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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65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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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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瑀性使氣尚人,後爲御史中丞,甚得志。彈蕭惠開云:「非才非望,非勛非德。」彈王僧達云:「蔭藉高華,人品冗末。」朝士莫不畏其筆端。

轉右衛將軍。年位本在何偃前,孝武初,偃爲吏部尚書,瑀圖侍中不得。與偃同從郊祀,時偃乘車在前,瑀策駟居後,相去數十步,瑀蹋馬及之,謂偃曰:「君轡何疾?」偃曰:「牛駿馭精,所以疾耳。」偃曰:「君馬何遲?」曰「騏驥羅于覊絆,所以居後」。偃曰:「何不着鞭使致千里?」答曰:「一蹙自造青雲,何至與駑馬爭路。」然甚不得意,謂所親曰:「人仕宦,不出當入,不入當出,安能長居戶限上?」因求益州。及行,甚不得意,至江陵,與顔竣書曰:「朱修之三世叛兵,一日居荊州,青油幕下,作謝宣明面目見向,使齋帥以長刀引吾下席,于吾何有,政恐匈奴輕漢耳。」坐奪人妻爲妾免官。


  

後爲吳興太守,侍中何偃嘗案之云:「參伍時望。」瑀大怒曰:「我于時望何參伍之有。」遂與偃絶。族叔秀之爲丹陽,瑀又與親故書曰:「吾家黑面阿秀遂居劉安衆處,朝廷不爲多士。」其年疽發背,何偃亦發背癕。瑀疾已篤,聞偃亡,歡躍叫呼,於是亦卒。諡曰剛。

祥字顯征,式之孫也。父敳,太宰從事中郎。祥少好文學,性韻剛疏,輕言肆行,不避高下。齊建元中,爲正員郎。司徒褚彥回入朝,以腰扇鄣日,祥從側過,曰:「作如此舉止,羞面見人,扇障何益。」彥回曰:「寒士不遜。」祥曰:「不能殺袁、劉,安得免寒士。」

永明初,撰宋書,譏斥禪代,尚書令王儉密以啓聞,上銜而不問。爲臨川王驃騎從事中郎。祥兄整爲廣州,卒官,祥就整妻求還資,事聞朝廷。又于朝士多所貶忽。王奐爲尚書仆射,祥與奐子融同載,行至中堂,見路人驅驢,祥曰:「驢,汝好爲之,如汝人才,皆已令仆。」着連珠十五首,以寄其懷。其譏議者云:「希世之寶,違時必賤,偉俗之器,無聖則淪。是以明玉黜于楚岫,章甫窮於越人。」有以祥連珠啓上,上令御史中丞任遐奏其過惡,付廷尉。上別遣敕祥曰:「我當原卿性命,令卿萬里思愆。卿若能改革,當令卿得還。」乃徙廣州。不得意,終日縱酒,少時卒。

秀之字道寶,穆之從父兄子也。祖爽,山陰令。父仲道,餘姚令。秀之少孤貧,十歲時與諸兒戲前渚,忽有大蛇來,勢甚猛,莫不顛沛驚呼,秀之獨不動,衆並異之。東海何承天雅相知器,以女妻之。兄欽之爲朱齡石右軍參軍,隨齡石敗沒,秀之哀戚不歡宴者十年。

宋景平二年,除駙馬都尉。元嘉中,再爲建康令,政績有聲。孝武鎮襄陽,以爲撫軍錄事參軍、襄陽令。襄陽有六門堰,良田數千頃,堰久決壞,公私廢業。孝武遣秀之修復,雍部由是大豐。

後除西戎校尉、梁南秦二州刺史,加都督。漢川饑饉,秀之躬自儉約。先是漢川悉以絹爲貨,秀之限令用錢,百姓利之。二十七年,大舉北侵,遣輔國將軍楊文德、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劉弘宗受秀之節度,震盪汧隴。

元兇弒逆,秀之即日起兵,求赴襄陽,司空南譙王義宣不許。事甯,遷益州刺史,折留奉祿二百八十萬付梁州鎮庫,此外蕭然。梁、益豐富,前後刺史莫不大營聚畜,多者致萬金。所攜賓僚並都下貧子,出爲郡縣,皆以苟得自資。秀之爲政整肅,遠近悅焉。

南譙王義宣據荊州爲逆,遣徵兵于秀之,秀之斬其使。以起義功,封康樂縣侯,徙丹陽尹。先是秀之從叔穆之爲丹陽,與子弟聽事上宴,聽事柱有一穿,穆之謂子弟及秀之,汝等試以慄遙擲柱,入穿者後必得此郡。唯秀之獨入焉,其言遂驗。時賒買百姓物不還錢,秀之以爲非宜,陳之甚切。雖納其言,竟不用。

