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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101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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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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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性詳雅,無趨競心,嘗與謝覽約,官至侍中,不復謀進仕。覽自吏部尚書出爲吳興郡,平心不畏強禦,亦由處俗情薄故也。峻爲侍中已後,雖不退身,亦淡然自守,無所營務。遷金紫光祿大夫,未拜,卒,諡惠子。

子琮爲國子生,尚始興王女繁昌主。琮不慧,爲學生所嗤,遂離婚。峻謝王,王曰:「此自上意,仆極不願如此。」峻曰:「下官曾祖是謝仁祖外孫,亦不藉殿下姻媾爲門戶耳。」


  

王鎮之字伯重,晉司州刺史胡之之從孫、而裕之從祖弟也。祖耆之,位中書郎,父隨之,上虞令。鎮之爲剡、上虞令,並有能名。桓玄輔晉,以爲大將軍錄事參軍。時三吳饑荒,遣鎮之銜命賑恤,而會稽內史王愉不奉符旨,鎮之依事糾奏。愉子綏,玄之外甥,當時貴盛,鎮之爲所排抑。以母老求補安成太守,以母憂去職。在官清潔,妻子無以自反,乃棄家致喪還上虞舊墓。葬畢,爲子標之求安復令,隨子之官。服闋,爲征西道規司馬、南平太守。後爲御史中丞,執正不撓,百僚憚之。

出爲建威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加都督。宋武帝謂人曰:「鎮之少着清績,必將繼美吳隱,嶺南弊俗,非此不康也。」在鎮不受俸祿,蕭然無營,去官之日,不異初至。武帝初建相國府,爲諮議參軍,領錄事。善於吏職,嚴而不殘。遷宋台祠部尚書。武帝踐阼,卒於宣訓衛尉。弟弘之。

弘之字方平,少孤貧,爲外祖征士何準所撫育,從叔獻之及太原王恭並貴重之。仕晉爲司徒主簿。家貧,性好山水,求爲烏傷令。桓玄輔晉,桓謙以爲衛軍參軍。時殷仲文還姑孰,祖送傾朝,謙要弘之同行,答曰:「凡祖離送別,必在有情,下官與殷風馬不接,無緣扈從。」謙貴其言。母隨兄鎮之之安成郡,弘之解職同行。義熙中,何無忌及宋武帝闢召,一無所就。

家在會稽上虞,從兄敬弘爲吏部尚書,奏弘之爲太子庶子,不就。文帝即位,敬弘爲尚書左仆射,陳弘之高行,征爲通直散騎常侍,又不就。敬弘嘗解貂裘與之,即着以採藥。性好釣,上虞江有一處名三石頭,弘之常垂綸于此。經過者不識之,或問漁師得魚賣不?弘之曰:「亦自不得,得亦不賣。」日夕,載魚入上虞郭,經親故門,各以一兩頭置門內而去。始寧沃川有佳山水,弘之又依岩築室。謝靈運、顔延之並相欽重。靈運與廬陵王義真箋曰:「會境既豐山水,是以江左嘉遁,並多居之。至若王弘之拂衣歸耕,踰歷三紀,孔淳之隱約窮岫,自始迄今。阮萬齡辭事就閒,纂戎先業,既遠同羲、唐,亦激貪厲競。若遣一有以相存,真可謂千載盛美也。」

弘之元嘉四年卒,顔延之慾爲作誄,書與其子曇生曰:「君家高世之善,有識歸重,豫染豪翰,所應載述,況仆托慕末風,竊以敘德爲事,但恨短筆不足書美。」誄竟不就。

曇生好文義,以謙和見稱,歷吏部尚書,太常卿。孝武末,爲吳興太守。明帝初興,與四方同逆,戰敗歸降,被宥,終於中散大夫。

阮萬齡,陳留尉氏人。祖思曠,左光祿大夫。父甯,黃門侍郎。萬齡少知名,爲孟昶建威長史。時袁豹、江夷相系爲昶司馬,時人謂昶府有三素望。萬齡家在會稽剡縣,頗有素情,位左戶尚書,太常。出爲湘州刺史,無政績。後爲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卒。

曇生弟普曜,位秘書監。普曜子晏。

晏字休默,一字士彥。仕宋,初爲建安國左常侍,稍至車騎,晉熙王燮安西板晏主簿,時齊武帝爲長史,與晏相遇。府轉鎮西,板晏爲記室。沈攸之事難,隨武帝鎮盆城。齊高帝時威權雖重,而衆情猶有疑惑,晏便專心奉事,軍旅書翰皆見委。性甚便僻,漸見親待,常參議機密。

