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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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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這次決定性嘗試取得成功,朗特納克帶來了六千多人,這是他所指揮的農民軍中的精鋭部分,他還拉來了全部大炮,其中有十門十六斤炮彈的輕型長炮,一門八斤炮彈的短圓炮,還有一門帶四斤重炮彈的大炮。他想在多爾山建立強大的炮兵陣地,因為十門大炮發射一千枚炮彈比五門大炮發射一千五百枚炮彈更奏效。

成功在望。他有六千人。在阿弗朗什方向,他要對付的只有戈萬,但戈萬只有一千五百人。在迪南方向,他要對付的只有菜謝爾,萊謝爾倒是有兩萬五千八,但他離這裡有二十法裡。因此朗特納克放心了,萊謝水兵力多但距離遠,戈萬距離近但兵力少。此外,萊謝爾還是個傻瓜,後來他的兩萬五千人在克魯瓦巴塔伊荒原上一敗塗地,他也自殺身亡。


  

因此,朗特納克的處境十分安全。他對多爾的佔領既突然又嚴酷。他以殘酷聞名,手下從不留情。在多爾他沒有遇到任何抵抗。居民們驚惶失措,閉門不出。六千旺代人便在城裡駐紮下來,像在集市裡一樣亂哄哄,沒有預先的安排,沒有圈定的住所,隨處宿營,露天做飯,散佈在各個教堂,放下搶去唸經。朗特納克領着幾位炮兵軍官去多爾山察看地形,將副長官的職務託付給被他任命為副官的喧閙者古日①。①作為普通名詞,指半圓鑿。

這位喧閙者古日在歷史上留下了隱約的足跡。他有兩個綽號,一個是藍軍災星,因為他屠殺了許多革命派,另一個是伊馬紐斯,因為他身上有一種無法描述的可怕的東西。

伊馬紐斯由拉丁文伊馬尼斯轉換而來,是下諾曼底方言中一個古老的字眼,指的是一種超人的,可以說是恐怖異常的醜陋,如魔鬼、林神、吃人妖魔。一本古老的手稿上用古方言寫道:「我親眼看見伊馬紐斯。」博卡熱的老人們如今不知道喧閙考古日是誰,也不知道藍軍災星是誰,但他們大致知道伊馬紐斯。伊馬紐斯已融入當地的迷信之中了。

在特雷莫雷爾和普呂莫加這兩個當年受喧閙者古日之害的村莊,人們至今還談論伊馬紐斯。在旺代,其他人是野蠻,喧閙者古田卻是暴虐。他像酋長一樣,全身刺上十字架和百合花,臉上透出一股几乎超自然的凶光,表明他的靈魂與別人的靈魂不同。戰鬥中他窮凶極惡,戰鬥後他殘忍至極。他的心靈是彎曲的,他能忠心耿耿,也能窮凶極惡。他會推理嗎?會的,但是像爬行的蛇一樣,成螺旋形。他的出發點是英雄主義,終點卻是謀殺。無法猜測他的決定從何而來,這些決定因殘酷而顯得壯觀。他能做出一切出乎意料的可怕的事。他的殘酷驚心動魄。

因此他才有這個畸形的綽號:伊馬紐斯。

德•朗特納克候爵信任他的殘酷。

殘酷,一點不錯。伊馬紐斯的專長是殘酷。但是在戰略戰術上,他並不高明。侯爵也許不該讓他當副指揮官。總之,侯爵讓伊馬紐斯替他照料一切。

喧閙者古日是好戰者而非軍事家,他能指死一群人而不善於守一座城。但他仍然佈置了前哨。

黃昏來臨,德•朗特納克候爵視察完計劃中的炮台地形,返回多爾,突然間他聽見炮聲。他抬頭看,見多爾的大街上升起紅色的煙霧。這是進攻、奇襲和突擊。城裡在打仗。

朗特納克一向遇事不驚,這次卻目瞪口獃。他決沒有料到會發生這種事。這會是誰呢?顯然不會是戈萬。不可能用一個人去攻打四個人。那麼是萊謝爾?那該是怎樣的急行軍!不大可能是萊謝爾,絶不可能是戈萬。

朗特納克快馬加鞭。他路上遇見逃難的人,便向他們詢問,他們失魂落魄地叫道:

「藍軍!藍軍!」當他趕進城時,形勢惡劣。


  
下面就是事情的經過。

三小部隊和大戰役

我們剛纔看到,農民們到達多爾以後,便在城裡散開,願意幹什麼就幹什麼,正如旺代人所說:「出於情分而服從」。這種服從能產生英雄,但不能產生士兵。他們將大炮和輜重都放在老菜市場的拱頂下,然後一面吃喝,一面「做念珠」,疲憊不堪,橫七豎八地倒在大街上,不是守衛大街,而是堵塞大街。黃昏逐漸來臨,大多數人都頭枕口袋睡着了。有幾個人身邊還帶著老婆,因為農婦常常與農民相隨;在旺代,有身孕的農婦可以充當奸細。這是一個溫暖的七月之夜,星星在深透的暗藍色天空閃爍。在這個不像軍營而像商旅客棧的宿營地上,人們安然入睡。突然,那些還沒有闔眼的人,在黃昏的微光下,看見大街日有三門大炮正對著這邊。

這是戈萬。他襲擊了前哨,進了城,佔據了街口。

一位農民起身喝問口令,並且放了一槍,對方以大炮還擊,於是開始了一場激烈的槍戰。昏昏欲睡的人們突然跳了起來。可怕的打擊。他們披着星光入睡,醒來時卻彈片橫飛。

最初的一刻極其可怕。密密麻麻的一大堆人突然被擊斃,有什麼比這更悲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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