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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 772 /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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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全集譯注

第772頁 / 共8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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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2頁

朗讀:

(1)中宮:古代天文學家把天球劃分為五部分,分別名為中宮、東宮、西宮、南宮、北宮。中宮指以天球北極為圓心,南北各36°為直徑的圓周之內的區域,包括紫微垣(紫宮)及其附近的星體,這些星體不因天球轉動而隱沒。東、西、南、北宮又分別名為青龍(《天官書》為蒼龍)、白虎(《天官書》為咸池)、朱雀、玄武。後不另注。天極星:北極星座,由五顆星組成。由於它的第五顆星(亮度最小的一顆)接近天極(天球不動處),古人曾錯認為就是天極,所以稱為天極星。 (2)太一:天神名。按《封禪書》的說法,太一神是天神中最尊貴的一個,五方天帝只是它的輔佐。紫微垣是它的宮廷,太微垣是它的離宮別館,在紫微垣北極星中的第二顆星(最亮的一顆),名為帝星,是太一神的坐處,所以帝星又名帝座。應注意的是「太一」在此處不是星名,另外有太一星,在紫微垣外,靠近垣門的左邊,參見「晉書·天文志》。 (3)指天極星中帝星之外其餘的三顆星象徵三公。須注意二點,其一,天極星共五顆,帝星之外尚有四顆:第一顆為太子,第三顆為庶子,第四顆為後星,第五顆為天樞(北極)。《天官書》說只餘三顆,是古今星數不同,這類事下面還有很多。其二,其餘三星是象徵三公,不是名為三公,另有三公星在北斗杓左近。 (4)句:同「勾」,指勾陳座。包括六顆星,此處說只有四顆。下文中的「末大星」指勾陳一,既稱為「末」,勾陳一以後的二顆星(勾陳五、勾陳六)當不在《天官書》中的勾星之內。(5)指紫微垣的垣牆。《晉書·天文志》說有十五顆,西牆七顆,東牆八顆。此處說是十二顆,不知缺少的是哪幾顆。 (6)紫宮:即紫微垣。《索隱》引《元命包》說:「紫之言此也,宮之言中也」。所以紫宮就是「此處為天球中心」的意思。 (7)陰德三星在紫微垣內,靠近西垣牆,離鬥口尚遠(約10°余)。此處說「直鬥口」,是對著鬥口的意思,不是「值鬥口」。(8)隨:《索隱》讀如橢,義亦同。兌:同銳。「隨」字後宜加點。(9)又名天一星。由於另有星,專名為天一,所以稱陰德為天一星,後世不多見。由《晉書·天文志》:「天一星在紫宮門右星南」,太一星之北。《正義》以此星釋陰德,誤。十「紫宮左」即紫宮西。古人論天上事物的方位,以西為左,論地上事物的方位,以東為左,後不注。(11)天棓:《索隱》引《詩諱》說:「槍三星,棓五星,在斗杓左右」。誤。槍、棓都在斗杓以東(右)。槍在紫宮門左,近杓;棓在紫宮門右,女床以北,遠杓。(12)漢:天漢,就是俗說的天河。營室:二十八宿中的北方七宿之一,詳於後。

北斗七星(1),所謂「旋、璣、玉衡以齊七政(2)。」杓攜龍角(3),衡殷南斗(4),魁枕參首(5)。用昏建者杓(6);杓,自華以西南(7)。夜半建者衡(8),衡,殷中州河、濟之間(9)。平旦建者魁十;魁,海岱以東北也。斗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鄉。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繫於鬥。


  

(1)北斗:大熊星座中的α、β、γ、δ、ε、ζ、η七顆星,依次名為天樞、天旋、天璣、天權、玉衡、開陽、搖光。α至δ為斗魁,ε至η為斗杓。(2)語出《尚書,舜典》。解釋有二種:馬融、鄭玄等經學家以為是以渾儀正天文。旋,即璇字,指美玉;璣,同機,指渾儀中可以轉動的渾環;衡,指渾儀中的窺管;七政,指日、月、五星,因它們各有所主,因稱七政。第二種解釋如司馬遷所說,是指由北斗七星觀察人間政事。旋、璣、玉衡都是北斗七星中的星名;七政,指春、夏、秋、冬、天文、地理和人道。不論《尚書》中此語如何解釋,《天官書》論北斗,當用司馬遷的解釋,否則就與北斗無關了。 (3)斗杓之下與龍角相連。攜,提攜。引伸作連接;龍角,指東宮角宿。由於東方七宿名為蒼龍,角宿有二顆,猶龍之左右角,故稱龍角。「龍」蒼龍,參見《左傳·桓5》「龍見而雩」注。(4)衡:北斗第五星。殷:同隱。殷殷相對,如同說隱隱相對。由於斗距南斗極遠,故有此言。星位如右圖。南斗:北方宿之一。(5)參首:參宿之首。星位見右圖。