建元初,爲太子中庶子。武帝在東宮,專斷朝事,多不聞啓,晏慮及罪,稱疾自疏。武帝即位,爲長兼侍中,意任如舊。遷侍中祭酒。遭母喪,起爲司徒左長史。晏父普曜藉晏勢,多歷通官。普曜卒,晏居喪有禮。

永明六年,爲丹陽尹。晏位任親重,自豫章王嶷、尚書令王儉皆降意接之,而晏每以疏漏被責,連稱疾。久之,轉爲江州刺史,泣不願出,留爲吏部尚書、太子右率,終以舊恩見寵。

時尚書令王儉雖貴而疏,晏既領選,權行台閣,與儉頗不平。儉卒,禮官欲依王導諡爲「文獻」,晏啓上曰:「導乃得此諡,但宋來不加素族。」謂親人曰:「平頭憲事已行矣。」十一年,爲右仆射,領太孫右衛率。


  
武帝崩,遺旨以尚書事付晏及徐孝嗣。鬱林即位,轉左仆射。及明帝謀廢立,晏便回應推奉,轉尚書令,封曲江縣侯,給鼓吹一部,甲仗五十人入殿。時明帝形勢已布,而莫敢先言,蕭諶兄弟握兵權,遲疑未決,晏頻三夜微步詣諶議,時人以此窺之。明帝與晏東府語及時事,晏抵掌曰:「公常言晏怯,今定如何?」建武元年,進號驃騎大將軍,給班劍二十人,又加兵百人,領太子少傅,進爵爲公。以魏軍動,給兵千人。

晏篤于親舊,爲時所稱,至是自謂佐命惟新,言論常非武帝故事,衆始怪之。明帝雖以事際須晏,而心相疑斥,料簡武帝中詔,得與晏手詔三百餘紙,皆是論國家事。永明中,武帝欲以明帝代晏領選,晏啓曰:「鸞清干有餘,然不諳百氏,恐不可居此職。」乃止。及見此詔,愈猜薄之。帝初即位,始安王遙光便勸誅晏,帝曰:「晏於我有勛,且未有罪。」遙光曰:「晏尚不能爲武帝,安能爲陛下?」帝默然變色。時帝常遣心腹左右陳世范等出涂巷采聽異言,由是以晏爲事。晏性浮動,志欲無厭,自謂旦夕開府。又望錄尚書,每謂人曰:「徐公應爲令。」又和徐詩云:「槐序候方調。」其名位在徐前,徐若三槐,則晏不言自顯,人或譏之。

晏人望未重,又與上素疏,中興初,雖以事計委任,而內相疑阻,晏無防意。既居朝端,事多專決,內外要職,並用周旋門義,每與上爭用人。數呼相工自視,雲當大貴。與客語,好屏人。上聞,疑晏欲反,遂有誅晏意。有鮮于文粲與晏子德元往來,密探朝旨,告晏有異志。又左右單景雋、陳世范等采巫覡言啓上,雲晏懷異圖。是時南郊應親奉,景雋等言晏因此與武帝故主帥于道中竊發。會獸犯郊壇,帝愈懼,未郊前一日,上乃停行,先報晏及徐孝嗣,孝嗣奉旨,而晏陳郊祀事大,必宜自力。景雋言益見信,元會畢,乃召晏于華林省誅之。下詔顯其罪,稱以河東王鉉識用微弱,欲令守以虛器,並令收付廷尉。

晏之爲員外郎也,父普曜齋前柏樹忽變成梧桐,論者以爲梧桐雖有棲鳳之美,而失後凋之節。及晏敗,果如之。又未敗前,見屋桷子悉是大蛇,就視之猶木也。晏惡之,乃以紙裹桷子,猶紙內搖動,蔌蔌有聲。又于北山廟答賽夜還,晏醉,部伍人亦飲酒,羽儀錯亂,前後十餘裡中,不復禁制。識者云此不復久也。未幾而敗。

晏子德元,有意尚,位車騎長史。德元初名湛,武帝曰:「劉湛、江湛,並不善終,此非佳名也。」晏乃改之,至是及誅。

晏弟詡,位少府卿。敕未登黃門郎,不得畜女伎,詡與射聲校尉陰玄智坐畜伎免官,禁錮十年。敕特原詡。詡亦篤舊。後拜廣州刺史。晏誅,上遣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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