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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87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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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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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太子家令,掌管記,深爲詔明太子賞接。秘書監任昉出爲新安郡,別舉詩云:「詎念耋嗟人,方深老夫托。」其屬意如此。梁武嘗訪舉于覽,覽曰:「識藝過臣甚遠,唯飲酒不及于臣。」帝大悅。尋除安成郡守,母往于郡喪,辭不赴。歷位左戶尚書,遷掌吏部尚書。舉祖莊、父瀹、兄覽並經此職,前代少比。

舉尤長玄理及釋氏義,爲晉陵郡時,常與義學僧遞講經論,征士何胤自虎丘山出赴之,其盛如此。先是,北度人盧廣有儒術,爲國子博士,于學發講,仆射徐勉以下畢至。舉造坐屢折廣,辭理遒邁。廣深歎服,仍以所執麈尾、斑竹杖、滑石書格薦之,以況重席焉。加侍中,遷尚書右仆射。


  

大同三年,出爲吳郡太守。先是,何敬容居郡有美績,世稱爲「何吳郡」。及舉爲政,聲跡略相比。曾要何征君講中論,何難以巾褐入南門,乃從東園進。致詩往複,爲虎丘山賦題于寺。

入爲侍中、太子詹事、翊左將軍。舉父瀹齊時終此官,累表乞改,敕不許。後遷尚書仆射,侍中、將軍如故。舉雖屢居端揆,未嘗肯預時政,保身固寵,不能有所發明。因疾陳解,敕輒賜假,並敕處方,加給上藥,其恩遇如此。

侯景來降,帝詢訪朝臣,舉及朝士皆請拒之。帝從朱異言納之,以爲景能立功趙、魏。舉等不敢復言。太清二年,遷尚書令,卒於內台。上曰:「舉非止歷官已多,亦人倫儀表,久着公望,悵恨未授之,可贈侍中、中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舉宅內山齋舍以爲寺,泉石之美,殆若自然。臨川、始興諸王常所游踐。邵陵王綸于婁湖立園,廣燕,酒後好聚衆賓冠,手自裂破,投之唾壺,皆莫敢言。舉嘗預宴,王欲取舉幘。舉正色曰:「裂冠毀冕,下官弗敢聞命。」拂衣而退。王屢召不返,甚有慚色。舉托情玄勝,尤長佛理,注淨名經,常自講說。有文集二十捲。子嘏。

嘏字含茂,風神清雅,頗善屬文。仕梁爲太子中庶子,建安太守。侯景之亂,之廣州依蕭勃。勃敗,在周迪門。後依陳寶應,寶應平,方詣闕。歷侍中,中書令,都官尚書。卒,諡曰光子。有文集行于世。

子儼位侍中、御史中丞、太常卿;瀹位尚書仆射。

舉兄子僑字國美。父玄大,仕梁侍中。僑素貴,嘗一朝無食,其子啓欲以班史質錢,答曰:「寧餓死,豈可以此充食乎?」太清元年卒,集十捲。長子褘。

僑弟劄字世高,亦博涉文史,位湘東王諮議,先僑卒。

論曰:易雲,「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弘微立履所蹈,人倫播美,其世濟不隕,蓋有馮焉。敬衝出入三代,驟經遷革,遁俗之志,無聞貞固之道,居官之方,未免貨財之累。因傴成敬,偃仰當年。古人云:處士全盜虛聲,斯之謂矣。

 卷二十一

 列傳第十一

王弘

弘少好學,以清悟知名。弱冠爲會稽王道子驃騎主簿。珣頗好積聚,財物布在人間,及薨,弘悉燔券書,一不收責,其餘舊業,悉委諸弟。時內外多難,在喪者皆不得終其哀,唯弘徵召一無所就。

桓玄克建業,收道子付廷尉,臣吏莫敢瞻送,弘時尚居喪,獨道側拜辭,攀車涕泣,論者稱焉。

宋武帝召補鎮軍諮議參軍,以功封華容縣五等侯,累遷太尉左長史。從北征,前鋒已平洛陽,而未遣九錫,弘銜使還都諷朝廷。時劉穆之掌留任,而旨乃從北來,穆之愧懼發病,遂卒。宋國建,爲尚書仆射掌選,領彭城太守。奏彈世子左衛率謝靈運,爲軍人桂興淫其嬖妾,靈運殺興棄屍洪流,御史中丞王準之曾不彈舉。武帝答曰:「端右肅正風軌,誠副所期,自今以爲永制。」於是免靈運官。後遷江州刺史,省賦簡役,百姓安之。

