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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90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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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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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即位,歷中書令,吏部尚書。瑒性寬和,務清靜,無所抑揚。遷尚書左仆射,加侍中,參選事。

瑒居家篤睦,每歲時饋遺,遍及近親。敦誘諸弟,稟其規訓。卒,贈特進,諡曰光子。


  

瑒弟瑜字子珪,亦知名。美容儀。年三十,官至侍中。永定元年使齊,以陳郡袁憲爲副。齊以王琳故,囚之。齊文宣每行,載死囚以從,齊人呼曰供禦囚。每佗怒,則召殺之。瑜及憲並危殆者數矣,齊仆射楊遵彥每救護之。天嘉二年還朝,復爲侍中。卒,諡曰貞子。

論曰:語云「不有君子,其能國乎」。晉自中原沸騰,介居江左,以一隅之地,抗衡上國,年移三百,蓋有憑焉。其初諺云:「王與馬,共天下。」蓋王氏人倫之盛,實始是矣。及夫休元弟兄,並舉棟樑之任,下逮世嗣,無虧文雅之風。其所以簪纓不替,豈徒然也。僧達倡狂成性,元長躁競不止。

 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二

曇首有智局,喜慍不見于色,閨門內雍雍如也。手不執金玉,婦女亦不得以爲飾玩。自非祿賜,一毫不受於人。爲文帝鎮西長史,武帝謂文帝曰:「曇首輔相才也,汝可每事諮之。」及文帝被迎入奉大統,議者皆致疑,曇首與到彥之、從兄華並勸上行,上猶未許。曇首固陳,並言天人符應。上乃下,率府州文武嚴兵自衛,台所遣百官衆力不得近部伍。中兵參軍朱容子抱刀在平乘戶外,不解帶者累旬。及即位,謂曇首曰:「非宋昌獨見,無以致此。」以曇首爲侍中,領驍騎將軍,容子爲右軍將軍。誅徐羡之等及平謝晦,皆曇首及華力也。

元嘉四年,車駕出北堂,使三更竟,開廣莫門。南台雲,「應須白獸幡、銀字檀」。不肯開。尚書左丞羊玄保奏免御史中丞傅隆以下。曇首曰:「既無墨敕,又闕幡檀,雖稱上旨,不異單刺。元嘉元年、二年,雖有再開門例,此乃前事之違。今之守舊,未爲非禮。其不請白獸幡、銀字檀,致開門不時,由尚書相承之失,亦合糾正。」上特無問,更立科條。遷太子詹事,侍中如故。

自謝晦平後,上欲封曇首等,會燕集,舉酒勸之,因拊禦床曰:「此坐非卿兄弟,無復今日。」出詔以示之。曇首曰:「豈可因國之災,以爲身幸。陛下雖欲私臣,當如直史何。」封事遂寢。

時弘錄尚書事,又爲揚州刺史。曇首爲上所親委,任兼兩宮。彭城王義康與弘並錄,意常怏怏,又欲得揚州。以曇首居中分其權任,愈不悅。曇首固乞吳郡,文帝曰:「豈有欲建大廈而遺其棟樑?賢兄比屢稱疾,固辭州任,將來若相申許,此處非卿而誰?」時弘久疾,屢遜位,不許。義康謂賓客曰:「王公久疾不起,神州詎合臥臨?」曇首勸弘減府兵力之半,以配義康,乃悅。

七年卒,時年三十七。文帝臨慟,嘆曰:「王詹事所疾不救,國之衰也。」中書舍人周赳侍側曰:「王家欲衰,賢者先殞。」上曰:「直是我家衰耳。」贈光祿大夫。九年,以預誅徐羡之等謀,追封豫甯縣侯,諡曰文。孝武即位,配饗文帝廟庭。子僧綽嗣。

僧綽幼有大成之度,衆便以國器許之。好學,練悉朝典。年十三,文帝引見,拜便流涕哽咽,上亦悲不自勝。襲封豫寧縣侯,尚文帝長女東陽獻公主。初爲江夏王義恭司徒參軍。累遷尚書吏部郎,參掌大選,究識流品,任舉咸盡其分。

僧綽深沈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父曇首與王華並被任遇,華子新建侯嗣,才劣位遇亦輕。僧綽嘗謂中書侍郎蔡興宗曰:「弟名位應與新建齊,弟超至今日,蓋姻戚所致也。」遷侍中,時年二十九。始興王浚嘗問其年,僧綽自嫌早達,逡巡良久乃答,其謙退若此。

