勸學》有「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句。

夫廣陵在吳越之地(1),其民精而輕,故誡之曰「江湖之間,其人輕心。楊州葆疆(2),三代之時,迫要使從中國俗服(3),不大及以政教,以意御之而已。無侗好佚,無邇宵人,維法是則。無長好佚樂馳騁弋獵淫康(4),而近小人。常念法度,則無羞辱矣。」三江(5)、五湖有魚鹽之利,銅山之富,天下所仰。故誡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財幣,厚賞賜,以立聲譽,為四方所歸也。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輕以倍義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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