永初元年,以佐命功,封華容縣公。三年入朝,進號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帝因宴集曰:「我布衣,始望不至此。」傅亮之徒並撰辭,欲盛稱功德。弘率爾對曰:「此所謂天命,求之不可得,推之不可去。」時稱其簡舉。


  

少帝景平二年,徐羡之等謀廢立,召弘入朝。文帝即位,以定策安社稷,進位司空,封建安郡公,固辭見許。進號車騎大將軍,開府、刺史如故。徐羡之等以廢弒罪,將及誅,弘以非首謀,且弟曇首又爲上所親委。事將發,密使報弘。羡之既誅,遷侍中、司徒、揚州刺史、錄尚書事,給班劍三十人。上西征謝晦,與彭城王義康居守,入住中書下省,引隊仗出入,司徒府權置參軍。元嘉五年春,大旱,弘引咎遜位。先是彭城王義康爲荊州剌史,鎮江陵,平陸令河南成粲與弘書,誡以盈滿,兼陳彭城王宜入知朝政,竟陵、衡陽宜出據列藩。弘由是固自陳請。乃降爲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六年,弘又上表陳彭城王宜入輔,並求解州,義康由是代弘爲司徒,與之分錄。弘又辭分錄。弘博練政體,留心庶事,斟酌時宜,每存優允。與八座丞郎疏曰:「同伍犯法,無人士不罪之科,然每至詰謫,輒有請訴。若常垂恩宥,則法廢不行,依事糾責,則物以爲苦。恐宜更爲其制。」時議多不同,弘以爲:

謂之人士,便無庶人之坐;署爲庶人,輒受人士之罰,不其頗歟?謂人士可不受同伍之謫,取罪其奴客,庸何傷邪?無奴客,可令輸贖。有修身閭閻,與群小實隔,又或無奴僮,爲衆所明者,官長二千石便親臨列上,依事遣判。又主守偷五疋,常偷四十疋,並加大闢。議者咸以爲重。弘以爲:

小吏無知,臨財易昧。或由疏慢,事蹈重科。宜進主守偷十疋,常偷五十疋死,四十疋降以補兵。至于官長以上,荷蒙榮祿,冒利五疋乃已爲弘,士人至此,何容復加哀矜。且此輩人士可殺不可謫,謂宜奏聞,決之聖旨。文帝從弘議。弘又上言:「舊制,人年十三半役,十六全役。今四方無事,應存消息。請以十五至十六爲半丁,十七爲全丁。」從之。及弟曇首亡,文帝嗟悼不已,見弘流涕歔欷,弘斂容而已。既而彭城王義康言于帝曰:「曇首既爲家寶,又爲國器,弘情不稱,何也?」帝曰:「賢者意不可度。」其見體亮如此。

九年進位太保,領中書監,餘如故。其年薨。贈太保、中書監,給節,加羽葆、鼓吹,增班劍爲六十人。諡曰文昭公,配食武帝廟庭。

弘既人望所宗,造次必存禮法。凡動止施爲及書翰儀體,後人皆依放之,謂爲王太保家法。雖歷藩輔,而不營財利,薨亡之後,家無餘業。而輕率少威儀。客有疑其諱者,弘曰:「家諱與蘇子高同。」性褊隘,人有忤意,輒加詈辱。少嘗摴蒱公城子野舍,及後當權,有人就弘求縣。此人嘗以蒱戲得罪,弘詰之曰:「君得錢會戲,何用祿爲。」答曰:「不審公城子野何所在。」弘默然。自領選及當朝總錄,將加榮爵於人者,每先呵責譴辱之,然後施行;若美相盼接語欣歡者,必無所諧。人問其故,答曰:「王爵既加於人,又相撫勞,便成與主分功,此所謂奸以事君者也。若求者絶官敘之分,既無以爲惠,又不微借顔色,即大成怨府,亦鄙薄所不任。」問者悅伏。子錫嗣。

錫字寡光,位太子左衛率、江夏內史,高自位遇。太尉江夏王義恭當朝,錫箕踞大坐,殆無推敬。卒,子僧亮嗣,齊受禪,降爵爲侯。僧亮弟僧衍,位侍中。弘少子僧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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