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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55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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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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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康欲以斌爲丹陽尹,言其家貧。上覺之,曰:「以爲吳郡。」後會稽太守羊玄保求還,義康又欲以斌代之。上時未有所擬,倉卒曰:「我已用王鴻。」上以嫌隙既成,將致大禍,十七年,乃收劉湛;又誅斌及大將軍錄事參軍劉敬文並賊曹孔劭秀、中兵邢懷明、主簿孔胤秀、丹陽丞孔文秀、司空從事中郎司馬亮、烏程令盛曇泰;徙尚書庫部郎何默子、餘姚令韓景之、永興令顔遙之、湛弟黃門郎素、斌弟給事中溫于廣州;王履廢于家。青州刺史杜驥勒兵殿內,以備非常。義康時入宿,留止中書省,遣人宣旨告以湛等罪。義康上表遜位,改授江州刺史,出鎮豫章,實幽之也。停省十餘日,桂陽侯義融、新渝侯義宗、秘書監徐湛之往來慰視。于省奉辭,便下渚,上唯對之慟哭,遣沙門慧琳視之。義康曰:「弟子有還理不?」琳公曰:「恨公不讀數百卷書。」征虜司馬蕭斌爲義康所昵,劉斌等讒之被斥,乃以斌爲諮議,領豫章太守,事無大小皆委之。司徒主簿謝綜素爲義康所狎,以爲記室。左右愛念者並聽隨從至豫章。辭州見許,資奉優厚,朝廷大事,皆報示之。

義康未敗時,東府聽事前井水忽湧,野雉江鷗併入所住齋前。龍驤參軍巴東扶令育上表申明義康,奏,即收付建康獄賜死。


  

會稽長公主于兄弟爲長,帝所親敬。上嘗就主宴集甚歡,主起再拜頓首,悲不自勝。上不曉其意,起自扶之,主曰:「車子歲暮,必不見容,特乞其命。」因慟哭。上亦流涕,指蔣山曰:「必無此慮,若違今誓,便是負初寧陵。」即封所飲酒賜義康曰:「會稽姊飲憶弟,所飲余,今封送。」車子,義康小字也。

二十二年,太子詹事范曄等謀反,事連義康,詔特宥大闢,並子女並免爲庶人,絶屬籍,徙安成郡。義康在安成讀漢書見淮南厲王長事,廢書嘆曰:「前代乃有此,我得罪爲宜也。」

二十四年,豫章胡誕世、前吳平令袁惲等謀奉戴義康,太尉江夏王義恭奏徙義康廣州,奏可,未行,會魏軍至瓜步,天下擾動,上慮有異志者奉義康爲亂,孝武時鎮彭城及尚書左仆射何尚之並言宜早爲之所。二十八年正月,遣中書舍人嚴麝持藥賜死。義康不肯服藥,曰:「佛教自殺不復人身。」乃以被掩殺之,以侯禮葬安成郡。子允,元兇殺之。孝武大明四年,義康女玉秀等乞反葬舊塋,詔聽之。

江夏文獻王義恭,幼而明嶷,姿顔端麗,武帝特所鍾愛。帝性儉,諸子飲食不過五醆盤。義恭求須果食,日中無算,得未嘗噉,悉以與傍人。諸王未嘗敢求,求亦不得。

元嘉六年,爲都督、荊州刺史。義恭涉獵文義,而驕奢不節。及出藩,文帝與書誡之曰:

禮賢下士,聖人垂訓,驕侈矜尚,先哲所去。豁達大度,漢祖之德,猜忌褊急,魏武之累。漢書稱衛青云:「大將軍遇士大夫以禮,與小人有恩。」西門、安於,矯性齊美,關羽、張飛,任偏同弊。行己舉事,深宜鑒此。汝一月日自用不可過三十萬,若能省此益美。

西楚殷曠,常宜早起,接對賓侶。園池堂觀,計無須改作。凡訊獄前一二日,可取訊簿密與劉湛輩粗共詳論,慎無以喜怒加人。能擇善者從之,美自歸己。不可專意自決,以矜獨斷之明也。刑獄不可壅滯,一月可再訊。

凡事皆應慎密。名器深宜慎惜,不可妄以假人。聲樂嬉遊,不宜令過。宜數引見佐吏,非惟臣主自應相見。不數則彼我不親,不親無因得盡人情,人情不盡,何由具知衆事。

九年,爲南兗州刺史,加都督,鎮廣陵。十六年,進位司空。明年,彭城王義康有罪出藩,征義恭爲侍中、都督揚南徐兗三州、司徒、錄尚書事,領太子太傅。給班劍二十人,置佐領兵。二十一年,進太尉,領司徒。義恭小心,且戒義康之失,雖爲總錄,奉行文書而已。文帝安之。年給相府錢二千萬,他物稱此。而義恭性奢,用常不足,文帝又別給錢年至千萬。時有獻五百里馬者,以賜義恭。

