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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63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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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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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帝二十八男。文穆皇后生廢帝子業、豫章王子尚。陳淑媛生晉安王子勛。阮容華生安陸王子綏。徐昭容生皇子子深。何淑儀生松滋侯子房。史昭華生臨海王子頊。殷貴妃生始平孝敬王子鸞。次永嘉王子仁與皇子子深同生。何婕妤生皇子子鳳。謝昭容生始安王子真。江婕妤生皇子子玄。史昭儀生邵陵王子元。次齊敬王子羽與始平孝敬王子鸞同生。江美人生皇子子衡。楊婕妤生淮南王子孟。次皇子子況與皇子子玄同生;次南平王子産與永嘉王子仁同生;次晉陵孝王子云、次皇子子文並與始平孝敬王子鸞同生;次廬陵王子輿與淮南王子孟同生;次南海哀王子師與始平孝敬王子鸞同生;次淮陽思王子霄與皇子子玄同生;次皇子子雍與始安王子真同生;次皇子子趨與皇子子鳳同生;次皇子子期與皇子子衡同生;次東平王子嗣與始安王子真同生。張容華生皇子子悅。安陸王子綏、南平王子産、廬陵王子輿並出繼。皇子子深、子鳳、子玄、子衡、子況、子文、子雍未封早夭。子趨、子期、子悅未封,爲明帝所殺。

豫章王子尚字孝師,孝武第二子也。孝建三年,年六歲,封西陽王。大明三年,分浙江西立王畿;以浙江東爲揚州,以子尚爲刺史,加都督。五年,改封豫章王,領會稽太守。七年,進號車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時東土大旱,鄞縣多疇田,孝武使子尚表至鄞縣勸農,又立左學,召生徒,置儒林祭酒一人,學生師敬,位比州中從事。文學祭酒一人,比州西曹。勸學從事二人比祭酒從事。


  

前廢帝即位,罷王畿複舊,征子尚都督揚、南徐二州諸軍事,領尚書令。初,孝建中,孝武以子尚太子母弟,甚留心;後新安王子鸞以母幸見愛,子尚寵衰。及長凶慝,有廢帝之風。明帝既殞廢帝,乃稱太皇太后令曰:「子尚頑凶,楚玉淫亂,並于第賜盡。」楚玉,廢帝姊山陰公主也。廢帝改封會稽郡長公主,給鼓吹一部,加班劍二十人,未拜受而廢帝敗。

晉安王子勛字孝德,孝武第三子也。眼患風,不爲孝武所愛。大明四年,年五歲,封晉安王。七年,爲江州刺史,加都督。八年,改授雍州,未拜而孝武崩,還爲江州。

時廢帝狂凶,多所誅害。前撫軍諮議參軍何邁謀因帝出爲變,迎立子勛。事泄,帝誅邁,使八座奏子勛與邁通謀,遣左右朱景送藥賜子勛死。景至盆口,遣報長史鄧琬。琬等奉子勛起兵,以廢立爲名。明帝定亂,進子勛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琬等不受命。

泰始二年正月七日,奉子勛爲帝,即僞位於尋陽,年號義嘉,備置百官,四方回應。是歲四方貢計,並詣尋陽。及軍敗,子勛見殺,時年十一。即葬尋陽廬山。

松滋侯子房字孝良,孝武第六子也。大明四年,年五歲,封尋陽王。前廢帝景和元年,爲會稽太守,加都督。明帝即位,征爲撫軍,領太常。長史孔覬不受命,舉兵應晉安王子勛。上虞令王晏殺覬,送子房還建鄴。上宥之,貶爲松滋縣侯。司徒建安王休仁以子房兄弟終爲禍難,勸上除之。廢徙遠郡見殺,年十一。

臨海王子頊字孝烈,孝武第七子也。初封歷陽王,後改封臨海,位荊州刺史。明帝即位,進督雍州,長史孔道存不受命,應晉安王子勛。事敗賜死,年十一。

始平孝敬王子鸞字孝羽,孝武第八子也。大明四年,封襄陽王,尋改封新安。五年,爲北中郎將、南徐州刺史,領南琅邪太守。母殷淑儀寵傾後宮,子鸞愛冠諸子,凡爲上眄遇者莫不入子鸞府國。爲南徐州,又割吳郡屬之。六年,丁母憂。前廢帝素疾子鸞有寵,及即位,既誅群臣,乃遣使賜子鸞死,時年十歲。子鸞臨死謂左右曰:「願後身不復生王家。」同生弟妹並死。明帝即位,改封始平王,以建平王景素子延年嗣。