遷尚書右仆射。時定製令,疑人殺長吏科,議者謂會赦宜以徙論。秀之以爲「律文雖不顯人殺官長之旨,若遇赦但止徙論,便與悠悠殺人曾無一異。人敬官長比之父母,行害之身雖遇赦,謂宜長付尚方,窮其天命,家口補兵」。從之。

後爲甯蠻校尉、雍州刺史,加都督。將征爲左仆射,會卒。贈司空,諡忠成公。

秀之野率無風采,而心力堅正。上以其蒞官清潔,家無餘財,賜錢二十萬,布三百疋。傳封至孫,齊受禪,國除。

徐羡之字宗文,東海郯人也。祖甯,尚書吏部郎。父祚之,上虞令。羡之爲桓修撫軍中兵參軍,與宋武帝同府,深相親結。武帝北伐,稍遷太尉左司馬,掌留任,副貳劉穆之。

帝議北伐,朝士多諫,唯羡之默然。或問何獨不言,羡之曰:「今二方已平,拓地萬里,唯有小羌未定。公寢食不安,何可輕豫其議。」

穆之卒,帝欲用王弘代之。謝晦曰:「休元輕易,不若徐羡之。」乃以羡之爲丹陽尹,總知留任,甲仗二十人出入,加尚書仆射。


  

義熙十四年,軍人朱興妻周生子道扶,年三歲,先得癇病。周因其病,發掘地生埋之,爲道扶姑雙女所告,周棄市。羡之議曰:「自然之愛,豺狼猶仁,周之凶忍,宜加顯戮。臣以爲法律之外,尚弘通理,母之即刑,由子明法。爲子之道,焉有自容之地。愚謂可特申之遐裔。」從之。

及武帝即位,封南昌縣公,位司空、錄尚書事、揚州刺史。羡之起自布衣,又無術學,直以局度,一旦居廊廟,朝野推服,咸謂有宰臣之望。沈密寡言,不以憂喜見色。頗工弈棋,觀戲常若未解,當世倍以此推之。傅亮、蔡廓嘗言徐公曉萬事,安異同。嘗與傅亮、謝晦宴聚,亮、晦才學辯博,羡之風度詳整,時然後言。鄭鮮之嘆曰:「觀徐、傅言論,不復以學問爲長。」武帝不豫,加班劍三十人。宮車晏駕,與中書令傅亮、領軍將軍謝晦、鎮北將軍檀道濟同被顧命。少帝詔羡之、亮率衆官內月一決獄。

帝后失德,羡之等將謀廢立,而廬陵王義真多過,不任四海。乃先廢義真,然後廢帝。時謝晦爲領軍,以府舍內屋敗應修理,悉移家人出宅,聚將士于府內。檀道濟以先朝舊將,威服殿省,且有兵衆,召入朝告之謀。既廢帝,侍中程道惠勸立皇子義恭,羡之不許。及文帝即位,改封南平郡公,固讓加封。有司奏車駕依舊臨華林園聽訟,詔如先二公權訊。

元嘉二年,羡之與傅亮歸政,三奏乃見許。羡之仍遜位,退還私第。兄子佩之及程道惠、吳興太守王韶之等,並謂非宜,敦勸甚苦。復奉詔攝任。

三年正月,帝以羡之、亮、晦旬月間再肆酖毒,下詔暴其罪,誅之。爾日,詔召羡之至西明門外,時謝晦弟皭爲黃門郎正直,報亮云:「殿中有異處分。」亮馳報羡之,羡之乘內人問訊車出郭,步走至新林,入陶竈中自縊而死,年六十三。羡之初不應召,上遣領軍到彥之、右衛將軍王華追討。及死,野人以告,載屍付廷尉。

初,羡之年少時,嘗有一人來謂曰:「我是汝祖。」羡之拜。此人曰:「汝有貴相而有大厄,宜以錢二十八文埋宅四角,可以免災。過此可位極人臣。」後羡之隨親之縣,住在縣內。嘗暫出,而賊自後破縣,縣內人無免者,鷄犬亦盡,唯羡之在外獲全。又隨從兄履之爲臨海樂安縣,嘗行經山中,見黑龍長丈餘,頭有角,前兩足皆具,無後足,曳尾而行。及拜司空,守關將入,彗星辰見危南。又當拜時,雙鸛集太極殿東鴟尾鳴喚,竟以凶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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