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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 203 /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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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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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爲都督、南兗州刺史,在州以善政稱。尋有詔征還,百姓曹樂等三百七十人詣闕上表,稱績尤異一十五條,乞留爲州任。優詔許之。普通四年,征爲侍中、雲麾將軍,領石頭戍軍事。五年,出爲江州刺史。丁董淑媛憂,居喪過禮,固求解職。乃征授安右將軍,領石頭戍軍事。尋加護軍。羸瘠,不親視事。大通三年,因感疾薨于任。贈開府儀同三司,諡曰簡。

績寡玩好,少嗜欲,居無仆妾,躬事儉約。所有租秩,悉寄天府。及薨後,少府有南康國無名錢數千萬。子會理嗣。


  

會理字長才,少聰慧,好文史。年十一而孤,特爲武帝所愛,衣服禮秩與正王不殊。十五爲湘州刺史,多信左右。行事劉納每禁之,會理心不平,證以臓貨,收送建鄴。納嘆曰:「我一見天子,使汝等知。」會理厚送資糧,數遣慰喻。令心腹于青草湖爲盜,殺納百口俱盡。累遷都督、南兗州刺史。太清元年,督衆軍北侵,至彭城,爲魏師所敗,退歸本鎮。

二年,侯景圍城,會理入援。會北徐州刺史封山侯正表將應其兄正德,外托赴援,實謀襲廣陵。會理擊破之,方得進路。台城陷,會理歸鎮。侯景遣前臨江太守董紹先以武帝手敕召會理。其僚佐曰:「紹先書豈天子意。」咸勸拒之。會理用其典簽范子鸞計,曰:「天子年尊,受制賊虜,今有手敕召我入朝,臣子之心,豈得違背。且處江北,功業難成,不若身赴京都,圖之肘腋。」遂納紹先。紹先入,以烏幡麾衆,單馬遣之至都。景以爲司空兼尚書令。雖在寇手,每思匡複,與西鄉侯勸等潛布腹心,要結壯士。時范陽祖皓斬董紹先,據廣陵城起義,期以會理爲內應。皓敗,辭相連及。侯景矯詔免會理官,猶以白衣領尚書令。

是冬,景往晉熙,都下虛弱,會理復與柳敬禮及北兗州司馬成欽謀之。敬禮曰:「舉大事必有所資,今無寸兵,安可以動。」會理曰:「湖熟有吾故舊三千餘人,昨來相知,剋期響集。計賊守兵不過千人,若大兵外攻,吾等內應,直取王偉,事必有成。縱景後歸,無能爲也。」敬禮曰「善」。于時百姓厭賊,咸思用命。建安侯賁以謀告王偉,偉遂收會理及其弟通理。

時有錢唐褚冕,會理之舊,亦囚于省,問事之所起,考掠千計,終無所言。會理隔壁聞之,遙曰:「褚郎,卿豈不爲吾致此邪,然勿言。」王偉害會理等,冕竟以不服,偉赦之。會理弟通理字仲宣,位太子洗馬,封祈陽侯,至是亦遇害。

通理弟乂理字季英。生十旬而簡王薨,至三歲能言,見內人分散,涕泣相送,問其故,或曰:「此簡王宮人喪畢去耳。」乂理便號泣,悲不自勝。諸宮人見之,莫不哀感,爲之停者三人。服闋見武帝,升殿,又悲不自勝,帝爲之收涕,謂左右曰:「此兒大必爲奇士。」大同八年,封安樂縣侯。

乂理慷慨慕立功名,每讀書見忠臣烈士,未嘗不廢卷嘆曰:「一生之內,當無愧古人。」博覽多識,有文才。嘗祭孔文舉墓,並爲立碑,制文甚美。

及侯景內寇,乂理聚客赴南兗州,隨兄會理入援。及城陷,又隨會理還廣陵,因入齊爲質乞師。行二日,會景遣董紹先據廣陵,遂追獲之,防嚴不得與兄相見。乃僞請先還都,入辭母,因謂其姊安固主曰:「兄若至,願使善爲計自勉,勿顧以爲念。前途亦思立效,但未知天命何如耳。」至都,以魏降人元貞忠正可以託孤,乃以玉柄扇贈之。貞怪不受,乂理曰:「後當見憶。」會祖皓起兵,乂理奔長蘆,爲景所害。元貞始悟其前言,往收葬焉。