永嘉王子仁字孝和,孝武第九子也。大明五年,封永嘉王。明帝即位,以爲湘州刺史。帝尋從司徒建安王休仁計,未拜賜死,時年十歲。

始安王子真字孝貞,孝武第十一子也。

邵陵王子元字孝善,孝武第十三子也。並被明帝賜死。

齊敬王子羽字孝英,孝武第十四子也。生二歲而薨,追加封諡。

淮南王子孟字孝光,孝武第十六子也。初封淮南王,明帝改封安成王,未拜賜死。

晉陵孝王子云字孝舉,孝武第十九子也。大明六年封,未拜而亡。

南海哀王子師字孝友,孝武第二十二子也。大明七年封,未拜,爲前廢帝所害。明帝即位追諡。

淮陽思王子霄字孝雲,孝武第二十三子也。早薨,追加封諡。

東平王子嗣字孝叔,孝武帝第二十七子也,明帝賜死。

武陵王贊字仲敷,小字智隨,明帝第九子也。明帝既誅孝武諸子,詔以智隨奉孝武爲子,封武陵郡王。順帝升明二年薨,國除。

明帝十二男:陳貴妃生後廢帝。謝修儀生皇子法良。陳昭華生順帝。徐婕妤生第四皇子。鄭修容生皇子智井。次晉熙王燮與皇子法良同生。泉美人生邵陵殤王友;次江夏王躋與第四皇子同生。徐良人生武陵王贊。杜修華生隨陽王翽。次新興王嵩與武陵王贊同生。又泉美人生始建王禧。智井、燮、躋、贊並出繼。法良未封。第四皇子未有名,早夭。

邵陵殤王友字仲賢,明帝第七子也。年五歲,出爲南中郎將、江州刺史,封邵陵王。後廢帝元徽二年,桂陽王休范誅後,王室微弱,友府州文案及臣吏不諱「有無」之「有」。順帝升明二年,徙南豫州刺史,薨。無子國除。


  
隨陽王翽字仲儀,明帝第十子也。初封南陽王,升明二年,改封隨陽。齊受禪,封舞陰縣公。

新興王嵩字仲岳,明帝第十一子也。齊受禪,降封定襄縣公。

始建王禧字仲安,明帝第十二子也。齊受禪,降封荔浦縣公,尋並雲謀反賜死。

論曰:甚矣哉,元嘉之遇禍也。殺逆之釁,事起肌膚,因心之童,遂亡天性。雖鳴鏑之酷,未極于斯,其不至覆亡,亦爲幸也。明皇統運,疑隙內構,尋斧所加,先自王戚。晉刺以獷暴摧軀,巴哀由和良酖體,保身之路,未知攸適。昔之戒子,慎勿爲善,詳求其旨,將遠有以乎。詩云:「不自我先,不自我後。」蓋古人之畏亂也。孝武諸子,提挈以成釁亂,遂至宇內沸騰,王室如毀,而帝之諸胤莫不殲焉。強不如弱,義在於此。明帝負螟之慶,事非己出,枝葉不茂,豈能庇其本乎。

 卷十五

 列傳第五

劉穆之徐羡之傅亮檀道濟

及武帝克京城,從何無忌求府主簿,無忌進穆之。帝曰:「吾亦識之。」即馳召焉。時穆之聞京城有叫聲,晨出陌頭,屬與信會,直視不言者久之,反室壞布裳爲褲往見帝,帝謂曰:「我始舉大義,須一軍吏甚急,誰堪其選?」穆之曰:「無見踰者。」帝笑曰:「卿能自屈,吾事濟矣。」即于坐受署。從平建鄴,諸大處分,皆倉卒立定,並穆之所建,遂動見諮詢。穆之亦竭節盡誠,無所遺隱。

時晉綱寬弛,威禁不行,盛族豪家,負勢陵縱;重以司馬元顯政令違舛,桓玄科條繁密。穆之斟酌時宜,隨方矯正,不盈旬日,風俗頓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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