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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娃的女兒 - 5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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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娃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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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姐妹到十六歲才開始參加舞會,而且一年只有四次,還必須是由伯爵夫人看得上的幾家舉辦的。母親總是再三訓導她們,對邀請她們跳舞的男人應該持怎樣的態度,然後才讓她們離開自己身邊。這些訓導是如此嚴厲,以致實際上她們對舞伴只能回答「是」或者「不是」。伯爵夫人的眼睛一刻也不離開她們,似乎要從嘴唇的翕動猜出她們在和舞伴說些什麼。兩個可憐的孩子赴舞會的打扮是無可指責的:她們身穿長袖細布連衣裙。衣領一直高到下頜,裙子打了無數的褶襇。這種裝束不僅遮蓋了兩個少女優美的體形和風姿,而且使她們看上去有點像埃及的劍鞘。然而這一大堆棉布卻遮不住兩張因為哀愁而益發顯得俊俏的臉蛋兒。她們發現人們都以一種溫和而憐憫的目光望着她們,很是氣惱。試問,凡是女人,不管她多麼老實,誰個不想被人傾慕呢?她們白璧無瑕的頭腦從未沾染過任何危險的、不健康的,或僅僅是曖昧的思想:她們的心是純潔的,她們的手紅通通的,她們的身體好得要命。兩個姑娘走出娘家大門到市政府和教堂舉行婚禮時,就像上帝剛造出來的夏娃那樣清白,她們心裡記着一條簡單然而可怕的囑咐:在一切事情上都要服從她們將要與之晝夜相處的男人。不過她們想,在她們將要被送去的外姓人家過日子,不會比在修道院似的娘家更壞。

她們的父親,德·格朗維爾伯爵,是個地位很高、學識淵博、清廉正直的法官,儘管他有時也被捲進政治漩渦。那麼,為什麼他不保護兩個女兒免受專制家規的威懾呢?讀者可能還記得,伯爵和妻子結婚十年後曾經簽約。談好夫婦分居,各住各的房子。伯爵負責兒子的教育,把女兒交給伯爵夫人去管教。他認為,夫人那套壓抑人的教育方法對男孩比對女孩有更大的危險性:兩個女孩命中注定要受一種束縛,不是愛情的枷鎖,就是婚姻的桎梏,她們失去的東西要比男孩少些;男孩的才智應該得到自由發展,要是受到極端的宗教思想的強烈壓制,他們的優點就會被損害而變質。這樣,伯爵從四個犧牲品中輓救了兩個。伯爵夫人則認為,兩個兒子——一個立志當審判官,另一個準備當檢察官——太缺乏教養,不能讓他們和兩個妹妹有任何親密的關係。可憐的孩子們之間的來往受到嚴密的監視。再說,每次伯爵把兒子從學校領出來,也儘量不把他們關在家裡。兩個男孩和母親以及妹妹一起吃頓午飯,然後伯爵就把他們帶到外面去散心:或去藝術品修理鋪,或看戲,或參觀博物館,若時令相宜,就去野外郊遊,伯爵為他們的娛樂活動提供一切費用。只有逢到家庭的重大節日,如伯爵或伯爵夫人的生日、新年、學校發獎日等,兩個男孩才在父親的住所留宿。這種時候他們感到很拘束,不敢擁抱兩個妹妹,她們被伯爵夫人牢牢看管着,一刻也不能跟哥哥單獨在一起。兩個不幸的姑娘見到哥哥的機會是那麼少,以致兄妹之間不可能有任何聯繫。在男孩回家的日子,不時可以聽到伯爵夫人詢問:「安傑莉克哪兒去了?」「歐也妮在幹什麼?」「孩子們在哪裡?」一提起她的兩個兒子,伯爵夫人就抬起冰冷的、苦修者的雙眼,望着天空,像是懇求上帝寬恕她沒能把他們從蔑視宗教的邪路上拉回來。她的哀嘆或緘默無異於《耶利米哀歌》[注]中最悲痛的詩章,使兩個女孩誤以為她們的哥哥已經墮落到不可救藥的地步。兒子一滿十八歲,伯爵便在自己的住所給他們安排了兩個房間,並規定他們在一位律師的監督下學習法律。這位律師就是伯爵的秘書,他負責向兩位公子傳授將來當法官的竅門。瑪麗姐妹倆對兄妹情誼只有抽象的概念。她們結婚的時候,一個哥哥已在遠離首都的一個法院當檢察長,另一個哥哥也在外省剛剛開始任職,兩人每次都因有重大案件要審理,不能參加妹妹的婚禮。有不少家庭,人們滿以為它們內部的生活是親密、團結、和諧的,而實際情況卻是:兄弟們遠離家庭,為自己的地位和前程奔忙,或被公務纏身;姐妹們則被捲入別人家利害衝突的漩渦。一家成員就這樣東分西散;互相遺忘了,他們之間只靠淡薄的回憶來維繫,直到家族的榮譽感把他們重新喚回來,或是某項利益又把他們聚在一起,但也可能使他們實際上已經疏遠的關係徹底破裂。精神和肉體上都緊密團結在一起的家庭是罕見的。現代社會的規律是一個家庭分化為幾個家庭,它帶來的最大災害就是個人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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