(6)以斗杓黃昏時的指向判定十二月次序。如指寅為正月,指卯為二月等。(7)斗杓的分野(地面上與之對應的地區)是華山西南的地區。華,華山。(8)以斗衡(與極星連線)夜半時所指方向判定十二月次序。《集解》引孟康語說:「假令杓昏建寅,衡夜半亦建寅」。(9)斗衡分野為黃河、濟水之間地。殷,《正義》釋為「當也」;中州,中原。十以黎明時斗魁所指方向定十二月次序。平旦,黎明、平明。(11)斗魁分野為海岱東北的地區。海岱,《正義》以為海岱為代郡,誤。岱指泰山,海指渤海。兩者之間稱為海岱。海岱東北指漢時的北海、齊郡、濟南郡等地。(12)鄉:同向。□古人以為陰陽二氣在四季之中消長有時,夏至時陽氣盛極而衰,一陰始生;冬至時陰氣盛極而衰,一陽始生。按《淮南子·天文訓》所說:「日冬至則斗北中繩」,「日夏至則斗南中繩」。斗南北向為陰陽始生界限,所以說斗可以「分陰陽」。□北斗正月指寅,二月指丑,每月移動一辰,十二月一周天,週而復始。所以說斗可「建四時」。 □即平均五行。陰陽、四時與五行相對應,如春木、夏火、季夏土之類,春、夏為陽,秋、冬為陰之類等。所以「分陰陽」、「建四時」,可使五行均勻有序。故說北斗可以「均五行」。□移易節度。節度,指對天體運行的控制。由於眾星隨北斗一起繞極運轉,拱衛北極。北斗猶如眾星之長,眾星全都聽其約束。所以說它有「移節度」之力。□古代天文學家分天球為十二次,稱為紀,因其與十二辰相合,由北斗運轉可以確定十二辰位,所以說它可以「定諸紀」。

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宮(1):一曰上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2),五曰司中(3),六曰司祿(4)。在斗魁中,貴人之牢(5)。魁下六星,兩兩相比者,名曰三能(6)。三能色齊,君臣和;不齊,為乖戾。輔星明近(7),輔臣親強;斥小(8),疏弱。
杓端有兩星,一內為矛,招搖;一外為盾,天鋒(9)。有句圜十五星十,屬杓,曰賤人之牢。其牢中星實則囚多,虛到開出。
天一、槍、棓、矛、盾動搖,角大,兵起(12)。


  

(1)斗魁戴匡:匡,同筐。指文昌宮形狀如筐,且在斗魁之上。(2)王元啟引《春秋元命苞》說:「司命,主災咎」。與《索隱》不同。後者謂「主老幼」。(3)王元啟說是「主左理」,即佐理刑獄。(4)王元啟說:「主賞功進士」。(5)貴人牢,名為天理,共四星。《宋史·天文志》說:「星不欲明,其中有星,則貴人下獄」。(6)三能(tai,台):又名天柱。《宋史·天文志》說:「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為司令,主壽;次二星曰中台,為司中,主宗室;東二星曰下台,為司祿,主兵」。又說:「上階上星為天子,下星為女主;中階上星為諸侯、三公,下星為卿大夫;下階上星為士,下星為庶人。所以和陰陽而理萬物也」。(7)輔星:在北斗第六星(開陽)旁。 (8)遠而小。斥,被排斥。疏遠的意思。(9)《集解》引晉灼語說:「外,遠北斗也,在招搖南,一名玄戈」。《正義》引《星經》說:「梗河星為戟劍之星。」按《正義》說是。玄戈星在招搖北,不是「遠北斗」,而是「近北斗」。又《晉書·天文志》說:梗河三星,「一曰天鋒,主胡兵」。十王元啟說:「今按句(同勾)七星曰七公,圜八星曰貫索」,「並數得十五星也。在招搖南,故曰『屬杓』。二星皆主刑獄,故並言之。舊注專指貫索,則但有圜星無句星矣」。復案:後世天文書都說賤人之牢指貫索九星,不包括七公七星。王說可備一說。

東宮蒼龍,房(1)、心(2)。心為明堂,大星天王,前後星子屬。不欲直,直則天王失計。房為府,曰天駟。其陰,右驂(3)。旁有兩星曰衿(4);北一星曰(5)。東北曲十二星曰旗(6)。旗中四星曰天市(7);中六星曰市樓(8)。市中星眾者實;其虛則秏。房南眾星曰騎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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