二十七年,文帝欲有事河、洛,義恭總統群帥,出鎮彭城。及魏軍至瓜步,義恭與孝武閉城自守。初,魏軍深入,上慮義恭不能固彭城,備加誡勒。義恭答曰:「臣雖未能臨瀚海,濟居延,庶免劉仲奔逃之恥。」及魏軍至,義恭果欲走,賴衆議得停。降號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魯郡孔子舊廟有柏樹二十四株,歷漢、晉,其大連抱。有二株先倒折,土人崇敬,莫之敢犯。義恭悉遣伐取,父老莫不嘆息。又以本官領南兗州刺史,加都督,移鎮盱眙,修館宇擬東城。

二十九年冬,還朝,上以禦所乘蒼鷹船上迎之。遭太妃憂,改授大將軍、南徐州刺史。還鎮東府。元兇肆逆,其日劭急召義恭。先是,詔召太子及諸王,慮有詐妄致害者,召皆有人;至是,義恭求常所遣傳詔,劭遣之而後入。義恭凡府內兵仗,並送還台。進位太保。

孝武入討,劭疑義恭有異志,使入住尚書下省,分諸子並住神獸門外侍中下省。孝武前鋒至新亭,劭挾義恭出戰,故不得自拔。戰敗,義恭單馬南奔。劭大怒,遣始興王浚殺義恭十二子。


  

義恭既至,勸孝武即位。授太尉、錄尚書六條事、假黃鉞。事甯,進位太傅,領大司馬,增班劍爲三十人,以在藩所服玉環大綬賜之。上不欲致禮太傅,諷有司奏「天子不應加拜」,從之。及立太子,東宮文案,使先經義恭。

及南郡王義宣等反,又加黃鉞,白直百人入六門。事平,以臧質七百里馬賜義恭。孝武以義宣亂逆,由於強盛,欲削王侯。義恭希旨,請省錄尚書,上從之。又與驃騎大將軍竟陵王誕奏陳貶損之格九條,詔外詳議。於是有司奏九條之格猶有未盡,更加附益,凡二十四條。大抵「聽事不得南面坐施帳;國官正冬不得跣登國殿;公主妃傳令,不得朱服;輿不得重扛;鄣扇不得雉尾;劍不得鹿盧形;槊毦不得孔雀白氅;夾轂隊不得絳襖;平乘但馬不得過二匹;胡伎不得綵衣;舞伎正冬着褂衣,不得莊面;諸妃主不得着緄帶;信幡非台省官悉用絳;郡縣內史相及封內長官于其封君,罷官則不復追敬,不稱臣;諸鎮常行,車前不得過六隊;刀不得過銀銅飾;諸王女封縣主,諸王子孫襲封王之妃及封侯者夫人行,並不得鹵簿;諸王子繼體爲王者,婚葬吉凶,悉依諸國公侯之禮,不得同皇弟皇子;車輿非軺車不得油幢;平乘船皆下兩頭作露平形,不得擬象龍舟」。詔可。

孝建二年,爲揚州刺史,加入朝不趨,贊拜不名,劍履上殿。固辭殊禮。義恭撰要記五卷,起前漢訖晉太元,表上之。詔付秘閣。時西陽王子尚有盛寵,義恭解揚州以避之。乃進位太宰,領司徒。

義恭常慮爲孝武所疑,及海陵王休茂于襄陽爲亂,乃上表稱「諸王貴重,不應居邊。有州不須置府」。其餘制度又多所減省。時孝武嚴暴,義恭慮不見容,乃卑辭曲意附會,皆有容儀,每有祥瑞輒上賦頌。大明元年,有三脊茅生石頭西岸,又勸封禪,上甚悅。及孝武崩,遺詔:「義恭解尚書令,加中書監。柳元景領尚書令,入住城內。事無鉅細,悉關二公,大事與沈慶之參決,若有軍旅,可爲總統。尚書中事委顔師伯,外監所統委王玄謨。」

前廢帝即位,復錄尚書,本官如故。尚書令柳元景即本號開府儀同三司,領兵置佐,一依舊準。又增義恭班劍爲四十人,更申殊禮之命。固辭殊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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