元嘉末,文帝頗以後事爲念,大相付託,朝政大小皆參焉。從兄微,清介士也,懼其太盛,勸令損抑。僧綽乃求吳郡及廣州,並不許。會巫蠱事泄,上先召僧綽具言之。及將廢立,使尋求前朝舊典。劭于東宮夜饗將士,僧綽密以啓聞。上又令撰漢、魏以來廢諸王故事送與江湛、徐湛之。湛之慾立隨王誕,江湛欲立南平王鑠,文帝欲立建平王宏,議久不決。誕妃即湛之女,鑠妃湛妹也。僧綽曰:「建立之事,仰由聖懷。臣謂惟宜速斷,幾事雖密,不可使難生慮表,取笑千載。」上曰:「卿可謂能斷大事,此事不可不慇勤;且庶人始亡,人將謂我無復慈愛之道。」僧綽曰:「恐千載之後,言陛下惟能裁弟,不能裁兒。」上默然。江湛出合謂僧綽曰:「卿向言將不傷直邪?」僧綽曰:「弟亦恨君不直。」


  

及劭弒逆,江湛在尚書上省,聞變,曰:「不用王僧綽言至此。」劭立,轉僧綽吏部尚書。及檢文帝巾箱及湛家書疏,得僧綽所啓饗士並廢諸王事,乃收害焉,因此陷北第諸侯王,以爲與僧綽有異志。孝武即位,追贈金紫光祿大夫,諡曰湣侯。

初,太社西空地,本吳時丁奉宅,孫皓流徙其家。江左初,爲周顗、蘇峻宅,後爲袁悅宅,又爲章武王司馬秀宅,皆以凶終;及給臧燾,亦頻遇禍,故世稱凶地。僧綽嘗謂宅無吉凶,請以爲第,始造,未及居而敗。子儉。

儉字仲寶,生而僧綽遇害,爲叔父僧虔所養。數歲,襲爵豫甯縣侯。拜受茅土,流涕嗚咽。幼篤學,手不釋卷。賓客或相稱美,僧虔曰:「我不患此兒無名,政恐名太盛耳。」乃手書崔子玉座右銘以貽之。丹陽尹袁粲聞其名,及見之曰:「宰相之門也。栝柏豫章雖小,已有棟樑氣矣,終當任人家國事。」言之宋明帝,選尚陽羡公主,拜駙馬都尉。帝以儉嫡母武康公主同太初巫蠱事,不可以爲婦姑,欲開塚離葬。儉因人自陳,密以死請,故事不行。

年十八,解褐秘書郎,太子舍人,超遷秘書丞。依七略撰七志四十捲,表獻之。又撰定元徽四部書目。母憂,服闋,爲司徒右長史。晉令,公府長史着朝服,宋大明以來着朱衣。儉上言宜複舊制,時議不許。及蒼梧暴虐,儉告袁粲求外出,引晉新安主婿王獻之任吳興爲例,補義興太守。

升明二年,爲長兼侍中,以父終此職,固讓。先是,齊高帝爲相,欲引時賢參贊大業,時謝朏爲長史,帝夜召朏,卻人與語久之,朏無言。唯有二小兒捉燭,帝慮朏難之,仍取燭遣兒,朏又無言,帝乃呼左右。儉素知帝雄異,後請間言于帝曰:「功高不賞,古來非一,以公今日位地,欲北面居人臣,可乎?」帝正色裁之,而神采內和。儉因又曰:「儉蒙公殊眄,所以吐所難吐,何賜拒之深。宋以景和、元徽之淫虐,非公豈復寧濟;但人情澆薄,不能持久,公若小復推遷,則人望去矣,豈唯大業永淪,七尺豈可得保?」帝笑曰:「卿言不無理。」儉又曰:「公今名位,故是經常宰相,宜禮絶群後,微示變革。當先令褚公知之,儉請銜命。」帝曰:「我當自往。」經少日,帝自造彥回,款言移晷,乃謂曰:「我夢應得官。」彥回曰:「今授始爾,恐一二年間未容便移。且吉夢未必便在旦夕。」帝還告儉,儉曰:「褚是未達理。」虞整時爲中書舍人,甚閒辭翰,儉乃自報整,使作詔。及高帝爲太尉,引儉爲右長史,尋轉左,專見任用。大典將行,禮儀詔策,皆出於儉,褚彥回唯爲禪詔,又使儉參懷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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