廬陵威王續字世欣,武帝第五子也。天監八年,封廬陵王。少英果,膂力絶人,馳射應發命中。武帝嘆曰:「此我之任城也。」嘗馳射于帝前,續中兩獐,冠于諸人。帝大悅。中大通二年,爲都督、雍州刺史、甯蠻校尉。大同元年,遷江州刺史,又爲驃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又爲都督、荊州刺史。薨,贈司空,諡曰威。

始元帝母阮修容得幸,由丁貴嬪之力,故元帝與簡文相得,而與廬陵王少相狎,長相謗。元帝之臨荊州,有宮人李桃兒者,以才慧得進,及還,以李氏行。時行宮戶禁重,續具狀以聞。元帝泣對使訴于簡文,簡文和之得止。元帝猶懼,送李氏還荊州,世所謂西歸內人者。自是二王書問不通。及續薨,元帝時爲江州,聞問,入合而躍,屧爲之破。尋自江州復爲荊州,荊州人迎於我境,帝數而遣之,吏人失望。

續多聚馬仗,蓄養趫雄,耽色愛財,極意收斂,倉儲庫藏盈溢。臨終有啓,遣中錄事參軍謝宣融送所上金銀器千餘件,武帝始知其富。以爲財多德寡,因問宣融曰:「王金盡于此乎?」宣融曰:「此之謂多,安可加也。夫王之過如日月之蝕,欲令陛下知之,故終而不隱。」帝意乃解。


  
世子憑以罪前誅死,次子應嗣。應不慧,王薨,至內庫閲珍物,見金鋌,問左右曰:「此可食不?」答曰:「不可。」應曰:「既不可食,並特乞汝。」他皆此類。

邵陵攜王綸字世調,小字六真,武帝第六子也。少聰穎,博學善屬文,尤工尺牘。天監十三年,封邵陵郡王。

普通五年,以西中郎將權攝南徐州事。在州輕險躁虐,喜怒不恆,車服僭擬,肆行非法。遨遊巿裡,雜于塚隷。嘗問賣夔者曰:「刺史何如?」對者言其躁虐,綸怒,令吞夔以死,自是百姓惶駭,道路以目。嘗逢喪車,奪孝子服而着之,匍匐號叫。簽帥懼罪,密以聞。帝始嚴責,綸不能改,於是遣代。綸悖慢逾甚,乃取一老公短瘦類帝者,加以袞冕,置之高坐,朝以爲君,自陳無罪。使就坐剝褫,捶之於庭。忽作新棺木,貯司馬崔會意,以驉車輓歌爲送葬之法,使嫗乘車悲號。會意不堪,輕騎還都以聞。帝恐其奔逸,以禁兵取之,將於獄賜盡。昭明太子流涕固諫,得免,免官削爵土還第。大通元年,復封爵。

中大通四年,爲揚州刺史。綸素驕縱,欲盛器服,遣人就巿賒買錦采絲布數百疋,擬與左右職局防合爲絳衫、內人帳幔。百姓並關閉邸店不出。台續使少府巿采,經時不能得,敕責,府丞何智通具以聞,因被責還第。恆遣心腹馬容戴子高、戴瓜、李撤、趙智英等於路尋目智通,于白馬巷逢之,以槊刺之,刃出於背。智通以血書壁作「邵陵」字乃絶,遂知之。帝懸錢百萬購賊,有西州遊軍將宋鵲子條姓名以啓,敕遣舍人諸曇粲領齋仗五百人圍綸第,于內人檻中禽瓜、撤、智英。子高驍勇,踰牆突圍,遂免。智通子敞之割炙食之,即載出新亭,四面火炙之焦熟,敞車載錢設鹽蒜,僱百姓食撤一臠,賞錢一千。徒黨並母肉遂盡。

綸鎖在第,舍人諸曇粲並主帥領仗身守視。免爲庶人。經三旬乃脫鎖,頃之復封爵。後預餞衡州刺史元慶和,于座賦詩十二韻,末雲「方同廣川國,寂寞久無聲」。大爲武帝賞,曰:「汝人才如此,何慮無聲。」旬日間,拜郢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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